教学的功利标准及超越
人类的实践都是带有满足自己需要的功利性目的的,追求功利性是人类实践活动和人类社会存在的一个基础性的支柱,功利尺度始终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基本尺度。
教育教学是一种重要的实践活动,功利性标准是一种基础性的标准,因为它是支配教师实际教学行为选择的基础价值。
这一标准可以从三个角度来理解:
1、从学生角度,功利追求指向升学,掌握知识、提升应试能力,为升学而学是学生必然的选择。
2、教师和学校角度,功利追求指向评价标准,满足学生需求,提高学生成绩,为学生而教是应然的选择。
3、社会角度,功利追求指向培育社会人,提高政治素质、提高生活能力,为社会稳定和发展而教是实然的选择。
教学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因此也有功利的要求。中小学的课堂教学的升学任务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必须需要关注相关的“功利”标准。在落实“功利”标准的同时,争取能够超越它,才是正确的选择。
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功利的标准体现在学校对教师评价的标准、中考高考等社会评价标准等要求上。更好地实现这个标准,需要重视三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基本情感)的落实,提升学生的应试能力和应试成绩。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
激发内驱--通过引起兴趣、明确目的,激发学生的内在学习动力,能让学生更积极更勤奋地投入学习。
落实基础--夯实基础知识,发展基础技能(学习技能、应试技能),养成基本情感,提高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这对应试和发展都是重要的,在这一点上,应试和素养发展是可以统一的。
提高效率--通过教学、学习方法的改进,促进学生学习效率的提高。只有效率提高了,才能真正的实现"减负提质"。
发展思维--在教学和学习中帮助学生形成、发展学科特有的思维方法、概念体系和语言系统,这是学生学会学习的基本功。有了这些基础,学生就具有了长远发展所需要的持续学习、终生学习的能力。
依照上述的方法去追求实现功利标准,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功利要求的,因为它能为学生的长远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教学的“功利”注重现实价值,教学的超“功利”更关注真善美的追求。教学之真、善注重学科价值,教学之美重在课堂的超越与和谐。三者整合,能更好体现“统整”教师的现实生态和教育发展要求,从而实现对“功利”的合理的、有效地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