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税
货物税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历史悠久,历朝历代都曾选定一些大宗、值高的货物据以征税。但是对除原粮蔬菜外其他几乎所有通过人类加工过得商品全部征收还得始于1950年1月颁布的《货物税暂行条例》,税率最低3%最高120%
1958年,三大改造完成以后,私营经济退出了历史舞台,国家修改税制,把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四税合并成一种工商统一税。
这是一套上海标准油墨厂出具给光艺印刷厂的发票与货物税完税照,税率7%,货款旧币940000(合新币94元),税款65800元(合新币6.58元),就能很好的诠释货物税的征收。
货物税的税票存世比较多,但是像这样与原始发票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商事凭证就比较难得。收藏价值与价格都不是单一完税凭证或单一发票可比。收藏爱好者在收藏实践中可以作为参考。
1949建政初期,政府各方面开支都比较大,税收税源情况尚不清晰,再加上朝鲜战场两年九个月的巨大消耗,每年军费支出占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以上,这都要依靠税收来支撑的。
看着这些故纸,思想着六七十年过去了,人来到这世界真不容易,做人一场总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古往今来,历史上纪念的都是先贤哲人,科学家,文学家,而那些追名逐利之人,就算当时富可敌国,到头来终究与普通人无异,淹没在历史的尘埃里,不复被人记起,我不愿意浪费时间做那样的人。
我们来时一无所有,拼搏一生,即使失败了,大不了还是一无所有。如果侥幸胜利了,就会给世界留下一些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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