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老李侃门球之160篇

第一百六十篇

《中冠赛给门球人传递了什么信息?》(二)

老李:老张啊,咱们还接着说中冠赛的事儿吧。我这两天上网看了看有关中冠赛的帖子,大多数网友都表示:对总决赛中出现的“没有时间观念,不执行超时判罚”的做法很不理解!不少网友指出:裁判员不默计、不判罚,只是一种表象。而造成赛场上裁判员、击球员、双方队长教练、以及观众……,所有人都对这种典型的事例习以为常、视而不见、无动于衷、麻木不仁的原因,才是更值得我们深思的!

老张:你这最后一句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如果光是从表面儿看,只是一个裁判员不作为的问题。为什么裁判员敢于不作为?特别是你提出来的 :面对这种不作为 —— 赛场上的裁判员,双方的队长、教练、击球员,以及围满场地四周的众多观众……,所有人都是那么习以为常、视而不见、无动于衷、麻木不仁、镇定自若!它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这才是更值得我们深思的!

老李:是啊,这不正是上次你给我看的那个材料中的“人为镜”网友所说的吗 —— 中冠赛向门球人传递的是负能量——比赛可以不遵守规则!

老张:咱们再具体分析一下两位网友的评论。一位是网名叫“军旗”的,他发帖子的题目是:

泰虎朋友发帖指责中冠赛决赛的执裁裁判员“25秒”无反应。我认为,这位裁判员面对25秒没能完成击球,无动于衷,客观上他是对此次赛事做出了突出贡献!我欣赏他的定力,这样的裁判员应该表扬,他是广大裁判员之楷模。他最值得表扬的原因:

一是真正吃透了规则之精神(以裁判员默记为准)。

二是他有全局观念。假如他只重视自己的职责,为获得“认真执裁”的美名而判超时犯规,引起争议,出现第二次“双冠军”的尴尬,那领导在总结中怎么说赛事“圆满成功”呢,那不是搞破坏吗。

建议中国门协给他颁发特殊贡献奖。面对这样的规则,就需要这样的态度。还有,诸位可曾知道,因判超时犯规,造成“双冠军”的那位裁判员,最后的下场吗?就有权威,谁敢说我默记的不对?以默记的为准!

老李:这是典型的正话反说呀!不也是将了中国门协一军吗!

老张:之所以采取这种“正话反说、话里有话”的方法表达自己的看法,说明作者对这种明火执仗、毫无顾忌地无视《规则》、践踏《规则》的做法已经恨之入骨且万般无奈了!你说: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门球爱好者,从上到下都是以这种态度对待《规则》,那《规则》不就成了一张废纸、一纸空文、一种儿戏、一个笑柄了吗?还有什么权威可谈?

老李:哎!——,越琢磨越让人感到心灰意冷啊!这不正对了那位“三丰羊”网友所说的 —— “若门球运动让这样的规则、这样的人运作下去 —— 完也!”。

老张:咱们再看看另一位网友的帖子。

烨鹤:十秒问题最近又在本网形成高潮。我认为十秒问题多数网友要转变观点。 我不赞同楼主的观点, 认为中国门协不作为。我认为此事纯为中国门协的无奈,因为中国门协从来没有说过不必坚持10秒!  也没有人提出一个好方法可以替中国门协解决问题。

老李:我看这位网友说的有一定道理。中国门球协会从来没有在任何场合公开说过:可以不执行《规则》。但是后面的一句话我就不同意了,他说:我认为此事纯为中国门协的无奈。

老张:让我来接着你的话往下说吧:我们中华民族待人处事有这样一个原则,那就是 —— 听其言,观其行。无论什么人,你当面说的天花乱坠,再好听也没有用。我关键是要看你的行动,看你的所作所为,看你真实的实际。

作为中国门球运动最高、最上层的组织机构,做为制定、颁布《规则》的权威机构,本应成为《规则》精神的宣传者、《规则》立场的体现者、《规则》权威的维护者……,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事实却是与此完全相反。虽然你没有公开说过“可以不执行《规则》”,但是面对当前这种令人万般无奈的乱象,你的不吭声、不说话、不制止、不干预,就是一种最好的表态!这不就是默认、默许、支持、同情、赞许和放纵吗!!!

