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翟空知处,荆南近得书。
积年仍远别,多难不安居。
江汉春风起,冰霜昨夜除。
云天犹错莫,花萼尚萧疏。
对酒都疑梦,吟诗正忆渠。
旧时元日会,乡党羡吾庐。
注:
阳翟:县名,今河南禹县,此时杜颖在此。
荆南:唐方镇名,镇所在今湖北江陵。此时杜观在此。
错莫:纷乱错暗。
花萼:比喻兄弟。
元日会:正月初一的合家聚会。
解读:
这首五言排律,当为杜甫于大历三年(768)元旦所作。
新春伊始,普天同庆;值此良辰,“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杜甫,自然当是“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在<元日示宗武>诗中提及远在江东的五弟杜丰,又勾起他对杜颖、杜观二位兄弟的怀念。于是诗人又作此诗寄怀抒感,表达出自己血浓于水的亲情与思昔而伤今的悲哀。
前四句从杜颖、杜观写起,此时杜颖在阳翟,仍远别离,杜观在荆南,因战乱不能安居,后八句是元日感怀,蒋弱六评:“一派自言自语,读之黯然魂消。将前聚首之乐,衬出今离别之悲,倒煞作结,更觉含情无限。”
全诗大意为,诗人只知颖弟在阳翟,远别一年未曾谋面,最近收到了荆州观弟的来信,说他还没有安居下来。此时江汉春风再起,两岸冰霜旋即消除,只是云天漠漠,弟兄离散。诗人对酒翻疑是梦,吟诗正念着他们,以往全家团聚的情景又浮现在心头,真令人神往。
杜甫(712—770),字子美,排行二,河南巩县人。其十三世祖杜预,乃京兆杜陵人,故杜甫自称“杜陵布衣”,即指其郡望。十世祖杜逊,东晋时南迁襄阳,故或称襄阳杜甫,乃指其祖籍。杜甫一度曾居长安城南少陵附近,故又自称“少陵野老”,世称“杜少陵”。其祖父杜审言,武后时膳部员外郞,于初唐五言律诗之形成起过积极作用。其父杜闲,曾任兖州司马,奉天县令。杜甫七岁开始学诗,十四时其诗文便引起洛阳名士之重视,被誉为“似班扬”。青年时代正值唐玄宗开元全盛时期,经过前后三次、历时十年之漫游生活。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举进士,不第。天宝六载,公元747年,玄宗“诏天下,有一艺,诣毂下”,由于中书令以“野无遗贤”而无人一人中举,杜甫应是届制举,又落第。天宝十年,唐玄宗祭祀老子、太庙和天地,杜甫献《三大礼赋》,得玄宗赞赏,命待制集贤院,而终无结果。十四载,方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同年十一月,杜甫回家省亲,安史之乱爆发,次年六月,玄宗西逃入蜀,长安陷落,杜甫亦陷其中。八月,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四月,杜甫奔赴行在凤翔,授左拾遗,故杜甫又称杜拾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五月,杜甫出任华州司功。次年秋,弃官司西去秦州(今甘肃天水)、同谷(今甘肃成县),决计入蜀。从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至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十一年的时间,用杜甫的话是“漂泊西南天地间”。上元元年春天,他在成都西浣花溪畔筑草堂,与成都故人尹平武时有诗歌唱和。代宗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因避徐知道之乱,流亡梓州(今四川三台)和阆州(今四川阆中)。广德二年(公元764年)重返成都,入严武幕,任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郞,故世称“杜工部”。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四月,严武去世,杜甫携家离开成都,途经渝州、忠州至云安,于次年(大历元年,公元766年)至夔州,居未满两年,作诗430余首,也是他一生中创作最为丰收和旺盛的时期。大历三年正月起程出三峡,辗转江、湘之间,大历四年,杜甫居无定所,往来岳阳、长沙、衡州、耒阳之间,大历五年冬,在长沙去往岳阳一条小船上,一代诗人杜甫病死。杜甫生平新旧《唐书》皆有传,现存诗歌1440余首,《全唐诗》编为19卷。明人对杜甫的诗歌评价极高,誉为“诗圣”。且杜甫的诗歌在思想艺术上集中反映了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社会现实,其忧世悯人的深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足为后世楷模,故杜诗一直以来有“诗史”之称,所谓“少陵为诗,不啻少陵自为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