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恋爱

当代人的示好都憋着一口气,人人留一手余地,话说三分,情盛半瓢,虚实相间,你来我往。谁多打一个感叹号就落下风,谁先发表情动图就先被动。说话滴水不漏,永远有路可退,随时准备完好无损自如抽身。想念初涉事,刚触碰到爱又还全然未理解的年纪,那时候大家试探归试探,全都是捧着双手倾囊相授。

以前我太容易就喜欢人了。尤其是在现实生活中,比方我去参加一个派对,派对里有十个男生,有一个活泼开朗长得还行比较聪明,我就会挺喜欢,特别是在有其他9个对比的情况下。等三天之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我就会把这个男人忘了,又对别人产生好感。而发生在我身上的感情,很多时候就是无差别的好感,但恰好大家都有空好好聊聊,就转变成了爱情。

如果今晚我们散完步就到此为止,各自回家再也不联系,那我保证5天之内就能把这事淡忘,如果我们明天一起再吃个饭告别再也不联系,那我就要15天才能忘掉,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多呆一小时,就要多花一个礼拜忘却。

现在很难有喜欢的感觉,可能我的思维已经跳出现在的环境。无论是八块腹肌的运动健将,我们双打羽毛球配合默契;还是年轻又清秀的大学艺设老师,学校代表发言人。我教他如何不紧张,帮他调整PPT,但是无法产生感情,哪怕是crush。难到现在都没有喷香水的欲望。只会在想要购入新香的时候,想起还有很多瓶,我得快点用。

我喜欢看过世界的男生,我不太喜欢对世界还蠢蠢欲动的男生。

只有读懂过生活,看过世界,你才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东西。

我也不是想跟心上人厮守终身,如他所说,并不是一个好的伴侣,太不包容。他甚至都无法接纳完整的自我,而我也得确爱上了他的缺点。你没法选择只喜欢一个人的优点不喜欢缺点,因为你没法选择喜欢或者不喜欢。我只想跟他共同度过同一段时间,哪怕只是片段的段。

你看,有什么用呢?费力抹掉印记,大数据啪得一下给你找回来,直捅你心窝。一部分的自己已经被他塑造了,喜欢也好,讨厌也罢,都已经成了你的一部分,一不小心就狭路相逢,大概saudade就是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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