老李:没错儿!我看这个不说(没说)比说了还厉害!在你中国门协自己组织、主办的全国规模的高规格的大赛中,竟然出现这种令人不可思议的怪现象。不要以为你不吭声、不说话、不表态、装聋作哑,就可以逃避责任,就能得到人们的谅解!其实这种做法就是最大的变相支持、肯定、默许和放纵!至于那位网友说的:“也没有人提出一个好方法可以替中国门协解决问题。”,我觉得这句话也站不住脚。

老张:那你讲讲道理吧。

老李:《规则》是全体门球人的《规则》,30几年来已经修改了10几次,平均不到三年就要修改一次。对修规这件事,我在网上看到不少网友也是有各种反映的。

老张:都有哪些反应啊?

老李: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修规太频繁,给人的感觉是三天两头儿在变。一部新《规则》颁布执行还没有多长时间,大家还没有完全熟悉,更没有完全适应,就又变了,快把门球人给弄糊涂了。

老张:应当加上一句话,那就是:特别是老同志们总觉得变来变去跟不上趟儿,不少人索性就不理它、不管它了,仍旧按照已经习惯的老一套办。

老李:网友们的意见是,完全没有必要这么“瞎折腾”。应当修改一次就把它搞得细一点儿、好一点儿,别总是弄的漏洞百出。一部《规则》就是用上5、6年,7、8年甚至10来年也完全可以呀。没有必要三天两头儿总是这么变。更有人怀疑中国门协是不是有那种“通过频繁修规从中谋取利益”的嫌疑!

老张:我见网上有这方面的议论。有的网友说:一本《规则》的成本费顶多值5块钱,可卖给大家却要10块钱,再加上光盘什么的一些顺便搭车的“硬性推销”,一套就是3、40块!

老李:关键是买回去的光盘没一点儿用途啊!按理说,应当对修规的重点内容做必要的阐述和讲解。可实际是,你想了解的东西,光盘里一点儿也没有。光说那些无关紧要的原则话、大道理。

老张:要不怎么有人就直接了当地指出:这是典型的“强买强卖”呢!别人不知道,反正我自己是买了两次,上了两次当!

老李:网友们反映的第二个问题是:修规不走群众路线。修改《规则》是门球界、门球人的大事,大家都很重视、很关心。本应充分发动群众,集中群众的智慧,发挥专家的作用,认认真真、像模像样地搞。

老张:你看咱们国家修改或制订一部法律,第一步都是先通过网络和下发文件发布消息,广泛征求意见;第二步是拿出初稿儿再广泛征求意见,而且是反反复复好几个回合;第三步是定稿后提交人大讨论通过。人大的讨论也不是一次就能通过,往往也是反复数次。最后才能正式颁布执行。这不就是在走群众路线吗!咱们门球的修规又是怎么搞的呢?

老李:网友们反映:每次都是找几个“专家、学者”凑在一起,不到两、三天的功夫就出来了!既不事先给大家打招呼、征求意见,也不先拿出个初稿让人们看,完全是“不见阳光,暗箱操作”。你想:这样搞出来的《规则》能好得着嘛?!

老张:正像你说的:“修改《规则》是门球界、门球人的大事”。所谓大事,就是大家的事、大众的事、大伙儿的事,是所有门球爱好者所关注、所期盼的事。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平民百姓当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不能忘记群众、脱离群众。

老李:可在修规的问题上,中国门协的所作所为恰恰与此相反。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啊?

老张:咱们以前谈到过这个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体制、机制的问题。看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尚需时日啊!

老李:时间是一个问题,那要改变这种现状需要用什么办法呀?

老张:两个字 —— 改革!除此之外,没有、也不可能有其他的途径!好了,咱们谈的又有点儿远了,就此打住吧。

老李:也只好“就此打住”了,那咱们就下次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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