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本美绪 | 明清时代的身份感觉
作者= 岸本美绪,公益财团法人东洋文库研究员
来源=《明清时代史的基本问题》,第364-386页
我们在阅读明末清初的史料,特别是随笔类资料时,留下强烈印象的是:当时的人们对人与人之间的称呼、应接方式,或者以服装、交通工具等形式呈现出的社会性上下关系的表现极为敏感,他们观察详细,批评辛辣。士大夫层对这些“烦琐的阶层性象征”十分敏感地予以关注,说明这种社会身份问题在当时的社会是一个孕育了紧张与摩擦的问题。
在社会威信的认知方面,明朝末年是科举资格具有突出重要性的时代。清初上海人叶梦珠在回顾明末的状况时,以肯定性的态度说了如下一番话(《阅世编》卷4《士风》):
尽管叶梦珠在比较体统崩溃的清初时,赞扬了明末的士风,但在明末人的眼中,当时偏重科举资格的风气未必值得肯定。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1569年序)中,批判性地指出:“盖吾松江士大夫一中进士之后,则于平日同堂之友,谢去恐不速……而日逐奔走于门下者,皆言利之徒也”(卷34),“近时人一登甲科,则羞与其兄弟同事,必一人自行”(卷17)。按何良俊的看法:在科举考试中合格、成为官僚之后,以恭敬的态度对待乡里无地位、无官职的年长旧友,才是士大夫应有的姿态。何良俊毫不掩饰他对无视相互间年龄差、实质性的见识、学问,以及与同为官僚效力君主的立场、科举考试同年合格的情谊,仅凭科举资格来决定交际礼节中上下关系风气的反感。科举资格原本应该是反映认识社会秩序正统存在形式的能力的,但现在却忽视家族、乡党等根本性秩序,而偏重于科举资格,使之成为追求势利者投机性的工具——对尽管只是岁贡出身的小官,但对在“通达国体”方面具有无可比拟自信的何良俊而言,这种偏重科举资格的风气正显示了世俗的轻薄化,的确令人悲叹。
乡党关系中的长幼之序,宗族、姻戚间的尊卑,以及曾任官职与庶民间的区别等等的调整,这些在明初制定民间交际之礼时就曾是非常重要的课题。在社会性上下关系中,复数的相异的要素原本不断地孕育、包含着矛盾。对明末清初的人而言,科举资格虽然是社会性上下感觉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但并非社会性上下感觉本身:社会性上下感觉的“行市”是在包含科举资格在内的各种要素的相互冲突、牵制中变动的。以下,拟以服装和交通工具这种可视的象征物,以及相互间的称呼、交际的形式为媒介,概略地追寻明末到清代阶层感觉变化的轨迹。
1.衣服、乘舆
与前节引用的明末社会严整的“体统尊严”状况相对,清初人叶梦珠论及明末因社会阶层不同在衣服方面有明确区别时,说了如下一段话(《阅世编》卷8《冠服》):
其便服自职官大僚而下至于生员,俱戴四角方巾,服各色花素绸纱绫缎道袍。其华而雅重者,冬用大绒茧绸,夏用细葛,庶民莫敢效也。其朴素者,冬用紫花细布或白布为袍,隶人不敢拟也。其后巾式时改,……总非士林,莫敢服矣。其非绅士而巾服或拟于绅士者,必缙绅子弟也。不然,则医生、星士,相士也。其后能文而未入泮雍者,不屑与庶人为伍,故亦间为假借,士流优容之,然必诗礼之家,父兄已列衣冠者,方不为世俗所指摘,不然将群起而哗之,便无颜立于人世矣。其市井富民,亦有服纱绸绫罗者,然色必青黑,不敢从新艳也。良家清白者,领上以白绫或白绢护之,示与仆隶异。……若寒士则惟以白布袍为常服,加以乌巾朱履,较之盛服而冠庶人之帽者自贵,缙绅接见,亦自起敬……。其仆隶、乐户,止服青衣,领无白护,贵贱之别,望而知之。
