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和卖

如果足够乐观,你可以相信,你用心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可以在世间永存。

托尔斯泰说:“用笔写下来的东西,就是利斧也砍不掉。”陈寅恪也很自信:“我的碑文(《王国维纪念碑碑文》)已流行出去,不会湮没。”柏拉图曾经想烧毁德谟克利特的著作,但有人阻止他说,这样做毫无裨益,因为这些书已经广为流传了。

但是,再乐观,我们也不能忘记,留存的保证是流传。如果不能流传,只是“孤本”,它的命运就堪忧:就算能躲过水灾、火灾、虫灾,也能躲过修地铁、房地产开发,就那么神秘地躲在世界某个角落,又有什么意义呢?巴尔扎克说:“一本书卖不出去往往就因为它是杰作。”但是我们也很难想象没有一个读者的“杰作”。

我当然希望自己能像写《项荻传》的斯特恩那样任性:“又要写书,又要找到能理解这些书的人,实非我力所能及。”

然而,这样的任性不是每个人都能玩得起。纪德在1907年日记中提到柏林将上演他的《刚陀王》时写:“我想到济慈,我告诉自己,如果他像我一样,拥有两三个崇拜者,他就不会早死。徒劳而已,有时我觉得这一片沉寂令我凋萎。”过度的孤寂凋萎了无数的杰出作家。

于是,作家需要向传播者示好。几年前,三联书店出版的《王鼎钧回忆录四部曲》,获《新京报》年度历史传记类好书。王鼎钧先生写了一篇很感人的答谢词:文学作品需要广为人知。创作也是一种表演,表演事业都需要鼓励,报纸对作家从不吝惜掌声。岂止作家,社会上一切善行、壮举、美谈,没有报纸,都是衣锦夜行,没有报纸的大字标题(现在加上电视的特写镜头),就没有英雄、明星。感谢北京三联在“中国人最多的地方”出版了我的这一套书。一本书,你写出最后一个字,放在抽屉里,在法律上你有了著作权,事实上创作的路并没有走完全程,有待出版和发行。藏之名山乃是作家的悲剧,作家可以终身禁锢,只要他的作品能到有井水处,虽死犹生。一家好的出版机构之于作家,好比将军的战场,运动员的跑道,演员的舞台,我幸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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