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1994年,姜文没有拍出自己的处女作
本文原题:假如1994年,姜文没有拍出自己的处女作
近日来,心中甚是烦闷,故将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又重温了一遍。《阳光灿烂的日子》这部电影我前后由于各种机缘反反复复、认认真真地看了六七遍。每次都有新感受。
每个人,无论是谁,如果你看《阳光灿烂的日子》,那么你就免不了要从姜文这里搜寻记忆里你自己的“阳光灿烂的日子”。
这不是落入俗套,因为剧中的马小军分明有我们天底下每个人的影子。《阳光灿烂的日子》最大的魅力是它能够让每个人找到那个最阳光灿烂最纯真的自己,包括女生。
下笔之前,我决定刻意回避谈《阳光灿烂的日子》获得的各种奖项和赞许,因为它实在是光芒万丈啊,它的光辉将中国电影照得更加光亮鲜明,所以这一点无需我在细表。
如果你看到对《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评论是这样的,“《阳光灿烂的日子》是中国电影史上的一个巅峰”。
请你千万不要觉得这话大而空洞,因为这话是真的,我只能如此不负责任地、简单地谈谈《阳光灿烂的日子》的价值。
面对一部获奖无数、好评如潮的片子,我的笔会很迟钝,很笨。我能感觉到这是部好片子。
电影技术和技巧方面的好,很容易看出来,看得清楚,你比如说本片中顾长卫的摄影那是没话说的。
还有一种好是内在的好,这种好是电影的灵魂,是电影的精气神。这种好你能感觉到,但很难做到体会的很深刻,你比如说电影中马小军和米兰之间微妙的情感联系和变化。
我们能感觉到好是因为故事很纯洁很真实,我们很难体会到的灵魂上的好是因为“北京变得这么快,20年的功夫她已成为了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我几乎从中找不到任何记忆里的东西。”。
感觉到的好和与体会到的好相比是肤浅的,是个人化的,而我能谈谈的也只是感觉到的好。不过,我不怕。艺术作品本来就是每个人可以做个性化解读的,再说《阳光灿烂的日子》个人化很强烈。“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马小军。马小军是你我,你我亦是马小军。
我母亲在我6岁时背井离乡,带上了4岁的弟弟去投奔在远方打工的爸爸了。母亲带着弟弟离去的那一天的情形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里,我记得我当时没有哭,应该是没有哭。
从此,我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爷爷和奶奶对我十分宠爱,甚至是溺爱。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奶奶几乎每天早上起来给我灌一塑料瓶子蜂蜜水让我带到学校喝。这瓶蜂蜜水让我从来没有想过母亲,因为我觉得我很幸福。
提起蜂蜜,我还要啰嗦几句。有一回吃饭,我决定把蜂蜜加进奶奶做的面条中,奶奶和爷爷对这件事万般阻挠,最后我不依不饶的哭着闹着终于把蜂蜜加进了一碗面条。当然最后的结果是那碗面条变得吃起来满口都是怪味,有怪味的面条没有被扔掉而是进了奶奶之口,让人不解的是奶奶干嘛不让我们家养的那头猪吃那碗面啊?
我现在只是偶尔吃米饭是加些蜂蜜,当然吃甜米饭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件往事,也会想起奶奶。
和爷爷奶奶生活的这段生活里我开始走上了马小军的路。我记得我跟上大孩子干的第一件事是晚上去三公里之外的附近村子去看电影,时间应该是99年左右吧。
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的年月里,我觉得这是我们村子里最好年月。那时候玩的伙伴多,附近的村子放电影,我们全村的孩子都去,去了外村大孩子能够勇敢的肩负起保护小孩子的责任;那时候也是乡亲们翻修房子最集中的时间段吧。跟上大孩子去外村看电影的好处是他们无论干什么都得带上小孩子。
他们那次追女孩的时候我也去了,我记得是我们追着一个女孩到处跑,她跑到哪里我们追到哪里,而且我们每个人手中都还拿着一根干了的玉米杆。这画面现在回想起来完全是一群豺狼追着一个美女啊,我以这种粗俗的方式完成了明确自己性别后的第一次的异性接触,而这种接触只是我在月光下正眼看那女孩几眼罢了。
马小军正在茁壮的成长,不过成长总得付出点代价。那几年里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打架。我干着马小军干的事,但没有全干,毕竟我们不是同一个人。13岁那年我和另外两人组成了小团体,我们镇着寺门小学。
那时候我们的气概是:佛挡杀佛,遇神杀神;自己是天底下最牛逼的人。我正是那时候开始主动攻击别人,我挥舞着短棒朝一位骑自行车的比我大几岁的哥们走去,我毫不犹豫的一脚踢到了自行车,接着我们开始群殴,流血是必须的,不见血绝不撒手;几年之后我转到另一学校读书时也遭群殴,也流血。
过了没多久,我们为王的日子到头了,我们遭到了初中学生的毁灭性的打击,甚是狼狈。现在想来我似乎应该感谢那群灭我们的哥们,正是因为他们的打击才扼杀了我罪恶的种子于摇篮之中,让我日后没有变成一个拿着砍刀到处砍人的人。
时间进入07或08年,我也上初中了,到这时候似乎打架之风不盛,或许我已远离打架风波的中心了吧。
初中时开始上网,骑自行车去10公里之外的县城上网。有一回,网吧好像是严查吧,在凌晨两点钟我被轰出了网吧,我朋友因为身体比较壮,看起来好像已满18岁的样子,所以他留下了,而我把那夜剩下的黑暗坐在网吧门口给消耗了。
16岁,我没有遇见自己的“米兰”,我遇见的全是“余北蓓”,马小军比我幸福。每个村子里的“米兰”大多数去了城里打工了,我记得我第一次见乞丐服是我们村一胖“米兰”从深圳穿回来的。“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齐秦的这个歌对我来说不是老歌。16岁生日刚过,我无意中发现了父亲的钱存放之处,我不是贪心的人,我从很多张一百元中偷了三张,因为我觉得三张足以让我飞翔,可是飞的不是很远,我只是来到了我家东面的第一座大城市——西安。临走之前,我给父亲留书一封,告诉他我要去远方,我十年后一定混个人样荣归故里。
而事实是三天之后,我坐上了返回家乡的汽车。我选择了重回学校,从此,我走上了一条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道路。
一个人可能最认不清的人是自己吧,我也是,我看不明白自己,我迷茫,我无助。不过,今天的我觉得我是一个好人,如果有人非要把我当做鬼来看待的话,我希望你能把我看做是一只“好鬼”。 我应该感到庆幸,因为今天的我能够体会到《阳光灿烂的日子》带给人的感动和蓦然回首。
不论你我如何,那年夏天去农场的路上阳光灿烂,那是马小军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天,那一天成为了永恒。如果成年之后的马小军失忆了,我但愿米兰没有。如果米兰也失忆了,我相信那是因为那记忆过于柔软。
假如我出生的那年,也就是1994年,姜文没有拍出自己的处女作。再假如20年后,我没有看到过姜文的处女作。
人生会不会不一样?
题图均来自相关电影资料与网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