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源流小考(下)
最早的八卦即传说的伏羲八卦一定不是用来占卜的,因它诞生的那个时期正是我国母系社会的末期,是汉字的萌芽时期,只能被看作早期文字的滥觞(或许这八个卦象就是最早的八个汉字)。所以最初的八卦只能是记载了八种和人们的生活最密切的八种自然现象。据《世本》载:直至黄帝时期,才有专人研究日月占卜等事宜。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后益作占岁之法”《世本王谟辑本》“巫咸作筮”《世本陈其荣增订本》。
原始八卦最早代表哪八种自然现象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但是从现存的三《易》材料看在八卦的卦名确定以前它所代表的自然现象曾经历过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
连山易 | 君 | 臣 | 民 | 物 | 阴 | 阳 | 兵 | 象 |
归藏易 | 地 | 木 | 风 | 火 |
水
山 | 金 | 天 | ||||||
乾坤易 | 天 | 地 | 日 | 月 | 山 | 川 | 云 | 气 |
周易 | 地 | 山 | 水 | 风 | 雷 | 火 | 泽 | 天 |
从上表可以看出:《连山易》带有明显的父系社会的色彩,其中的君、臣、阴、阳、兵不会早于黄帝时期,也许迟至春秋时期。《连山易》伪造的可能性极大,把《连山易》置于三易之首是君权和男权的一种反攻倒算。这种男权急于抢夺远古社会统治权而对史前传说和典籍的大肆篡改在秦汉时期是一种流行。
八卦演化为六十四卦是历史的必然,因为从卦象看,很多自然现象是同时发生的。比如:天与雷,水与山,水与风,地与震、水与泽、山与火都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联系很容易引发人们思索它们之间的关系。继而将它们两两相配产生出六十四卦。
有关卜筮《史记》中有这样的记载:
“略闻夏殷欲卜者,乃取蓍龟,已则弃去之。”
“自古重卜筮,三代之兴各据祯祥”
“三王不同龟,四夷各异卜。”
《史记·索隐述赞》有“三王异龟,五帝殊卜。”
以上记载说明:中国从父系社会(夏、殷)开始才有占卜之术。其主要的工具是蓍草和龟甲兽骨。用蓍草问卦的叫占,用甲骨问吉凶的叫卜。占卜因时代和地域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方法和解释。殷墟甲骨文的发现以及相关研究对龟卜已经有了明确的解释。但是用蓍草进行的占筮的结果是什么?它们最后是否应验了一定是有原始记载的,依据是《周礼》“凡卜筮,即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至少,周代的卜筮是每年有一次年终决算的,看看有多少卜筮是灵验见效的,有多少是无效的。龟卜的结果明明白白记录在甲骨文里,但是蓍占的结果已经失传了,或者它目前还活在某些先秦典籍里,我们已经不知道它们和蓍占与《易经》的联系了。试想:在大事小事动辄蓍占的远古,这些占卜的记录不会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的。汲冢发现的《师春》一书就归纂了《左传》中的一些卜筮结果。对于蓍占我们能够了解的甚少。原因就在于它的工具是蓍草,因为“已则弃去之”,蓍草又是极易腐朽的东西,物质上无从可考。更为困难的是当时的记载媒介只是用龟甲、兽骨和刻刀,加之殷商之世“筮短龟长”,即龟卜比蓍占要重要得多。低级的蓍占的结果又不能刻在高级的龟甲兽骨上,所以蓍占的结果及其是否应验并没有文字的记录,我认为这些《左传》以前的蓍占记录目前一定还在,只不过我们没有认识到他们的存在。
龟卜是刻在龟甲上的,现在有了甲骨文的依据可以研究。那么占蓍的结果是以怎样的形式记载并流传的呢?《史记》说“略问夏殷欲卜者,乃取蓍、龟,已则弃去之。”说明两种占卜方法自夏已经有了。至于夏代怎样占卜已经无从可考。仅有的两条记载见于《山海经》:
夏后启筮御飞龙登于天,吉。 《海外西经》郭璞注
昔者羿擅射,(筮)毕十日,果毕之。 《海外东经》郭璞注
