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你不吃肉我就屠城!高僧吞下肉块,说出十字至今妇孺皆知

万历三十四年,也就是公元1606年,两个“明朝掘墓者”同时在陕西出生了。一个是出生在陕西米脂县的李自成,一个是出生在陕西定边县的张献忠。
三十多年后,这两个猛人将崇祯统治的明朝,打得千疮百孔。《明史》评价道:“盗贼之祸,历代恒有,至明末李自成、张献忠极矣”。
同年出生,同为陕西老乡,同是农民起义领袖。有着诸多相似的张献忠,却和李自成有一个本质性区别——张献忠屠川。
外貌俊秀的张献忠,虽然势力不如李自成大,但嗜杀之名远胜于李自成。
李自成面相粗犷,但不好酒色,能和部下同甘共苦。就连将他贬为“流贼”的《明史》,也不乏“自成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的正面评价。
同为义军领袖的罗汝才,妻妾数十人,出则华服女乐。李自成对他是嗤之以鼻,这就是明末起义者众多,唯独李自成能攻进紫禁城的原因。
相比粗犷弘毅的李自成,外表俊秀的张献忠就是冷血杀手了。张献忠长得很俊秀,《明史》记载:“长隶延绥镇为军,犯法当斩,主将陈洪范奇其状貌,为请于总兵官王威释之,乃逃去”。
张献忠在延绥镇从军时,犯了斩首的死罪,是明将陈洪范看他长得一表人才。向总兵王威保释,才让张献忠躲过了一劫。
可就是一表人才的张献忠,却做出了令人发指的“屠川”之事:
献忠又令其众遍收川兵杀之,及其妻子男女,惟十岁以下者仅留一、二。——《客滇述》
《明史》更是夸张记录道:“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张献忠杀了“六万万”人。此数字虽不可信,但都无一不说明——张献忠屠川之残暴,唯一差别只是数字而已。
相传,张献忠攻打重庆(当时叫渝城)时,重庆军民抵抗激烈。张献忠雷霆大怒,声称破城之后,尽屠渝城民众。
当时,张献忠住在城外一个寺庙中,指挥大军攻城。寺庙中的和尚,用斋菜好心招待了张献忠,双方相处还算融洽。
得知张献忠破城之后,要尽屠渝城百姓,破山和尚站了出来。他问张献忠能否不增杀孽,放过渝城百姓。
张献忠冷笑一声:“我是打仗的,见惯了生死,我杀人就和你吃斋一样寻常。你不让我杀人,和我不让你吃斋一样没有道理。你如果能不吃斋,我就能不屠城”!
说完之后,张献忠抓起碗中肉块,拿到破山和尚面前。并用戏谑语气说道:“和尚,你能吃完这块肉,我就能放过渝城所有人”!寺庙中气氛降到了冰点,所有人都凝视着破山和尚会如何做。
在众多师兄弟注视中,破山和尚接过肉块,含着眼泪全数吞下。那哽噎的喉管,发出了嘶哑之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这十字名言也流传了下来,并被用到各种《济公》影视作品之中,至今都是妇孺皆知。
张献忠走后,面对师兄弟们的质问,破山和尚对吃肉救人一事回答道:
一城百姓性命故,老僧何惜如来一戒!
写到此处,破山和尚的大慈悲,让我不由想起近代文学家夏丏尊的一句话——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
何为因循守旧?何为墨守成规?何为不知变通?
我们都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可有几人知道《孟子.离娄下》全句是:“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礼仪要求;但嫂子溺水,你伸援助之手,这就是通权达变。如果你死守教条,见死不救那就是死读书了!
我们都说“言必信,行必果”!可有几人知道《论语.子路》全句是:“言必信,行必果,硁硁,固执然小人哉”!
什么意思?言必信,行必果,前半句就不用多说了。可后半句分明是说,这种人都是肤浅固执、不知变通的人。
孟子后来更是补充道:“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
什么意思?知道变通的人,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只要所作所为符合道义就行!
就像破山和尚吃一肉而救一城生命,他的师兄弟事后却质疑他破戒一般,不就是倒置了因果吗?
不吃肉是为了少杀生,吃一肉而能让张献忠放一城生灵,究竟哪个是大慈悲?
“一城百姓性命故,老僧何惜如来一戒”!破山和尚才是将慈悲经书,从纸上读到了心间之人;也只有这种 大慈悲之人,才是真正的得道高僧!
数十年后,破山和尚成了西南禅宗奠基人,重庆五百年来第一高僧!在破山和尚的传道下,西南佛教达到鼎盛,时人称之“天童衣钵正在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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