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特制定友谊国土资源局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驾驶员岗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遵守。
1、定期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不得无故旷勤;
2、做好春、秋两季车辆检查,合格率要达到100%;
3、车辆不得由其他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4、按领导指定的路线行驶,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5、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实现上述责任目标的,年度终了后预以奖励;对没有实现上述责任目标的,不予奖励,并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罚;对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出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人身作伤亡的,除单位追究个人责任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临时人员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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