明初因阶层区别而有不同的服装规定虽广为人知,但叶梦珠在这里讨论的士庶、良贱的区别未必是由明初以来制度性规定引起的。有关隆庆、万历(16世纪后半叶)间士人服饰的变化,范濂指出:隆庆、万历间,士人以道袍取代从前的细练褶衣,木棉质地的长袍曾是儒家的日常服饰,但近年连贫穷生员也必着纳绢色衣了。他还称:“余最贫,最尚俭朴,年来亦强服色衣。乃知习俗移人,贤者不免”(《云间据目抄》1593年序,卷2)。由此可见,叶梦珠叙述的状况与其说是制度性规定所致,不如说是明末数十年间社会内部形成的服饰习惯。
在整体上,有关这一时期服装感觉中,我们可以见到的显著现象是:在具有谋求与他人之间差别化倾向的同时,因人们追逐这种差别化,习俗也发生着很大变动,其变动带有剧烈性。关于交通工具,叶梦珠指出:
不过,这种连生员也乘肩舆以示与普通人不同的风气正是令明末何良俊、范濂慨叹之处。何良俊说:“祖宗朝,乡官虽见任回家,只是步行。宪庙时,士夫始骑马。至弘治、正德间,皆乘轿矣。……夫士君子既在仕途,已有命服,而与商贾之徒挨杂于市中,似为不雅,则乘轿犹为可通。今举人无不乘轿者矣。董子元云:举人乘轿,盖自张德瑜始也……大率秀才以十分言之,有三分乘轿者矣。其新进学秀才乘轿,则自隆庆四年始也。盖因诸人皆士夫子弟或有力之家故也……然亦恐非所以教子弟也。”(《四友斋丛说》卷35)范濂参照上述何良俊的记载指出:“然士子既登乡科,与众迥别,则以肩舆加布围,亦不为过。独近来监生、生员通用,似觉太早耳。尤可笑者,纨绔子弟为童生即乘此轿,带领仆从招摇过市。”(《云间据目抄》卷2)在李绍文的《皇明世说新语》卷2中,记载了下面一个故事:王化担任浙江巡按时,某举人戴着大帽子去拜访他,王化问:“着冠起自何时”,举人应声日:“即起于大人乘轿之年。”贯穿在差别化和模仿中,以及对差别化和模仿行为揶揄中的敏锐的阶层意识,可以说是明末随笔史料的特色。
这类交通工具等象征物不仅仅用于显示此人绝对性的社会身份,而且似乎还有一种相对性的用法。据何良俊说,南京翰林院·孔目(何良俊担任的官职)在路上与吏部官员的轿子相遇,务必从轿子或马上下来,躲进路旁的人家,以避对方的轿子(《四友斋丛说》卷12)。在明末小说《皇明中兴圣烈传》中有下述记载:宦官魏忠贤的心腹、权势显赫的苏州织造李实在苏州河边游玩时,“张黄盖、拿掌扇(扇是让随从手持的大团扇。盖的颜色因官的等级而有不同。黄盖据叶梦珠称应为四品以上高官所用),本府太爷(知府)紧紧跟在后面,也不敢张盖、也不敢拿扇”等。正如下面要叙述的称呼问题中所能见到的,我们从这些现象中可以窥见阶层差别和相互缠绕的一个个人的上下感觉的重要性。
2.称呼问题
当时的人们在交际的时候是如何称呼对方的?称谓问题成为观察上下感觉的一个引人入胜的线索。庶民称呼士大夫时,当时最常用的词是“老爷”和“相公”,这些词汇是在明确的阶层意识下自觉地被运用的。明末清初松江人曹家驹说:“昔年乡宦凡进士出身者称老爷,以一榜得官者称老爷。若明经如黄仁所(名廷凤),官至云南大理太守仅称老爷”(《说梦》二)。另外,清代中期常熟人王应奎说:“前明时,缙绅惟九卿称老爷,词林称老爷,外任司道以上称老爷,余止称爷”(《柳南随笔》卷5)。曹家驹和王应奎所说多少有些不同,但据他们的记载,被称为老爷的标准本来基本上是有担任官职经验的人,其中,科举出身乃至官职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开始被称为老爷。两人接着都慨叹老爷的称呼渐渐被滥用,出现了“近自援纳之例大开,而腰缠五百金从长安市上归,则乘舆张盖,竟称某爷”(曹家驹语),“自知府至知县,俱称太老爷矣”(王应奎语)等风气。
另外,老爷也是庶民打招呼时的一种称呼,翻检明末题材的清初戏剧等文学作品的用法,可知生员资格以上的人对即便做过官的人也不用“老爷”这种打招呼的方式。生员资格以上的人对做过官的人普遍使用“老先生”这一称呼,“老爷”这一称呼的使用不仅仅取决于被呼者的地位,更取决于呼者与被呼者之间的关系。不过也有出任官职、本应被称为“老爷”的人,因为顾及自己的父亲和兄长,不让别人对他使用“老爷”这一称呼的例子。
