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五百四十部首讲解(三十二)




(屮,生,出现、出产)


(井,矿坑),表示某种产自矿井的东西。古人将这种矿石研磨成粉末,作为重要颜料。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强调“青”由矿井

“产生”。篆文

基本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井”

写成“月”

,导致字形费解。

古文青。倉經切。

古文青。倉經切。

,王筠《說文釋例》云:“青自是石名。《大荒西經》有白丹青丹,是青即丹之類,字蓋從丹生聲也。”孔廣居《說文疑疑》云:“丹青類也,故青从丹生聲。木生火之說未免太鑿。”二說並是。又“言象然”他本皆作“言必然”,“象”為“必”之誤。本部只隸“靜”字,訓“審”。《段注》云:《上林賦》“靚

”,張揖注曰,謂粉白黛黑也。按“靚”者“靜”字之假借,采色詳寀得其宜,謂之靜。人心寀度得宜,一言一事必求理義之必然,則雖繁勞之極而無紛亂亦曰靜,引申假借之義也。安靜本字當从立部之

。如段說,靜之本義為靚(谓妝飾得粉白黛黑);,从青之青丹(辦色彩)義得義。


像两纵两横构成的方形框架。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在方形框架

中加一点指事符号,表示坑中有水。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隶书

省去一点指事符号。

之象也。古者伯益初作井。凡井之屬皆從井。(●是井瓮,井是瓮口围栏作衬托)。子郢切。

,西周金文或作

,為汲水之井的象形文,本義即水井。八家一井(一種土地制度)之井乃假借義。王筠《說文釋例》云:“《釋水》疏引《說文》:井,鑿地取水也。此句蓋在八家一井上。”是說解文有脱佚。本部从井的字,前二字“

”訓“深池”,“阱”訓“陷”。其本義均與井相閒。第三字為“

”(刑),本型範之“型”的初文,从井(取土上掘出一坑的意思)、以比方鑄器之模具,从刀,以表鑄造過程中之切削。則字是从井之比喻義得義。至于所表罰辠(懲罚罪過)義則當是由型範義比喻引申而來。第四字為“

”,訓“造法

業”,即創造一種法式準則以為遵循,去開創事業。如此,則字是从井之比喻引申義得義。


下的

是匕,用來取飯的工具。此全是望文生訓。字見甲骨文,本作

、

形,即簋guǐ的初文。其後繁化而作

,增加了手持匕形,來强調

是装着飯食的簋。到了西周後,又進一步繁化,增人皿旁而作

,再往後,又增竹

而作

,均以

為基本形符。

之構形,

為簋具本身之象形,上面的“

”則為里面所盛黍、稷、稻、粱等類飯食之象形。其形到了西周變作

,到了戰國變作

,小篆由此訛作

。許慎因不知其本為簋之初文,又未曉由

到

的演變過程,徒據篆文,因而致誤。凡是从皀的字本義均與飯食有關。


、

,

表盛鬯之器,

表鬯酒,許慎把

解釋為像米不確。字亦不从匕,所謂“匕”是表示盛鬯之器的

底把兒之訛,其訛猶

變為

。許慎說字从匕亦不確。凡是从鬯的字,本義與鬯酒相關。

字源解说:食,甲骨文
(朝下的“口”,低头吃东西;两点指事符号
表示唾星)
(有脚的盛器),表示低头吃东西。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将盛器的“豆”
写成
。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豆器的脚部
写成“匕”
(匙子),表示持“匙”进食。隶书
将篆文的“匕”
写成不知所云的
。在古代,用手直接抓吃粗食为“饭”;有吃有喝的正餐为“食”;山珍海味的高级享用为“餐”;神祇受用祭奉的贡品为“享”。

、

,像飯食在簋中,上有蓋兒之形。上古時代生產力水平低下,飯食得之不易,人們備極珍視,盛放簋中,上著以蓋,據此造字,而有

形。許慎以

聲為釋不確。“一米”之訓亦不可取,所錄或說亦非。凡是从食的字,本義與食物吃喝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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