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合伙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因此,合伙企业不能适用“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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