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酸气,你立刻联想着山西或镇江的老醋;说起泥土气,你就记忆到夏雨初晴,青草池塘四周围氤氲着的气息。但是俗气呢?不幸的很,“气”已是够空虚的了,“俗”比“气”更抽象!所以,有亚尔特斯·赫胥黎先生的机伶,在《文学中之俗气》那本小册子里,他也不能抓住俗气,像孙行者抓住妖风一般,把鼻子来辨别滋味。赫胥黎先生以为俗气的标准是跟了社会阶级而变换的;下等社会认为美的,中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中等社会认为美的上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以此类推。又说:“俗气就是流露出来的一种下劣性”。这上中下阶级想是依照知识程度来分的,每一个阶级又分好多层,上等之上,下等之下,还有阶级,大概相当于利馥丝《小说与读者》一书中高眉、平眉、低眉的分别;若说根椐银行存款的多少来判定阶级,赫胥黎先生断不至于那样势利的。俗气跟着社会阶级来变换的,不错!不过,赫胥黎先生的说法只让我们知道俗气产生的渊源,没有说出俗气形成的性质,只告诉我们怎么样有俗气,并没有讲清什么是俗气。“一种下劣性”是什么,我们根本就不懂;把它来解释俗气,真是ignotum per ignotius了。因此,我们的问题是:上等社会批评东西“甲”俗,中等社会批评东西“乙”俗,下等社会批评东西“丙”俗,(尽许此阶级认为俗的就是较下的阶级认为美的),它们批评为俗的东西虽不同,它们批评为俗是相同的,这个相同是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当一个上等社会的代表人物看见他认为俗的事物时,一个中等社会的代表人物看见他认为俗的事物时,和一个下等社会的代表人物看见他认为俗的事物时,他们三个人的心理反应或感想一定是相同的,否则决不会同声说:“俗!”这三个不同的事物中有什么相同的品质使这三个不同的人发生相同的感想?对于清洁成癖的人,天下没有一桩东西是不脏的;同样,俗的东西的多少也跟一个人的风雅的程度成为正比例,但是,不管他评为“俗”的东西的数量的大小,这许多东西里一定有一个像算学中的公因数,做他的批评的根椐。赫胥黎先生讨厌坡(Edgar Poe)的诗,说它好比戴满了钻戒的手,俗气迎人。这一个妙喻点醒我们不少。从有一等人的眼光看来,浓抹了胭脂的脸,向上翻的厚嘴唇,福尔斯大夫的大肚子,西哈诺的大鼻子,涕澌交流的感伤主义,柔软到挤得出水的男人,鸳鸯蝴蝶派的才情,苏东坡体的墨猪似的书法,乞斯透顿的翻筋斗似的诡论,大块的四喜肉,还有——天呀!还有说不尽的etc.etc.,都跟戴满钻戒的手一般的俗。这形形色色的事物间有一个公共的成分——量的过度:钻戒戴在手上是极悦目的,但是十指尖尖都拶着钻戒,太多了,就俗了!胭脂擦在脸上是极助娇艳的,但是涂得仿佛火烧一样,太浓了,就俗了!肚子对于人体曲线美是大有贡献的,但是假使凸得像挂了布袋,太高了,就俗了!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