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湟文化—— 家族的构成
家族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初期还没有家族,到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父系大家族形成,此时的大家族包括若干小家族,小家族由若干家庭组成,由此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的雏形。换言之,由夫妻关系与亲子女关系组成的最小社会生产和生活共同体的家庭或几个、多个同姓家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构成了家族。家族在狭义上被认为是父系家族,是以父亲为核心而形成的血缘集团,实际上是指宗族集团。
我们知道宗族是指同一父系的家族,也指同一父系家族的人(不包括已出嫁的女性)。在宗族中,青海人把本人高祖以上的旁系以及玄孙以下的旁系,认定为同宗但不视作亲族。如果本人直系亲属家中遇有红白喜事,他们是以外人身份参加,不介入亲族所进行的一系列仪式。
宗族观念在青海东部农业区比较重,而在牧区,在藏族、蒙古族的部落组成中,虽然有些小部落也有以血缘为基础的,但更多的部落表现为一种地域组织的性质。因此,即使是同一民族,农业区的宗族观念较牧业区稍强。
在宗族里,回族人习惯把同属一个曾祖父的各个家庭叫“远家伍”,把同属一个祖父的各个家庭叫“亲家伍”。家伍内没有严密的组织,也没有明确规定的族长,但辈大年长,德高望重者受到全家伍的尊重。家伍内发生纠纷,或继承财产举办婚丧大事等,都由家伍长者主持解决。
土族、蒙古族的宗族关系在历史上也十分严密,一个家族群体就是一个社会单位,被称为“阿寅勒”。阿寅勒初指具有血缘关系的游牧群,后来定居生活的土族,则将阿寅勒视作一个家族形成的村庄。其中成员都是父系单一姓氏,辈分严格,内部禁止通婚,由德高望重之人担任“达鲁嘎”(主持人),负责本阿寅勒内部重大事务和涉外事务。由于历史的原因,阿寅勒的纯血缘血统已经被打破,因此蒙古族目前实行地区内通婚,但同姓之间还是不通婚。
撒拉族的家族组织更为典型,直到现在仍深深影响着撒拉人的生活。撒拉人把兄弟结婚后分居的小家庭称为“阿格乃”(意为兄弟、当家子),一般由几户至十几户组成。把具有同一血缘关系的若干“阿格乃”称为“孔木散”(意为一个根子),相当于宗族组织。一般一个孔木散包括2—5个阿格乃,有时还可包括不属于阿格乃的本民族的单家独户。而一个或多个孔木散又组成了一个“阿格勒”(即村落)。以前,每个孔木散有一个“哈尔”(长老)负责管理该孔木散的一些社会事务。
一个家庭,如果从姻亲的角度来看,早已突破了宗族的界限,随着外姓成员的逐步增多,许多村落会形成由多个家族共同构成,各家族之间都有着或近或远的亲戚关系。在青海的许多农村,这种村落占比很大,各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宗族为主体以亲族为纽带的村落关系。家族观念是渗透到中国社会的每一个方面的,慢慢形成了独特的“家文化”,并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