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药品注册检验送检须知

一、药品注册检验适用范围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及《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适用于药品检验机构开展的,为支撑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审批的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包括: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和按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制剂审评涉及的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药品注册检验分类

根据药品注册检验启动主体和药品注册阶段不同,将药品注册检验分为:前置注册检验、上市申请受理时注册检验、上市申请审评中注册检验(质量标准部分项目复核)、上市申请审评中注册检验(现场核查抽样检验)、上市申请审评中注册检验(有因抽样检验)、上市批准后补充申请注册检验。

三、中检院承担的药品注册检验工作

承担境内外生产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中药除外)、生物制品、按照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等的注册检验工作;

承担放射性药品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的注册检验工作;

负责组织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开展需由其承担的境外生产药品的注册检验,包括:中药、化学药,以及制剂审评涉及的境外生产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四、药品注册检验总体流程

见中检院药品注册检验流程图。

(一)准备申请。申请人要熟悉《规范》等有关要求,提前与收检受理、检验等部门做好沟通,做好资料和样品等送检准备。

(二)提交资料。申请人在我院网站药品注册检验相应客户端提交注册检验相关资料。

(三)审核资料。我院业务处和主检业务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审核(属于优先注册检验的,可现场提交资料和样品办理送检),审核未通过的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审核通过的告知申请人送样,境外生产药品同时出具《境外生产药品注册检验任务件》。

(四)送检受理。送检人携带纸质资料和样品等来我院综合业务大厅现场送检,受理人员进行样品检查,检查通过的办理受理登记手续,出具《药品注册检验接收通知书》,检查未通过的出具《药品注册检验不予接收通知书》。

(五)注册检验。检验部门完成样品检验和/或标准复核。检验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申请人按检验科室发出的《药品注册检验补充资料通知书》补充资料。

(六)报告制作。纸质报告由业务处印制并审核用印,电子报告由系统生成。

(七)发送报告。业务处将检验报告发药审中心和申请人(境外生产药品的申请人发其境内代理人,下同)。但前置注册检验的报告仅发申请人,有因抽样检验,按药品审评中心要求发送药品注册检验报告。

五、申请药品注册检验应提交的资料

(一)药品注册检验申请表。申请人应在我院网站药品注册检验模块里在线填写“药品注册检验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打印出纸质申请表并盖章。

(二)在药品注册检验申请表附件中在线提交注册检验相关资料。不同品种药品的资料要求详见《规范》附件1,一般包括:

通用资料:1.药品注册检验申请函、介绍信,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3.抽样记录凭证(境内生产药品),4.进口通关单(境外生产药品),5.境外生产药品注册检验任务件(境外生产药品),6.注册检验通知单或补充资料通知(前置注册检验除外),7.申报质量标准(申请人提交的)/核定标准(药审中心核后的)/商定检验方案(药审中心与我院商定的),8.样品实物最小包装照片。

技术资料:1.药品通用技术文件(CTD)资料,2.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3.制造检定规程、制检记录,4.样品出厂检验报告书,5.产品说明书,6.标准物质的检验报告书及相关研究资料,7.原料药(原材料)、辅料相关的资料,8.其他必要的药学、药理毒理研究资料,9.已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上市后补充申请注册检验)。

(三)以上资料需在样品送检前或送检时提供相应纸质版(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必须保持一致,且应当与注册申报资料的相应内容一致,确保资料真实、充分、可靠,境外生产药品应同时提供中、英文版的资料。

六、申请药品注册检验对样品的要求

(一)样品批数要求:样品应当为商业规模生产3个批次(特殊情况下,治疗罕见病的药品除外)。

(二)样品数量要求:每批样品数量为质量标准全项检验所需量的3倍(简称3倍量,若进行部分项目复核,每批样品量为相关检验项目所需量的3倍)。全项检验所需量,通常为所有检验项目分别单独检验时所需样品最小包装数的总和。需要口岸药检机构承检的境外生产药品,由申请人向承检口岸药检机构送2倍量的样品,向我院送1倍量的样品。

(三)样品剩余有效期要求:样品剩余有效期应当不少于2个药品注册检验周期,如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的,应当不少于180个工作日;如仅进行样品检验的,应当不少于120个工作日。

(四)样品状态要求:样品应包装完整,有完整标签,标签内容必须与资料相应内容一致。标签内容应符合国家药监局药品标签说明书相关文件规定,无正规标签的样品,必需贴有临时标签。标签内容应当包括:名称、批号、规格、生产单位、有效期至、贮藏条件。样品应符合保存及运输条件,抽样样品应封签完整无损,签名和盖章清晰合规。

七、相关时限

(一)送样时限。药品审评中心启动的注册检验,申请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完成抽样并向药品检验机构送样。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应在抽样后10个工作日内向药品检验机构送样。优先审评审批的品种,申请人应当在接到注册检验通知后5日内送样,其中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罕见病药品,应当在2日内送样。

(二)检验时限。药品注册检验仅做样品检验总时限为60个工作日,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都做的总时限为90个工作日,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的罕见病药品的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时限为51个工作日。计时起点为受理登记时出具《药品注册检验接收通知书》的日期,终点为签发最终检验报告的日期。

