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京剧】李慧芳:漫谈青衣表演
有人认为大青衣就是捂着肚子唱,只要唱好就齐了,那是误解,大青衣也需要练基本功,有基本功身上就好看。除了形体功之外,还要掌握手、眼、身、法、步一整套艺术表演手段来刻画人物的内心感情。演员通过唱念做打准确地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这样戏才会更好看,才能给人留下回味,留下深刻的印象。
创造角色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就像一砖一瓦地去砌造一座艺术宝塔一样下功夫才成。不要小看平常的艺术手段,也要练。有些演员在唱的方面很肯研究,唱得不错,但是有的人唱时净想要彩,就只顾拉长声和尽量扩大音域,结果忽略了整体美,脸红脖子粗,张着大嘴很不好看。特别是青衣绝不能张大嘴,唱时要舒展、松弛,使观众看了不累,又声情并茂那才合格。
至于用眼神问题,不要以为等大了眼睛就有神了,其实总是瞪着眼睛反而会变成目光呆板,也就是常言说的“眼大无神”。梅(兰芳)先生的出场,从来不是瞪着眼睛的,而是含光,在亮相的时候提拉一下精神,眼睛才发出光来。按不同的角色,使出不同的眼神,是塑造人物的第一步。
李慧芳演唱的京剧《穆桂英挂帅》选段
眼神要求美,分人分场都应该有所不同。大青衣扮演的都是正面人物,是古代人物中受封建礼教约束最严的妇女,所以她们的眼神比起自身的举止动作更为稳重谨慎。比如《武家坡》中的王宝钏在薛平贵面前绝对不能直视谈话,总是低头侧面回避着对方的目光,偶尔正视一眼,目光也不能久停,这是封建礼教所决定的。由于那眼神合乎那时代的常情,又反映出人物的内心,所以也就好看了。不能像今天的妇女与熟悉不熟悉的人,经过介绍(包括自我介绍)之后就谈笑自若了。总之,绝不能用现代人的思想感情,不自觉地带到或套用在古人身上。
《贵妃醉酒》中的杨贵妃的眼神更是多种多样:由骄傲、自负、矜持到失意、微醉以及隐痛又不肯外露感伤一系列的眼神变化运用都是深化“深宫怨”这一主题的重要艺术手段。相对之下“下腰”、“卧云儿”倒不属于最主要的了。
对于大青衣来说,就是唱慢板时,眼睛也要含光,到一定时候再放,才能收到一定效果。常言说得好:“眼有戏,全身有戏”才能引人入胜,“眼无戏,全身无戏”就不抓人了。
关于大青衣的形体问题,一般都以为“头正身正为正”,其实也不尽然。头也是由内心支配的。但要用得当,不能乱动,也不能不动,当动则动。如《醉》剧中当听“皇上不来了”,顿时失望和嫉妒的情绪油然而生,可是出于自己一直身处“三千宠爱一身专”的高贵身份和心理所限,最多也只能生气地说句“且自由他”,念到“他”字时头向右侧转,同时一甩袖,接起“扎哆咿”感情就出来了。那脖子一梗,千言万语无限哀怨尽在其中了。有人演“醉酒”,脖子不敢动,可能是怕失身份,其实失掉的是有作用的戏。
有的内心情绪还要用气息来表演。如《醉》剧杨贵妃念那句“三千宠爱一身专”的“身”字时就要用气,同时一提拉腰,也就是一长身,表现趾高气扬的意思,骄傲劲头就出采了。
李慧芳、安云武演唱的京剧《三娘教子》
梅先生的形体动作,是美不胜收的。有的人说:“梅先生演戏,不论从什么角度摄下来都是美的都是很好的造型艺术。”一点不错,即使很平常的动作经过梅先生处理都会舞蹈化,还以《醉》剧的上场那四句念白为例,手势不是一句放下,一句又另起,而是连绵不断,又不显繁琐,最重要的是有助和加强了念白的感染力。
身段的美必须上下身合,又要稳重,脚步不能碎,才大方好看。设计动作要符合剧情,也要适合自己条件。梅先生在《别姬》一折中,在舞剑前的几句潜台词大意是:“您那边喝酒,我去更衣,去去就来”,是边走着边手势接近边幕一转身再偷哭,不像现在有的演员表演在那暂别一会也难舍难分的样子,虞姬看着霸王很痛苦地下场,是不合适的。当然当时虞姬内心是很痛苦,但也不愿被霸王发现,而是强颜欢笑安慰霸王,然后去换装来舞剑,对人物要理解透才好表演。
梅兰芳《霸王别姬》剧照
大青衣不宜多动。假如自感到僵就总想使点手势或动作来遮僵,往往就很不自然,不如在静中争取给人以气质好的感觉。
李慧芳演唱的《四五花洞》
气质好是什么呢?简单说一方面是演员本身素养,一方面是基本功力。《捧印》中有些幅度较大的动作不提,就是一般的戏,演员的形体训练功底如何?也是至关重要的,能反映出一个演员的气质来。平时坚持踢腿、下腰、打把子的与素不练功的会大不相同。
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除勤学苦练之外,多看戏也很必要。提起看戏也有水平问题,我年轻的时候,看梅先生的戏,只感到美,怎么美说不出来,也就无从学起。后来看的多了,增强了理解能力才逐渐能吸收受益。
今天青年演员有爱看戏的,也有不爱看戏的。(中青年家务负担大,也是客观原因)我希望年轻的演员尽可能多看戏,通过多看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自有好处。
也希望青年演员多学文化和文艺理论的书,什么事都一样,学然后知不足,加深认识才能提高自己。千万不要学会几出戏或排演一个新戏一经对外演出了,就算完事了。单凭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再没有加工和努力的必要,就会停止不前的。
原载《中国演员》201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