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家单位发生多次工伤,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多次工伤,享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甚至辅助器具费等实际损失是不受影响的,应当实报实销。
另外,因工致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是不受影响的。也就是说,多次工伤,享受多次伤残补助金。
但是,一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五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也就是说,只能按照高等级的标准享受一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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