另一方面,“相公”一词在前引的戏曲等资料中,专用于生员、监生这一级别未担任官职的读书人。王应奎称“又举人、贡生俱称相公,即国初犹然,今则并称大爷矣”(《柳南随笔》卷5)。顺便提一下,在清代小说《儒林外史》中,有与考中举人称“中了老爷”相对照,称童试合格、成了生员的为“中了相公”的场面(第三回等)。
不过,“相公”一词的使用范围未必仅限于具有科举资格者。我们对“相公”一词作一历史性地溯源,就会发现它曾有一个滥用贬值的过程。《水浒传》中一百四十多条“相公”的用例,除三条外,全用于知县以上的官员,但到了明末,“相公”一词指生员资格以上未任官职的读书人已逐渐成为普通的事情。进而自明末至清初,有“吏与生员,人俱呼为相公”的事例(冯梦龙《寿宁待志》卷上),在鼎革后上海县青村的守备衙门里,书役“向称'先生’者,改称'相公’……于是青村之无识者,恨生子不为书役,而视青衿为朽物矣”(曾羽王《乙酉笔记》),此外,正如清中期昆山人龚炜在《巢林笔谈》卷5中指出:“近来郡中(苏州)至以相公称优人”,“相公”这一称呼的范围甚至扩大到官衙的胥吏、书役和演员了。
从“老爷”和“相公”称呼的用法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印象:第一,当时的人们极其自觉地使用“老爷”和“相公”的称呼,借以表现他们的阶层感觉。但是我们要在根本上抽取其称呼的单一基准却很困难。如以“老爷”为例,其基准是科举资格、官职经验的有无,官位的高低等方面的混合物。从前面提到的曹家驹的一段话中可见通过捐纳方式获得科举身份和资格的人虽然也被称为“爷”,但社会上对此的反感却很强烈。我认为以生员级别的未任官职者为中心、大体上被认为是读书人的这一群人被叫做“相公”。在戏曲《桃花扇》中,对说书人柳敬亭,侯方域等生员吩咐僮仆:“他是江湖名士,称他柳相公才是。”这种态度表现了生员们并不拘泥于科举资格、尊重柳敬亭人格气节的意向。因为“老爷”、“相公”等的称呼不仅仅是科举资格、官职等级的单纯置换,还与存在于其背后某种实质性的人格等级的评价相关,因而也能成为社会上阿谀迎合的手段。尽管两者间的界线模糊暖昧,但称呼的如何对当时的人们而言绝不是无关紧要的问题。
第二,在这里我们可以指出:“老爷”、“相公”等对社会上层的称呼被滥用的结果是逐渐因扩大使用对象而贬值,亦即存在“通货膨胀”的倾向。这种贬值或“通胀”倾向可以说与前述的服装、交通工具等阶层性的象征物相重合,是明末到清初的一个显著的倾向。在明末的随笔中,可见令当时人们深为忧叹的风气:模仿士大夫间称呼“某老”的用法,庶民甚至连倡优吏卒等贱民也互以某“老”相称;俳优等也开始使用本应为士大夫所特有的字和号了。二、社会性的结合与上下关系#以上围绕服装和称呼考察的是涉及一般性阶层关系的问题。
但是当时的人们在相互间认识与对方的上下关系的方式上,令人深感兴趣的是以下这种情况:他们不仅仅依据科举资格这个一般性基准来测试彼此间的上下距离,而且还更加积极地建立、维持个别性的一对一的关系,以及这种一个个的人际关系和阶层性的上下感觉之间相互纠缠的状况。
正如以往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在明末社会中,形成了多种多样形态的拟制性血缘关系。这里不可能全面讨论具有多彩变化的这类关系,只拟举以下数例。
1.门生、同年
作为当时官场中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关系形式,可以举出的是座主、门生关系,以及同年关系。亦即在乡试、会试的考官和合格者之间结成的拟制的血缘性人际关系。考官和合格者之间的“师生犹父子”(《清忠谱》第一折)关系一旦形成,无论官职等的高低如何,在他们以后的一生中,合格者对考官以“老师”相称,而自称“门生”。另外,在合格者之间形成相互称“年兄”的关系,何良俊在议论自己的弟弟与担任巡抚的科举同年间的关系时曾说:“若巡抚是别人,乡官固不敢与抗,既是同年,则有兄弟之义矣”(《四友斋丛说》卷35),由此可推测在同年之间,存在着不问官职高低的紧密结合关系。进一步来看,这种同年关系的奇妙之处在于其扩大的可能性,比如A和B是同年,经由实际的父子血缘关系,如A的儿子称B为年伯,这种关系能够继续发展下去。在同一场考试中,合格者往往多达数百人,由此清楚地告诉我们:科举考试同年关系的功能在官场是不能忽视的一个方面。
