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过期了,员工要赔钱!你认为合理吗?
每到一段时间,药店人都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大量产品马上到效期了,公司下达死任务要消化。
药店人真的是左右为难。一边是公司任务,卖不掉绩效要打折扣甚至赔钱;一边是顾客,顾客看到临期产品一般就拒绝了,少数当场没在意的顾客说不定就回头来投诉了,这可怎么办?
各位药店人伙伴们,你们对“处理不掉效期产品得扣钱”怎么看?你们的门店又是怎么处理?你吃过什么亏?又有什么妙招可以帮助大家?欢迎文末留言告诉我们!
这两种情况,药店人责任大
对老板或管理者来说,他们认为赔偿可以让员工长记性、增强责任感,减少公司损失,是一种雷霆手段。比如以下两种情况,药店人可能就要承担较大责任。
1、补货失误:补货一般是店长班长或其他类似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如果是这个岗位的人员误判,补货了滞销商品,从而带来了商品过期,那这个工作人员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2、商品盘亏:药店每隔3~6个月就会展开盘点,此时可能出现电脑记录数据和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如果差异很多且造成亏损,此时应该由全店人员一起承担责任,并区分清楚不同岗位承担的责任比例。
赔钱事少,溯源解决才是关键
如果经营者靠员工赔钱来解经营之急,其实是本末倒置。出现效期产品滞销,建立按权责分清去赔偿的制度,目标是为了减少同类情况再发生。
1、查明原因:出现盘亏、误判,肯定都是有原因的,是由于来货差错、盘点失误、调拨单未同步结算、收银错打漏收还是判断者的判断依据有误?找到原因,才能避免下一次亏损的发生。
2、权责分清:效期造成的亏损,公司作为一个大的管理体系,也是有自己的管理问题,而门店的每一个人也有自己的责任。更好的方法是趁此机会强调权责,公司负责承担一部分的亏损(如营业额的千分之三),超过这个比例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一部分(如60%),全店人员负责一部分(按岗位职责或相关性分担)。
这些情况,药店人不该负责
当然了, 药店人在工作中属于基层岗位,本来工资就不算高,经不起扣减,而且很多情况未必是药店人的责任,甚至原因都不能明确。如果都无可商量地让药店人赔钱,那是不合理的。
1、其他部门强行补货:有些公司的产品补货是由运营部/商品部/采购部等强行下达的,且门店验收时提出了异议。这种情况,哪怕造成损失,下单的部门应负责解决和赔偿,而不应由店长店员承担。
2、公司自动补货:一些大中型连锁为了节约管理成本,可能会设定一个药品的最高值和最低值,一旦达到那个指标就会自动补货。这种情况下要看店长班长是否对这个值提出异议,如果提出了总部不作修改,那么店长班长也不应该承担责任。
3、活动商品选择失败:有一些公司为了做促销活动,可能会一下子采购大量某厂家的产品,如果由于活动效果不好而造成积压,那这个责任也不应该由药店人承担。
处理效期品,拿好这些小妙招
分清权责有时候是美好愿望,有的任务不得不承担。那药店人可以怎么帮助自己更好消化效期产品?以下几个思路提供给大家。
第一,始终站在顾客利益角度上阐述;
第二,不为介绍产品而介绍产品,而是介绍产品的特点能够给顾客带来什么好处。
第一步:用对句式
介绍产品时一定要遵循问题原因-问题解决办法-产品怎么解决问题这样的路径。
比如:
您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所以,您想改善这种现状,必须从这几个方面着手1,2,3,……才能从根本上取得效果……
我们这个产品能够带来的好处是1,2,3……您可以考虑看看
您在服用……的同时,一定要注意……
第二步:动作到位
礼貌接待、微笑服务、注意聆听,多听少说。
第三步:养成习惯
以顾客利益为中心去思考;
用顾客觉得舒服的方式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