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五、六、七届兰亭奖获得者——刘宏卫

刘宏卫,别署心觉,两仪斋主人,辽宁辽中人。现为中国书协草书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教授、工作室导师,辽宁省书协理事等。作品获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二等奖、第六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入展、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佳作奖、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入展、全国第三届草书展优秀奖、全国首届手卷书法展优秀奖;入选“现状与理想”当前书法创作学术批评展、首届中国书法院奖获奖提名;入展全国第九届、十届书法作品展等三十余次全国单项书法展等。2015年被《青少年书法报》评为全国十大青年书法家。书法作品被国家博物馆、中国文字博物馆、辽宁美术馆等多家文博单位收藏。

我的临帖体会 / 刘宏卫

书法,以文为体,以技为用,终达于道本也。文也者,有文字、文章、文学种种,作书必借文而抒怀。技也者,识器之谓也,即用笔用墨和结字之能力。书之道者,技之极也,臻于忘我,则进于道。故所谓书法,即以运用笔墨,而达于对人、物、境相和谐的自然之体悟。

法度,是书法之书写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律,亦为历代大师所共同法则。起初,法是限制约束,当遍习经典之后,谙熟其中规律,达到自由运用笔墨结字之能力,法则是为书者所用,度是书者的修养表现。

所谓法好求而度难守,不激不厉,风规自远,无过不及也,又近于儒家之中庸思想,“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由此学书又近于学做君子之过程,文质相和修身为要。

拟古临帖是心、目、手互相作用的过程,目所视,心所识,有所见有所识方能翰不虚动下必有由,《书谱》又云:“拟之者贵似,察之者尚精。”似,有形似、神似之别,能者为之不似而是,不能者为之似而不是。能懂书之理者,娴熟于法度,笔笔合于古法,所以能不似而是。

时下临帖者众,甚于复制,而创作不精,未通书写之理,是自然也。精,有宏微之分:宏,当博涉书法发展演化之脉络,是与中华文史相通,又知古贤所循技之共性法则;微,当体悟笔势毫厘所变,详察势之所起所行所收,又意在何处轻重大小长短虚实疏密之内在关联,又由所见之经典碑帖,思不可见之理由。

王僧虔曰:“书之妙道,神彩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神,与用笔之质有关,又以形为表现。故形质皆精神采自现。故目之所视以察书之理,默识揣摩知古今之变,审其内理是学好书法的前提要务。

编辑: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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