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为何写作

有人认为艺术是一种逃避,也有人认为艺术是一种征服手段,双方各有自己的道理。可是人们可以自己逃去做隐士,可以躲进疯狂,也可以遁入死亡。人们可以用武器来进行征服。那为什么又非要写作来进行逃避或征服呢?因为在不同作者的形形色色的目标后面,存在着一种我们大家共有的更深入更直接的选择。我们试图去阐明这个选择,看一看作者必须介入选择,到底是不是由于这个对写作的选择。

我们的每一个观念,都伴随着这样一种意识:人类现实是一个“展示者”,那就是,只有通过人类现实才有所谓的存在,换句话说,人是一个手段,通过人事物才显示出来。由于我们在这个世界的存在,才使得各种关系变得复杂起来。是我们,使这株树与那一小块天产生关系。由于我们,那颗死了一千年的星,那一弯新月,那一条黑色的河流,才在浑然一体的景色中显现出来。正是我们,汽车和飞机的速度把这大块大块的土地组织在一起。随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世界向我们展示出一个新的面貌。但是,如果说我们知道自己是存在的导演者,那么我们也知道自己并非存在的创造者。要是我们掉头不看这片景色,它就会沉回到永恒的黑暗中去。至少,它会往回沉,可是谁也不至于傻到认为它将被消灭。将被消灭的是我们自己,而地球则将在无生命的状态下继续存在,直到另一个意识出现把它唤醒。因此,我们除了确认自己是“展示者”之外,还确认我们都对展示物来说是非本质的。

艺术创作的主要动机之一,当然是某种感觉上的需要,那就是感觉到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中,我们是非本质的。如果我要确认要在画布上或在写作中描写旷野中的某个方面,或是描绘大海,或是描绘我所发现的某人脸上的神情,我知道自己是通过凝练各种关系,引进本不存在的秩序,以统一的思想,控制五花八门的事情,这才把它们创作出来的。也就是说,我感觉到在我与作品的关系中,我是本质的。可是现在正是那被创造出来的客体离我而去;我不能同时既展示又创造。在作品与创造活动的关系中,作品变成非本质的。

首先,即使对别的创造物来说它似乎是明确无误的,但是对我们来说它好像永远都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我们总是可以改动一下这根线条,改动一下那片阴影,或是改动某一个词。因此,作品不会把自己强加于人。一个学绘画的新手问他老师:“什么时候我可以认为自己的画达到了完美无缺的地步?”老师回答说:“当你可以惊讶地看着你的画,并对自己说:‘画那张画的就是我啊’的时候。”

这等于说:“永远不会达到。”因为这实际上是用另一人的眼睛来估量自己的作品,展示自己创作的东西。但是,相对来说,我们并不是很意识到自己的创造活动。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要制作一件陶器或是木器,那么我们就拿起工具,依据传统规范的要求进行工作,这些工具的用法都是早有规定的;这里,用我们的双手进行工作的,是海德格尔所说的那个著名的“他们”。

在这个事例中,其结果似乎是十分奇怪的,因为他在我们眼中保存了自身的客观性。但如果由我们自己来定制作规则,确定方法,立下标准,如果我们的创作冲动出自我们内心深处,那么我们在自己的作品中除了我们自己以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别的东西了。用以评判的作品的法则,是我们自己构想出来的。我们在作品中认出来的,正是我们自己的历史、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欢乐。即使我们看着它而不再进一步去碰它,我们也决不能从中领受到那种欢乐或爱。我们把那些东西放进作品中去了。我们从画布或纸张上取得的效果,对我们似乎绝不是客观的。我们对产生那些效果的方法太熟悉了。这些方法仍然是一种主观上的发现;它们就是我们自己,是我们的灵感,是我们的计谋;当我们要想见到我们的作品时,我们就再一次把它创造出来,我们在脑子里重复这个作品的各个制作过程;它的每个方面都作为一个效果显示出来。因此,在观念中,客观成了本质的东西,而主观却变成非本质的了。前者在创作中寻求本质并得到了它,可是,正是这个客观,接着又变成非本质的了。

这个辩证关系在写作艺术中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更要明显,因为文学客体是一个只存在于运动中的特殊尖峰,要使它显现出来,就需要一个叫作阅读的具体行为,而这个行为能够持续多久,它也只能持续多久。超过这些,存在的只是白纸上的黑色符号而已。要知道,作家不能读自己写的东西,而鞋匠却可以穿自己刚刚做好的鞋子,只要尺寸合脚就行;建筑家也可以住他自己建造的房子。阅读时,你在预测,也在等待。你预测句子的末尾,预测下一个句子,预测下一页书。你等待它们来证明你的预测是否正确。阅读是由许许多多假设、许许多多终于要醒的梦、许许多多希望和受骗所组成的。读者总是走在他们阅读的那个句子的前头,进入一个他们读下去是一部分逝去、一部分相应地聚集来的未来之中。这个未来从一页退到下一页,形成了文学客体的一个移动着的地平线。没有了等待,没有了未来,没有了无知,那也就没有了客观现实。

于是,写作活动包括一种不言而喻的准阅读在内。这种阅读使得真正的阅读成了不可能的事。当词儿在作者笔下形成时,他无疑是看见这些词的,但是他看见的与读者看见的并不一样,因为他在把它们写下来之前就知道它们是什么了。他写字时盯住看着,并不是为了要展示这些等待人们来阅读的沉睡的词儿,而是为了要控制这些符号的构图,简而言之,那纯粹是一项规划工作,在他眼前展示的只不过是钢笔的轻轻滑动而已。作家既不预测也不猜想,他是在进行规划。常有这样的情况,他等待着人们所谓的灵感,可是一个人等待自己与等待别人是不一样的。如果他犹豫不决,他知道那是因为未来尚未构成,而他自己将要创造这个未来;如果他还不知道他的主人公将有怎样的遭遇,那只是意味着他还没有想到这一点,还没有作出任何决定。因此作家的未来是一页空白,而读者的未来是他与结局之间印满文字的两百页书。这样,作家无论在什么地方接触的只是他的知识、他的意志、他的计划,一句话,只是他自己。他只触及他自己的主观;他所创造的客体是他所不能触及的,他创造这个客体并不是为他自己。若是他来重读他自己的作品,那已经太迟了。句子在他眼中再也不能成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了,他到达主观的极限,但却没有跨过这个极限。他欣赏某一笔、某一警句、某一用得恰到好处的形容词所产生的效果,但这只是对别人产生的效果。他可以评判这种效果,却感觉不到它。普鲁斯特从未揭示查勒斯搞同性恋爱,但他甚至在写书之前就这样决定了。如果有一天,这本书对它的作者呈现的客观的外貌,那一定是经过了许许多多年、作者已经把它忘掉、这本书的精神对作者来说已经十分陌生的时候;毫无疑问,这时作者再也不能写这样一本书了,卢梭在逝世前重谈他所写的《民约论》时,就是这种情况。

因此,说一个人写作只是为了自己,那不符合实际。只为自己写作是十分糟糕的,在你把你的感情投射在纸面上时,你只不过在设法使这种感情做无力的延伸而已。创作行为在作品创作中只是一个不完整的抽象的瞬间。要是作者是孤立地存在的话,他就可以随心所欲,他爱写多少就写多少;作为客体的作品将永远不能问世,而作者也就不得不放下笔来,或者陷入绝望之中。但是,写作活动包含着阅读活动,后者与前者存在着辩证的联系,而这两个互相联系的行为需要两种截然不同的代理者。正是由于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才使那个虚虚实实的客体得以显现出来,因为它是头脑的产物。没有一种艺术是不为别人或是没有别人参加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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