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实务篇》第十五讲:定义工作的内容

组织给经理人的工作并非可独立完成的工作,而只是助理工作。
接着说职位设计的陷阱,第三个:组织给经理人的工作并非可独立完成的工作,而只是助理工作。
话说每当我问及一名管理者的工作内容时,十有八九都告诉我一句:完成上司交办的任务。事实上,当他如此说时,他已经是在做一个助理的工作了。管理工作必须具有特定的目标、目的及功能。经理人的贡献必须被清楚界定,也必须对工作负全责。
但是典型助理工作的贡献无法被界定,因为上司说什么他才需要做什么。如此一来,经理人无法负起全责,工作的功能、目的与目标也无从界定。协助老板完成交付事项、促使老板采取某些行动,这种工作带来个人的腐化:拥有助理身份的人很容易挟高层以自重,或是藉著逢迎老板换取自己的前途,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狐假虎威”。
助理也对组织造成腐化,其他经理人常会拉拢助理,利用他的影响力,并藉此牟利,又或者是说人人都想着要当助理,因为这是晋升的捷径。但这并不表示企业应废除助理这个职称,而是应尽量避免助理带来的腐化。派给年轻经理人特定而细节的工作也许是不错的训练,但最好是限时的派任,之后应让他回归例行的管理工作。
德鲁克的会客厅,其很多的采访视频都是在这里完成的
管理是工作,但并非占去全部工时的工作。
第四条:管理是工作,但并非占去全部工时的工作。
规划管理职务时,应该将“管理”与“工作”合而为一,让经理人为特定的功能或独立的工作负责。通常,经理人会同时担任经理人及专业工作者的角色。
经理人应有足够的工作可做,否则可能为下属越俎代庖。若有人抱怨经理人对下属授权不够,通常表示经理人没有足够的工作可做,所以为下属代劳。对于已经习惯工作的人来说,没有足够的工作令人沮丧。而且如果因此失去工作精神及努力工作的意愿,对经理人弊多于利。经理人扮演的角色应该是有“足够事做”的主管,而非纯粹的协调者。
所以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中,德鲁克特别说了一句:经理人只有让员工去做应该由他们去做的事情,他才有时间做原来应该由他自己完成的工作,这是管理者有效性的一大改进。
将经理人的工作范围,规划成他与下属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
第五条,尽可能将经理人的工作范围,规划成他与下属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
如果工作中包含开不完的会议、做不完的协调及沟通,这种工作范围显然有误。
一般人工作时不能开会、开会时不能工作,因此在规划经理人工作时,不需再为经理人牵扯更多人际关系,以免造成负担。
另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在某些经理人的工作中安排大量的商务旅行。经理人工作时不能旅行,旅行时不能工作。与同事、下属、顾客、上司面对面接触固然必要,但若能每两年安排一个完整的时间碰面,比在不同城市间搭飞机通勤要好多了。想想看,如果经理人星期二在纽约,星期三飞巴黎,星期四回纽约,再加上一天恢复旅行的疲劳,这表示他有四天的时间没法做好工作。
本书浓缩了德鲁克几十年的知识经验与管理思考,以其简洁的书名道出了管理学的真谛:使命、责任和实务,被誉为“管理的圣经”。最后一部《实务篇》持续更新中
德鲁克印象 故居图片展
主讲:彭信之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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