(三)不计时限。申请人补充检验相关资料和特殊实验材料等、及与药品检验机构沟通所耗时间,以及调查取证、有因抽样检验中与药品审评中心商定检验方案所耗时间不计入注册检验时限。申请人提出异议、专家论证和留样检验的时间不计入注册检验时限。

(四)其他时限。药品注册检验过程中补充资料时限30个工作日。3.因品种特殊及检验工作中的特殊情况,药品检验机构需要延长检验时限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原时限的1/2。

八、对送检人的要求

送检人须经申请人(或境内代理人)授权,详知送检相关要求及所送资料和样品等信息,在受理登记认真核对申请表、检品卡样品检查结果及登记信息后签字确认,注意保存注册检验送检过程中出具的相关凭证,配合办理药品注册检验送检有关事项。本须知未尽事宜,请以《规范》为主。

九、检品编号及作用

检品编号是我院受理检验申请后赋予样品的唯一性标识。《药品注册检验接收通知书》中将注明检品编号,申请人可凭此编号在我院网站(www.nifdc.org.cn)上查询检验进度。

十、补充资料通知

检验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注册检验相关的资料、标准物质和特殊试验材料等的,检验部门会与申请人沟通后一次性提出,并出具《药品注册检验补充资料通知书》,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时限,要求申请人一次性补充完成。逾期未完成且未提前商药品检验机构调整补充时限的,药品检验机构在继续完成其它检验项目后,出具部分项目的检验报告,将无法完成原因写入标准复核意见。

十一、申请人获取检验报告的途径

(一)若是纸质检验报告,则我院业务处按药品注册检验申请表填写的联系地址邮寄至申请人(境外生产药品寄至其境内代理人),或由申请人派人凭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或《药品注册检验接收通知书》到我院业务处领取。

(二)若是电子检验报告,则我院将其推送至信息系统客户端,申请人凭检品编号在客户端自行查询打印(有因抽样检验除外)。

转自:药品圈

(0)

相关推荐

  • 新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医采网 中国医疗器械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 ...

  • 读“CFDI药品注册核查”之后感——动态1批趋向合理化

    为落实<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有关药品注册核查的规定,明确药品注册核查实施的原则.程序.时限和要求,CFDI起草了<药品注册核查实施原则和程序管理规定( ...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工 2021年8 ...

  • 不要再迷恋首仿,优先审评开启新纪元

    2016,CFDA继续保持着去年的迅猛.过去看起来猴年马月才能突破的政策,已然接踵而来.这不,昨天的优先审评政策悄然来到,立即刷爆了朋友圈. 通篇读下来,真心觉得这篇文件质量很高,精炼全面,值得细品. ...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送检须知

    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适用范围 凡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文件规定,向我院提出检验申请的,属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质量标准复核. 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的 ...

  • 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21-06-02)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加强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注册自检工作,明确注册申报中自检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确保医 ...

  • 【新提醒】浅谈IVD注册系列(7)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产品检验报告是必须要提交的资料之一.其中第一类产品备案可以是自检报告.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该是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注册检验在产品研发 ...

  • CFDI-《药品注册核查工作程序》介绍及答疑

    2021.02.05,CFDI开展了2021年度药品注册申请现场核查相关工作网络培训 ,其中检查四处叶笑老师介绍了<药品注册核查工作程序>并进行了专业的答疑. 其中,有2张流程图,很清楚明 ...

  • 医疗器械注册检验送检须知

    医疗器械注册检验为产品的全性能试验,也称型式检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国家总局认可的医疗检测机构进行注册检验(第一类医疗器械审批程序划归在地方药监局,各地市会根据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

  • 【精选】干货满满的药品注册问题解答

    此文分享给大家的是4月16日~22日注册圈交流群,问题解答(四)有更好的解答方案,欢迎文章末尾进行留言~参与更多的交流,请上注册圈交流群.注册大咖等你一起~ ﹀ ﹀   1.申报流程 Q:(898** ...

  • 【血培养】临床与检验必须知道的12个事实

    血培养 为什么要做血培养?什么时候做血培养?如何采集血培养标本?血培养结果如何解释?答案全在这里了... 1.为什么提倡送检血培养? 血培养是诊断细菌血症和真菌血症的金标准: 血培养为抗生素选择提供依 ...

  • 2020版药品注册流程图们——pre-IND 临床试验申请

    这个过程很长,这个图也不小,最好倒着看: 参考: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74 ...

  • CEO告诉你,药品注册专员工作怎么做?

    药品注册专员的职能 —2016年7月22日发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如下: 申请人应当确定药品注册专员负责办理药品注册申请相关事务,代表申请人负责注册申请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管部 ...

  • 药品注册管理PPT课件

    药品注册管理PPT课件

  • 中检院一纸禁文,工业大麻行业如何“松绑”?(文末投票)

      这是汉麻博士的第1637篇原创文章 3月26日,中检院发布了一则"关于就修订化妆品禁用组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相信大家已经都了解了.此消息一经发出,工业大麻圈内炸了锅,工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