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中国史:⑩春秋战国时代的社会演变(上)
春秋及于战国是中国社会急剧转变的一个历史时期,也是中国文化、中国人的民族精神奠基的时期,此时期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迁变对后代影响至为深远。
春秋至战国的种种社会变迁,其原动力即是人口的增长和农业经济的进步。进入战国时代,随着农业区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每个有采邑的领主的力量都急剧加强,而采邑之间的缓冲区则急剧缩小,领主之间的争斗遂变得更具有毁灭性。其结果,在国际上是二、三等国家陆续被吞并,中原地区仅剩最具实力的几个强国,在各诸侯国内则是权力逐渐集中到国君或少数最强的大夫手中。换言之即是传统的封建体制趋于瓦解,国家政治趋于集权化。战国时代新兴的强国,领土渐广却并不分封大夫,而设郡县管理地方。郡县政令出于中央,其长官亦由国君任免,这样在国君之下就形成了最初的官僚体系。郡县日大,政令日繁,国君用人遂多取有才能的游士,游士各任其能,官僚体系遂渐有分工和系统。又因游士既非公室,又无采邑,没有政治和经济性的基础,其一切权位皆为国君所赐予,遂使国君对政府的掌控更加牢固,国君地位亦日渐尊崇。这种政治体制的转变改变了特权阶级的成分,原本以血统出身为基本的贵族阶级衰落了,出身于平民的士人凭其政治权力渐形成新的官僚阶级。从封建到集权,从宗室贵族到官僚阶级,这种转变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在后代还经常有所反复,但社会的发展总是向前的,此种转变是世势所趋,终不可挽。
战国时代的社会转变在经济方面最重要的是井田制的废除。根据《周礼》所载,井田制大抵上就是将一定的田地用“井”字线均分为九份,边缘的八份为“私田”,分给八户平民耕种,其收获归耕者所有;中间的一份为“公田”,由八户合力共耕,其收获归领主。此种制度缺乏考古证据,其形式又颇为理想化,故现代学者常疑其并非实际存在,仅为后世儒家的一种空想。不过换一个角度讲,井田制也许不仅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还是一种民政制度。西周封建之初,各诸侯国都很小,人口为国家的根本,故控制人口为政府的重事。井田制禁止土地转让,也就将民户与土地束缚在一起,这样控制着土地的领主也就直接控制着人民。不过井田制本身缺乏适用性,只能应对较小的农业区和较少的人口。当耕地面积和人口剧增后,土地的丈量、分割及农户的分配、管理都需要很高的行政成本,那个时代的政府当然是无力负担的。尤其是随着荒地的逐渐开垦,地主向领主、领主向国君隐瞒新开的耕地,而上层又很难加以查证,这样遂形成了土地私有的趋势。在这种大趋势下,井田制遂不再适用,到春秋末期遂有“履亩而税”。“履亩而税”针对已耕的农田取税,只要能找到耕地即能取得税收,这样也就充实了政府收入。
在春秋时代之前,手工业者是公室的附庸,他们的职业世袭,只为贵族服务,并且地位较一般平民为高。到了战国时代,手工业也有很大的发展,同时贵族阶级的萎缩又使手工业者丧失了主顾。为了谋生,工匠们只好向民间做自由的经营,于是商业贸易又随之兴起。为了便于贸易,手工业乃向大城市集中,也因为商业的兴起,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始能获得供养。进入战国时代,各国都城都成为商业繁荣的大都会。商业的繁荣也意味着经济交流的加深,刺激了平民阶层的活性,这又进一步促进了民间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