明朝末年,建立同类型社会关系的动向在会试、乡试考官与合格者关系以外也以各种形式扩展开来。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举了如下例子:受上司推荐的地方官视上司为“荐师”以尽特别之礼;在升任京官之际,同时在吏部接受选拔的人互称“同年”、“同咨”以联结情谊;同期被授任现职的胥吏们也制作名簿,互称“同年”;甚至连同时进入宫廷的宦官们也相互称年兄年弟。沈德符认为“同咨”之类的称呼也许“理之宜然”,而胥吏、宦官之流的同年称呼则实在可笑、令人愤慨了(卷15、26)。
那么,“同年”性结合扩展到何种程度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呢?其基准其实很暖昧。如前揭何良俊的例子,以科举考试为契机的门生、同年关系在当时大体上作为一种准血缘性关系被视为应受尊重的东西。另一方面,《巢林笔谈》卷2记载,万历年间进士杨东明退回上写“门生某”的某门生的名片,让其就名片的称呼改写成“晚学”,并声称“为主求贤,不敢借为私交”。据此可知对门生关系的批判性态度早在明末已存在。正如后面还要讨论的,门生关系在进入清朝后,成为严厉否定的对象。即便有一些批判性评价,但在明末科举考试“同年”关系的重要性,以及超越科举考试同年合格者的范围,向形形色色的“同时”性的缘扩展,甚至扩大到胥吏、宦官们的人际关系中,诸如此类的现象都显示了在当时的官场广泛地存在建立这类人际关系的需求。
2.名片
在以更个别性的形式建立人际关系方面,令我们颇感兴趣的是名帖(名片)的自称问题。士大夫在交际中,在纸等上面写上名字,送给对方(通刺)的形式早已存在,但在名帖发展史上,自称及其形式成为人们敏感关注对象的,明末可以说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时代。“教生”、“侍生”、“晚生”等名帖的各种自称中,在处理与对方的上下关系之际,选择既不欠礼,又不给人一种卑屈印象的适当形式是要相当耗费心思的。在明末清初的随笔文献中,名帖的自称成为当时议论的一个很好话题。比如:何良俊在南京吏部任职时,送出的贺年片中,名片上应该写上“晚生”的地方,他写成了“侍生”,名片因此被文选郎中退回。何良俊对此甚为不满,声称“我与彼同是朝廷侍从之臣,且科贡皆正途。即我岁贡时,不知此辈曾入学否,夫取科第固有幸不幸,其学业未必尽能出我上?岂有白头一老儒,向新进小生处称晚生耶”。他在笔记中记下了与文选郎中对抗的事情,借以夸耀自己的傲骨(《四友斋丛说》卷12)。在因名片自称有尊大之嫌而有如上被退回遭遇的反面,也有因使用过分取媚对方的卑躬屈膝的自称,而在士大夫社会中成为嘲笑对象、长期被轻视的人。王世贞在其随笔《觚不觚录》中,记载了“门下小厮”、“渺渺小学生”、“不佞”、“牛马走”、“神交小子”、“将进仆”、“未面门生”、“门下沐恩小的”等名片自称,骂其为“令人作呕”、“怪诞不经”、“卑谄可笑”。因王世贞之大名,此条为多数随笔所转引。
