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夫妇熟睡中被杀,险成冤案,最后竟因刀痕破案

清朝年间,在吉林方正县人有一位叫赵如峻的旗人。娶妻张氏,水性杨花,放荡不堪,成婚未久,就与邻居朱某私通。朱某是个杀猪宰牛的屠夫,长得五大三粗,孔武有力。为人有极粗野。赵如峻虽然知道妻子跟朱屠夫私通,却不敢找他理论理论,只是禁止妻子跟朱屠夫来往。

一天夜里,赵氏夫妇正当熟睡,忽然有人破窗而入,手携利刃,在昏黑中揭开帘帐,乱刀砍死了睡在床外的赵妻。赵如峻闻声惊起,其人又连砍几刀,将赵如峻一并砍死。在赵如峻被杀的三日前,曾向邻村的某旗人索讨债款,发生争执。这旗人是个兵丁,曾累犯血案,一向以凶横出名,邻里中人莫不畏惧。赵氏夫妇被杀的次日,其族人见两人卧于血泊之中,十分惊诧,推测杀人主凶,都认为必定是旗人无疑。

于是报告县署。县令阅罢诉状,勃然大怒,认为杀死一家二命,行为极其恶劣,罪当斩决。县令验过尸体后,即下令逮旗丁至案,连连严刑拷审。旗丁不胜拷打之苦,遂承认行凶。

县令在审问旗丁的同时,还在他家搜获隐隐似有血迹的凶刀以把,罪证既得,遂以死刑论抵。在尚未斩决时,县令上峰推荐给他的一位刑名师爷来到了县署。县令想察看他办案的学识,首先就将赵如峻夫妇被杀一案的案卷给他研究,故意询问该案有何冤抑。这位刑幕详察凶手供状,并检阅验尸图格及凶器后,就对县令说:“以我观之,此案很有疑窦。疑窦之一是:旗人与赵只是因钱债发生口角,何至下此毒手?疑窦之二是:在旗丁某家中搜获的凶器是寻常劈柴的刀,刀阔口钝,而死者伤口,只有官尺五分多点。依我之见,杀人者决非旗人,定然另有其人。”县令不信,再传赵如峻族人至。

刑幕询问赵平日除旗人以外,是否还有其他仇人。族人都说没有,又问赵妻为人如何,族人都说赵妇不守妇道刑幕再问赵妻既不守妇道,平日所与往来的是怎样的人物,族人答称只有屠夫朱某一人。至此,刑幕拍案面起,决然说道:这就是了!赵如峻夫妇必是朱某所杀。”坐在公案旁的县令疑信参半,暗想片刻,乃签提朱某。朱屠夫被带到公堂,刑幕一番审讯下来,马上认罪。原来朱屠夫那夜本打算杀死赵如峻,不料在黑暗之中误杀睡在床外的赵妻。及见赵惊起,恐事泄被捉拿,遂一并杀死,以图灭口。朱屠夫所用的杀人凶器,则是一把屠刀。狱定,乃释旗丁而将朱某处以死刑。

事后,县令间那刑幕何以断定赵如峻夫妇是被朱某所杀,刑幕说:“我曾办过好些与屠夫有关的案件,知道屠刀的尺寸。审理此案中,我听到“屠夫二字,核以死者伤口,其尺寸恰与屠刀吻合,又悉赵如峻之妻在生时与朱屠夫有所往来,所以知道死者是被屠夫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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