商代的蓍占记载很少,而龟卜在甲骨文中已经有了比较详细的记录,有关研究专著也很多。殷商甲骨占卜后,经过年终的应验以后就埋入地下,这就是后来在殷墟出土的殷墟甲骨文。马如森《殷商甲骨学》中说殷商“种稻种黍不依农时,而是问卜”,他们向天祈雨时,他们是真诚地恳求天上的祖先给以充足的雨水,保证丰收的。所以占卜不能应验那就是天上的什么人在作祟了。(P43)
周代的卜筮从《周礼》中可以得到相关答案。在《周礼》中我们发现有这样三段记载:
一、“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
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二、“卜人掌占龟,以八筮占八颂,以八卦占筮之八故,以视吉凶。”
三、“筮人掌三易,以辨九筮之名,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
卜,【注:当用卜者先筮之,即事有渐也,於筮之凶则止不卜。】上春相筮,凡国事共筮。”
上面的记载说明,周代的卜筮总负责的官员是大卜,既掌龟卜也掌蓍占。他下面分管着专掌龟卜的卜人和专掌蓍占的筮人。卜人的工具是龟甲、甲骨;筮人的工具是蓍草。无论是龟卜还是蓍占最后都是由大卜作出决定是吉是凶。而大卜作出判断的依据,龟卜看三兆。郑玄的注解是:其中玉兆是颛顼传下来的解释方法,瓦兆是帝尧传下来的解释方法,而原兆是周人自己的一套解释方法。蓍占依据三易,即《连山易》、《归藏易》和《周易》的本经。既然三兆的计时方法能遗留下来,既然《三易》的本经能流传下来。那么,周代依据《三易》对蓍占作出的解释就一定会以某种形式流传下来。
由于“筮短龟长”,国家大事——比如王位的继承——是直接用龟卜的方法来决定的。其余的事情视重要性决定用蓍占还是龟卜,有时同时使用蓍占和龟卜两种方法。当蓍占出现凶兆时就不再进行龟卜了。《左传僖公四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晋献公想娶驪姬为夫人。筮之吉,卜之不吉。晋献公说从筮,娶。卜人劝谏说“噬短龟长”,不如从长。
周的发源地陕西周原也曾经发现过大量的甲骨文,但是专家们意见不太一致。比较通行的一种解释认为,殷商时周只是一个小国,那些周原甲骨是周人从殷商领回去的“中央文件。”
既然三兆的计时方法能遗留下来,既然《三易》的本经能流传下来,既然周代甲骨和金文都能流传下来,那么,周代依据《三易》对蓍占作出的解释就一定会以某种形式流传下来。我认为《周易》中的爻辞正是这些解释的精华部分,经典部分。理由来自《晋书·束皙传》
“初太康二年汲郡人汲不准盗发魏襄王墓……得竹书数十车。……其《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易爻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爻辞则异。《卦下易经》一篇似《说卦》而异。……《师春》一篇,书《左传》诸卜筮,'师春’似是造书者姓名也。”后来的杜预在《左传集解·后序》里也有相类似的记载。
这段文字证明了几个问题:一是《周易》最早应该是单行本。内容应该是供蓍占用的基本原理,即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周易本经部分。二是当时(魏襄王)六十四卦已经分出阴阳爻了。《易爻阴阳卦》中本经部分和《周易》大致相同,但是爻辞则异——完全不一样。三是已经有人在对《易经》的卦象作出自己的理解和解释,自称《卦下易经》,和后来的《说卦》大同小异。四是《师春》一书收集记录了《左传》中的卜筮的案例,说明古人对卜筮的结论以及这些结论后来是否应验是一定要留下记录的。师春可以是人名,也可以是对老师(春)的言论的编纂,《论语》即是一例,先秦诸子著作这样的例子很多,不再赘述。
到了战国时代,甲骨为主要工具的龟卜渐渐淡出了朝廷。原因是千年龟甲毕竟是一种稀缺资源,同时新的便利的书写材料——竹简和帛——出现了;新的书写工具——毛笔和漆——产生了,杜预甚至考证出当时是用蝌蚪文体书写的(左传集解·后序)。占卜采用了蓍草和铜钱为工具,以竹帛、毛笔和漆为书写材料。中国占卜史掀开了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