因篇幅关系,有关名片的详细内容不得不在别的论文中讨论。这里,从全体上看,可以说名帖在明末呈以下变化倾向:第一,名帖的大型化和华美化。明初的名片只是将宽三四寸的纸片卷成筷子般粗细,在上面写上“某某拜”和名字递上。渐渐地名片的用料由白纸变成上等的红纸,纸的尺寸也成了六折大纸,名字也以大字书写,等等。名片的这种奢侈性在明末就屡屡受到批判。第二,明初常用亲缘称呼和“学生”等单纯的自称,16世纪前期,“侍生”、“晚生”等新自称流行开来,在士大夫的交际中开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可以认为:在显示与对方的上下关系的这种表现中,明末针对对方的自我卑谦性态度全面增强。第三,自称的功能不仅限于使用在与对方的上下关系方面,同时也用于表示亲近感。明末,以使用本应用于血缘、姻戚间,乃至数代亲密交往和同年关系的“眷”字和“通家”、“年家”等词,或者“盟”字强调与对方亲近的倾向明显增强。
总结以上的讨论,在明末这一时期,名片作为一个个人建立紧密人际关系之际的小工具,具有很大的意义。对当时人而言,社会性上升的机会不只是顺着科举考试的阶梯一步一步爬上去,而且还通过与权贵人物建立紧密关系,极端的场合,与权贵建立具有很强从属性的所谓“私人”关系,得以对他人行使影响力,此类“攀附”性努力也会发生作用。取媚权贵的风气作为显示士风颓废的例证虽然一直是随笔作者批判的对象,但却是难以遏止的社会现象。
3.“贱”的感觉
对取媚权贵的行为,当时的士大夫斥其“令人作呕”,等等。但与这种评价紧紧相随的又是一种什么感觉呢?从巴结宰相、宦官等等权贵的官场风气,到投靠绅士要当奴仆的贫民的行为,在社会阶层的各个部分,明末是十分盛行建立这种个人性从属关系的时代,同时又是一个对此进行强烈批判的时代。
张履祥在有关“义男妇”的有名记载(《杨园先生全集》卷19)的前面一部分,大略叙述了以下内容。
在这里,张履祥所批判的是权贵的门生、义子应比卖身的奴仆更令人羞恶,为什么偏偏奴仆被歧视呢?不过,我们在这里要问:那种“羞恶”的感觉又是什么呢?在顾公燮的《丹午笔记》中记载了以下逸事:明末礼部尚书董份招请乡里的生员赴宴,故意把杯筷弄到地上,以窥视他们的神态,见他们一个劲地擦桌子、拾杯子,说:“顷试其气量,俱卑鄙不堪,非远大器。尚书府不乏下走。诸生不过饮我一杯酒,乃甘为仆隶事,此措大本色,不足重也。”
甘于听从他人役使,从张履祥的话中与董份的逸事中,可知他们对此是蔑视的。在明清时代的身份感觉中,“贱”观念的核心可以说体现在“服役”上。“贱”字与“良”字和“贵”字是相对比的概念,一般称“贵贱”的场合大体对比的是士大夫和庶民。正如明初有关徭役优免的上谕中所称“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太祖实录》卷111),与“贱”为庶民不同,“贵”为君子者(绅士官僚)被认为是不应该服役的。如“盖隶卒之不列于衣冠者,圣王所以培士气也”(《说梦》二)所言,绅士之所以成为绅士理由的“士气”本身就是与服役性态度相对立的。
为了与一般庶民区别开来,明末绅士的身份是以让人给他的乘舆打伞、接受奴仆的服务等绅士型的行动方式可视化的。但是,从前述董份的逸事以及名片自称中卑下性称呼中,可见俨似奴仆、甘愿让权贵颐使气指的顺从态度也在向官场蔓延。明末这一时期可谓是在阶层性差别化和流动化的展开过程中,士大夫的尊严与卑屈相矛盾的这种混合性形象被敏感地意识到的时代。
另外,在某些场合出现的“良贱”一词,它是在法律上,对奴婢、娼优隶卒等与一般人加以区别而出现的概念。但“贱”这一词的使用范围未必限定在这种法律性的区别上,其作为特指一般的服役性工作的概念很暖昧地广泛使用。像浙江的堕民这一被歧视集团在明代并无法律上歧视性的根据,但是他们却受到如下歧视:“民间吉凶事,率夫妇服役,鼓吹歌唱,以至舁轿、篦头、修足,一切下贱之事,皆丐户为之。”虽然是富裕之堕户,但“良民虽贫彻骨,不与为婚,婚即闾里不叙矣”(叶权《贤博编》)。张履祥教训子孙选择职业时说:“工技役于人近贱,医卜之类又下工商一等,下此益贱更无可言者矣”(《杨园先生全集》卷47,“子孙固守农士家风”),其内容也说明以奇技淫巧服务于富人的工匠,以及依存于富人消费的医生、巫卜等服务行业被视为“贱”业。
