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妾,除了传宗接代外还有一作用,暴露了人性的丑恶
“天子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仪礼》
古代社会,文明程度不高,女子在从事生产过程中具有天然劣势,故而地位低下。男女不平等的情况表现在婚姻关系方面,就是所谓的“一夫多妻”制度。一夫多妻规定夫只有一个,而夫之妻妾却有多个。在这种制度之下,不同的男子又因为不同的地位,所拥有的妻妾数量又有所差别,越是社会地位和等级身份高的男子,他所能拥有的妻妾就越多。至于那些连温饱都难满足的男子,要么就是严格遵守“一妻一夫”,要么就是娶不到老婆而打一辈子光棍。所以说,一夫多妻制不过是那个等级森严时代的一种缩影。
封建时期,皇帝掌握国家大权,在历代儒学家的宣扬之下,尊君思想已经成为当时社会不可违逆的金科玉律,天下一切人、物均属于皇帝一人所有。所以我们能看到,皇帝住在最为华美的宫殿,享受“后宫佳丽三千”的待遇。古代小妾,除了传宗接代外还有一作用,暴露了人性的丑恶。
一夫多妻制在中国历史中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西周时期有过著名的“媵妾制”,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规定女子在出嫁的过程中,如果有与自己带有血缘关系的侄女或姐妹一同为妻,则被称作“媵”,倘若一同与正妻出嫁的那个人,同前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那就不能被称作“媵”。“媵”在家庭关系中的地位,与后世的“妾”又有所不同。首先,媵妻的出嫁前提是对方男子地位较高,一般都是西周或者春秋战国时期掌握较大权力的诸侯王们,她们跟随那些诸侯迎娶的正妻一同出嫁,到了诸侯王家内,与正妻所处的地位是一样,没有任何贵贱高低之分,只是在叫法上有所不同。
到了秦汉时期,“媵妾制”伴随着诸侯独霸天下时代的结束,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取而代之的是我们熟知的“妻妾制”。汉朝法律规定,一名男子只能拥有一名妻子,但可以拥有多名妾室。也就是说,正妻只能有一个,至于拥有多少妾室就凭男子自身能力高低了。法律规定的这种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使得妻和妾在家庭关系当中从一开始就存在等级贵贱的差别。而且在中央统治难以为继的时期,地方势力壮大后,礼法的作用会有限,很多有权有势者为了满足个人需求,一样会不顾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纳娶多妻多妾。
那么,古人为何会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妾”的说法呢?前面我们已经谈到过了其产生的根源,即男女不平等,但还有一些从表面可以看出来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为了“传宗接代”,有句老话说得好,叫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个男子没有后代在封建时代的人们看来,是不孝顺的行为。从生理学和统计学的角度来说。一夫一妻难免会出现,男女之间无法生育的现象,而法律又规定了男子只能娶一名妻子,那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自然而然的就会去纳妾,继而出现了一妻多妾。
其次就是由来已久的“面子文化”,妾,随着封建制度的不断发展,所处的地位越来越低,到明清二代,已经成为了可以随意买卖或丢弃的“商品”,她们与妻的地位是完全不能相比的。对于那些有权有势的男子而言,他们并不会将妾当作一个完整社会关系当中的人来看待,在他们眼里,妾和女子陪嫁的那些嫁妆并没有什么不同,更像是一个物品。既然是物品,那就妾室的自主意愿就不重要了,在婚姻关系之中一切都要听凭男子的安排。
妾的存在只是男子身边的一个附庸品,妾越多,就越能显示男子的社会地位,尽管封建时代的文学作品有不少讲述妾室上位或者妾室与男主人产生爱情的故事,但在现实生活里面,这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古代女子出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身为妻子还好,至少在法律层面他们跟丈夫是处于统一地位的,是家庭里的女主人,而妾室就要悲惨不少,他们在某些角度,承担了正妻的任务,却无法得到正妻那样的权力,一旦男子不喜欢,可以随意将他们转送他人,或者放置于青楼之地。总之,身为一名妾,人生是非常悲惨的,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暴露了社会不公下人性丑恶的一面。
参考资料:《浅论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