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导读(六)
丧亲章第十八
(连根养根为孝)
【原文】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yǐ)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yuè)乐不(lè)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guǒ)椁衣(qīn)衾而举之,陈其(fǔ)簠(guǐ)簋而哀戚之;(pǐ)擗(yǒng)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注释】
(1)不偯(yǐ):是指哭的时候,哭声随气息用尽而自然停止,不能有拖腔拖调,使得尾声曲折、绵长。偯:哭的尾声迤逦委曲。
(2)礼无容:这是说丧亲时,孝子的行为举止不讲究仪容姿态。
(3)言不文:这是说丧亲时,孝子说话不应词藻华美,文饰其辞。文:指文辞方面的修饰,有文采。
(4)服美不安:孝子丧亲,穿着华美的衣裳会于心不安,因此,丧礼规定孝子要穿缳麻。服美:穿着漂亮、艳丽的衣裳。
(5)闻乐不乐:由于心中悲哀,孝子听到音乐也并不感到快乐。所以,丧礼规定,孝子在服丧期内不得演奏或欣赏音乐。前一“乐”字指音乐,后一“乐”字指快乐。
(6)食旨不甘:这是说即使有美味的食物,孝子因为哀痛也不会觉得好吃。
(7)哀戚:忧愁,悲哀。
(8)“三日”二句:《礼记·间传》:“斩衰三日不食。”丧礼规定,孝子三天之内不进食,三天之后即进粥食;如果悲哀过度,长久不吃饭会伤害身体,也与孝道不合。
(9)毁不灭性:虽因哀痛而消瘦,但是不能瘦到露出骨头。毁:哀毁,因悲哀而损坏身体健康。《礼记·曲礼上》:“居丧之礼,毁瘠不形。”性:命。
(10)丧不过三年:孝子为父母之死服丧三年。示民有终也:唐玄宗注:“圣人以三年为制者,使人知有终竞之限也。”终:指礼制上的终结。对于父母之丧,孝子虽有终身之忧,但丧礼是有终结的。
(11)棺、椁(ɡuǒ):古代棺木有两重,里面的一套叫棺,外面的一套叫椁。
(12)陈其簠(fǔ)、簋(ɡuǐ)而哀戚之:丧礼规定,从父母去世,到出殡入葬,死者的身旁都要供奉食物,用簠、簋、鼎、笾、豆等器具盛放。
(13)擗(pǐ)踊哭泣:擗:捶胸。踊:顿足;或作“踊”。孔传:“搥心曰擗,跳曰踊,所以泄哀也。男踊女擗,哀以送之。”
(14)送:指出殡、送葬。《礼记·问丧》:“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也。”把遗体送往墓地,把精魂迎回宗庙。
(15)卜其宅兆:孔传:“卜其葬地,定其宅兆。兆为茔域,宅为穴。……卜葬地者,孝子重慎,恐其下有伏石漏水,后为市朝,远防之也。”
(16)安措:安置,指将棺椁安放到墓穴中去。措:或作“厝”,二字可通。
(17)“为之”二句:《礼记·问丧》记载,父母安葬后,“祭之宗庙,以鬼飨(通“享”)之,徼幸复反也”。这是将死者的魂神迎回宗庙的祭祀,称之为“虞祭”。
(18)生民之本尽矣:能够做好上述事情,人民就算是尽到了根本的责任,尽到了孝道。孔传:“谓立身之道,尽于孝经之谊也。”生民:人民。本:根本,指孝道。
(19)死生之义:指父母生前奉养父母,父母死后安葬、祭祀父母的义务。孔传:“事死事生之谊备于是也。”
【译文参考】
孔子说:孝子的父母亡故了,哀痛而哭,哭得声嘶力竭,发不出绵延曲折悠的腔调;行动举止,不再讲究仪态容貌,彬彬有礼;言辞谈吐,不再考虑词藻条理文采;穿上华美的衣服就心中不安,因此要穿上粗麻布制作的丧服;听到美妙的音乐也不快乐,因此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即使有美味的食物,也不会觉得可口惬意,因此不吃任何佳肴珍馐;这都是表达了对父母的悲痛哀伤的感情啊!父母之丧,三天之后就要吃东西,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失去亲人的悲哀而损伤生者的身体,不要因过度的哀毁而灭绝人生的天性,这是圣贤君子的为政之道。
为父母服丧,不超过三年,是告诉人们居丧是有其终止期限的。办丧事的时候,要为去世的父母准备好棺材、外棺、穿戴的衣饰和铺盖的被子等,妥善地安置进棺内,陈列摆设上、簋类祭奠器具,盛放上供献的食物,以寄托生者的哀痛和悲伤。出殡的时候,捶胸顿足,嚎啕大哭,悲痛万分地出殡送葬,占卜墓穴吉地以安葬。设立祭祀用的宗庙,使亡灵有所归依并享受生者的祭祀。春、夏、秋、冬,按照时令举行祭祀,以表达生者无时不哀思、追念亡故的亲人。父母活着的时候,以爱敬之心奉养父母;父母去世之后,以哀痛之情料理后事,如此算是尽到了人生在世应尽的本分和义务。养生送死的大义都做到了,才算是完成了作为孝子侍奉亲人的义务。”
【故事天地】
卖身葬父
东汉末年,山东博兴县陈户镇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孝子董永。他少年丧母,家里非常贫困。后来地方割据,盗贼四起,董永看到山东不太平,就带着年迈的父亲,到湖北德安避难。
没过多久,董父得了重病,请医吃药毫无效果,离开了人世。董永悲痛不已,因为自己为避难漂泊之身,哪里有钱买棺埋葬父亲呢?无计可施。卖身当地姓裴的富翁为奴,买棺安葬了父亲。
丧事办完后,董永便去地主家做工还钱,在半路上遇一美貌女子。自言无家可归,称赞他人品好,一定要与他结为夫妇。董永夫妇二人一起去地主家做工,那女子心灵手巧,织布如飞。她昼夜不停地干活,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织了三百尺的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
在他们回家的路上,走到一棵槐树下时,那女子便辞别了董永。说她是天上的七仙女,天帝被他的孝心所感动,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丁兰刻木
丁兰,东汉人,幼年父母双亡,想到未能奉养父母,又思念父母养育自己的辛劳,因此雕刻木头制成肖像,供奉于堂,日进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从未间断。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
丁兰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敬如父母在世。有一次,丁兰有事外出,临行前叮嘱妻子侍奉好木像。妻子满口答应,心中却想:“木像怎么可能灵验?”丁兰走后,妻子白天让儿子把木像当马骑,夜晚用来顶门,做针线活时,居然还用针扎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竟流出了鲜血。五天之后,丁兰回到家中首先拜谒时父母木像,见到木像眼中有泪,询问妻子家人得知原委,气愤难平,于是一张休书便把妻子休回了娘家。妻子悔恨不已,赔礼道歉,夫妻二人才又和好如初,对木像也如从前一样虔诚。至今浙江还有丁兰的文化遗存的踪迹距杭州市中心约十多公里处,有个丁桥镇,据说此地乃汉朝孝子丁兰的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