在明末清初的小说中有“若数着'良贱’二字,只说娼优隶卒四般皆为贱流,到数不着那乞丐。看来乞丐只是没钱,身上却无疤痕”(冯梦龙《古今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的说法。另外乞丐“此辈的心肠……不屑做娼优隶卒,所以慎交择术,才做这件营生……有所不为之人,一足是可以有为之人”(李渔《连城璧》“乞儿行好事、皇帝做媒人”)等看法在谐谑的口吻中也强调了乞丐不如娼优隶卒贱,其理由可以说是乞丐的“服役”性色彩淡薄。
在这种服役性色彩浓厚与淡薄的扩展过程中,被视为服役性很强、而且长期持续下去的部分以“贱民”的形式在法律上明确显示出来。在明律中,“奴婢”被视为“贱”而适用于良贱律。此外,在《会典》等中,娼优隶卒参加科举考试受到禁止。明律不允许良民因卖身而奴婢化,其结果如诸先学指出的,在法律上作为奴婢而认定的只限于“犯罪缘坐”等由国家奴婢化的人。这至少可以说反映了明朝在法律上,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限定良民贱民化的途径这一意志。但是,尽管有如此在法律上进行限定的愿望,但明末仍然是从事服役性职业的人数急速增长的时期。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中有名的一段称:
“余谓正德以前,百姓十一在官,十九在田。……自四五十年来,赋税日增,徭役日重,民命不堪,遂皆迁业。昔日乡官家人亦不甚多,今去农而为乡官家人者,已十倍于前矣:昔日官府之人有限,今去农而蚕食于官府者,五倍于前矣。昔日遂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手趋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卷13)
以上以明末为中心叙述的社会性上下感觉进入清代后又是如何变化下去的呢?对此因受篇幅限制,只拟作极为简单的整理,并代作结尾。
第一,应指出的是绅士威信的低下以及官僚(特别是武官)地位的上升这一阶层感觉的变化。上海人叶梦珠指出:在明代,“凡两榜出身者,无论官之尊卑,谒抚、按俱用名帖抗礼”,举人出身者中仅担任下级官职者只能与知府、知县级别的官僚对等交际,等等,即科举出身具有重要意义。至清代康熙(1662-1722年)初,绅士与官僚的交际“始分等职,不论出身”(《阅世编》卷8《交际》)。此外,在官僚之中,在明末尤其受轻视的武官的地位上升,清初,知府、知县对与地位曾经相同的总兵、提督等武官,不得不以属吏的身份待之以礼。对此,在绅士阶层中,有过相当强烈的心理抵抗。
明末绅士与庶民间的可视性差别至清初已完全崩溃。上海人姚廷遴说:“明季服色,俱有等级,乡绅、举、贡、秀才俱戴巾,百姓戴帽……庶民极富,不许戴巾。今概以貂鼠、骚鼠、狐皮缨帽,不分等级,佣工贱役及现在官员,一体乱戴,并无等级矣。又如衣服之制裁在《会典》。明季现任官府用云缎为圆领。士大夫在家亦有穿云缎袍者:公子生员辈,止穿绫绸纱罗。今不论下贱,凡有钱者,任其华美,云缎外套遍地穿矣”(《历年记·记事拾遗》)。叶梦珠也同样指出:清初尽管有政府的禁令,但便服“竞为华丽,上下无章”,“贵贱混淆,上下无别”(《阅世编》卷8《冠服》)。另外,关于乘舆,他则说:“今则缙绅、举、贡,概用肩舆,士子暑不张盖,雨则自擎,在贫儒可免仆从之费,较昔似便,然而体统则荡然矣”(同上,卷4《士风》)。
