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行医难、身份模糊,如何解决?

一直以来,民间中医面临着传承困难,行医法律风险很高,不查则已,一查十有八九要被取缔或重罚!
民间中医当中固然鱼目混珠,不少庸医甚至有骗子混杂其中,但还是有很多家传医术颇有渊源,医术高明、身怀绝学的中医在为广大患者解除疑难杂症。
在实际从业中,不管是开办中医诊所、中医理疗馆,还是临床一线人员,身份定义模糊,医疗效果只在小圈子内有口碑,很难堂堂正正广而告之。过多宣传反而将面临法律法规、经营范围、卫生许可、执业规范等等各方面的严查。再者,无法得到官方认可,没有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管,想要规范化运作,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治疗就无从谈起。
而民间中医们往往没有在正统全日制教育范畴内提升文化基础,没有办法取得公立医学院校的学历,无法参加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从而长期被边缘化,中华传统医术面临着后继无人、传承乏力,发扬国术更是举步维艰!
对已经从业的人员来说,收入低、地位不高、社会认可度差,也是令他们无法踏踏实实研究和提升医术,更多时候在勉强糊口。在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生存压力与日俱增的大环境下,自保尚且不足,何谈发扬,何谈传承。现如今,愿意跟师学习几十年如一日,同时忍受低薪、地位不高、被人误解的状态的年轻一代又有几人!
近年来,国家开始提倡国民健康养生,预防为主临床为辅,治未病,保护中医,发扬国术,传承华夏绝技,在这个大背景下,《中医药法》及其配套文件公布于世:
《中医药法》第二章 第十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卫计委15号令中,第二章 第五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八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第五章 第二十五条 中医(专长)医师实行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还有很多的政策性文件,本人不再赘述,民间中医的合法化行医之路从此曙光乍现,国家层面的重视给予民间中医极大的支持。
本身具有中医医术的一技之长;家传中医秘方,想合法行医;乡村医生即将被撤销,需要资格证来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从事护理检验、康复理疗的本行业从业人员,想转而行医;当初报考的医学类专业,但无法取得报考医师资格证,如药学、医学影像等;药代、器械代理等业务人员想转做医生;本身是西医,但想做中西结合;没有基础但想从事中医的等等以上八类人群可以堂堂正正通过官方考核来取证,取得合法合规、官方承认的中医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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