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屑小章︱姚老师败诉:会做「改错题」,才能成赢家
细屑小章︱姚老师败诉:会做「改错题」,才能成赢家
4月12日,焦作的姚老师职称一案,终于判了——这个判了,几可用「望眼欲穿」来描述。人说一波三折,此案该够得上「一波N折」了。
当然,不出意料:「驳回」。姚老师败诉。
自打去年10月份,这个事进入公众视野以来,已演变为「不是姚老师一个人的事」了。在这半年中间,围绕此案,姚老师借助网络平台发声发帖,与她相对的另一方,也是动用了各种手段,又是处理,又是处分,其中还兼有「去职」等诸多情节。
互联网上很多人习惯「吃瓜」。这一事件的这个「瓜」,分量够重,长度也够长的。
这个事,我看着看着,怎么觉得有人一直做着「破罐子破摔」的姿势。
此事所涉,有姚老师所在的学校,有当地的教育局。按说,他们对「改错题」,不会陌生。而且他们就该是会做「改错题」的人。不然,怎么教给学生「改错」的应试技巧呢?

图源网络
对的。我说的「改错题」,也就是学生试卷上常常出现的「判断对错题」。那么,此事所涉的那些人,「改错题」做得如何?
姚老师很多年评职称评不上。于是她愤而发声。于是焦点就变成了:既定的评选规则,有没有错?程序上,是否公平?职称评聘的核心要件,究竟是什么?
这些问题,不能回避,也不可以回避。更不是左一个处理,右一个处分,再一个约谈,就能回避得过去的。姚老师的诉求,不过就一个公平。
我前边说「破罐子破摔」,就是有人把自己当成了「破罐子」,不认错,不改错,一路这样「破摔」下去。
——从前的皖北农人说的是:「我就这样一堆一块」了,你又能怎么样?
从来,知错就改,知错能改,都是「善莫大焉」的个人品质和素养。会做「改错题」,不只是学生考试的必备技能,更该是人生的一项技能。在一定意义上,会做「改错题」,于个人,才能成为人生赢家;于机构,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