从明末开始已有很多人指出社会上存在着不分阶层的奢侈化倾向,如果从整体上看,自可将其作为上下秩序紊乱的这一一贯倾向来把握:但仔细地研究,可推测明末和清初存在着微妙的不同:明末是绅士威信发挥强有力效应的时代,绅士们通过采用各种各样差别性象征物以显示其威信。人们正是受士大夫这种行为方式的强烈吸引,对此产生了模仿。可以说差别化和模仿之间的相互追逐游戏导致了阶层象征物的贬值。与此相对,清初的绅士阶层的态度让人感受到的却是差别化意向的退潮。根据姚廷遴和叶梦珠的叙述,清初的士大夫失去了那种曾经有过的、夸耀自己与平民不同的热潮,甚至有人自甘采取戴上庶民的帽子、自己打伞等平民性行为。董含在《三冈识略》卷6“三吴风俗十六则”中指出:“曩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今人崇尚财货,见有拥厚资者,反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交、或结婚姻之雅。而窥其处心积虑不过利我财货耳。遂使此辈忘其本来,足高气扬,傲然自得。”由此可见:在清初,随着阶层感觉的松弛而产生了无论是谁都不问阶层、能够穿着奢侈服装的社会气氛。虽然可将这一动向归结为清朝政府镇压乡绅的政策,但在绅士们自身的行为方式中所看到的这一变化,不正表明明末松江绅士拟比“王侯”(《杨园先生全集》卷38《近鉴》)的威信是在差别化及其模仿过程中超越实际能力膨胀化的产物,随着清朝的入侵,泡沫一旦破裂,这种威信也就顷刻缩小了的吗?
第二,就社会性的结合来看,清朝的基本方针之一是严禁在明末绅士阶层中形成非常发达的门生、“盟”等等拟制性血缘关系。顺治十七年(1660年),清政府强化士人间结社订盟之禁(《世祖实录》卷131),据说从来均称“盟弟”的人到康熙初年已变为称“同学”了(《研堂见闻杂记》)。另外,顺治十四年,清政府严禁座师、房师(科举考试的正副考官及同考官)以及荐师的称呼,只许将受业之师称为师(《世祖实录》卷106)。憎恶官场中如门生等私人间的结合,强化官僚与皇帝一元化的隶属关系的政策方向在雍正皇帝那里表现得尤其显著。
我曾经用“一君万民性”概念来表现这一方向,但这一表达略有语病。其原因在于:这一方向同时又是与允许明末以来社会流动化过程中形成的主仆关系等平民间身份分化的动向紧密相关的。可以说这里所追求的是在以皇帝为顶点的一元性秩序下,不断地排除官僚、私人势力的互相勾结和垄断性权力,另一方面放任包含人身买卖在内的个人之间的自由交易,维护民间的流动性秩序。这种方向的确可以说是“一君万民性”的,但并不否认通过买卖而产生的人对人的支配,乃至良民的贱民化,只要不反对以皇帝为中心的政治性秩序,人民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包括人身买卖在内的契约都倾向于被自由放任:在这个意义上,雍正五年,清朝政府颁布的禁止绅士对佃户实施私刑的条例,承认庶民拥有奴婢、允许良民贱民化的条例,以及一系列解放贱民的规定,这些法律的接连出台不能说是偶然的。梁启超曾将中国比喻为无数人爬动的、“每级之人,各皆向其上级之人稽首顶礼,各皆以足蹴踏其下级者”的奴性的梯子(《饮冰室合集》文集五《中国积弱溯源论》)。如果借此来比喻的话,雍正皇帝的改革也许可以说是将这一梯子非常规则地整理成以皇帝为顶点的一元性的秩序形态的同时,也向万人开放(向上爬者往上爬,向下掉者往下掉)。
衷心感谢岸本美绪教授与早稻田大学熊远报教授的授权支持与抬爱肯定!另外,熊远报教授欲借助敝号平台为岸本美绪教授新近出版的三本近世史、明清史论著做一宣传推广,敬请相关学人垂询关注。这三本论著分别是:《礼教/契约/生存:明清史論集3》(研文出版2020年)、《明末清初中国与东亚近世》(岩波书店2021年)与《史学史管见:明清史論集4》(研文出版)。“近世史研究”公众号将继续致力于推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发展,为实现“立时代之潮头 通古今之变化 发思想之先声”尽一份绵薄之力!
——编者:戴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