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段子:这故事说的是“物反为妖”的道理,经常还有句话:非是非地,常有妖异。在一个时空点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事物,往往被人们认为成妖异,特别是相关人还出事了,这结果就会跟“物反”联系起来。
【原文】
蓝公佐良辅,绍兴二十年奉祠居平江。所居圃中梅一本,结实皆双,谓为嘉祥。未几,妻王夫人生须数茎,长寸许,又以为寿证,然是岁两人皆亡,相去才七十日。予姻家臧德材(明钞本作“林”,下同)恺之为徽州祁门宰,绍兴二十七年初夏,县圃有桃,著(叶本作“实”,从明钞本改)子矣,一巨枝忽粲然再花,德材嘉之,(上二字明钞本作“喜”字)绘画刻石,邀往来文士作诗纪之。三子未有孙,采桃花之瑞,预为立名。然至次年,乃以非罪为部民所讼,下宪台验治,不能堪,怏怏而卒。地反物为妖,兹可信矣。
【白话语音文字版】
蓝公佐(字良辅)在宋高宗绍兴二十年(1150年)退休,住在平江(今苏州),他的花园里有一株梅树,那年结的果实都是成双的,他认为此事是嘉祥之兆。没过多久,他妻子王夫人长了好几根胡须,都有一寸多长,他又认为是长寿之征,但就在那年,他夫妻两人都死了,中间才隔七十天。我姻亲家臧德材(明钞本作“林”,下同,名恺之)做徽州祁门县宰,在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初夏时节,县衙花园的一株桃树上面已经结子了,但树上另一棵巨枝忽然又再次灿然开花,德材也认为是嘉兆,找人绘画刻石,还邀请往来的文人墨客做诗纪念。他三个儿子都没生孩子呢,为了应这次桃花的“瑞兆”,他先为未来的孙子(女)取了名字。但到了第二年,德材竟然以被强加的罪名让一群部民给告了,他被押到提点刑狱司衙门去审讯处治。德材受不了这种对待,竟郁郁而终。那些不在正常时间地点出现的事物都是妖异,这话真是没错。【祥宏点评】:蓝公佐,宋代官员,曾任保信军节度使(虚职荣誉衔)、知阁门事,他还曾在绍兴九年(1139年)出使金国;奉祠,宋代官员退休的一种形式,发退休工资;祁门,安徽县名,现名同;部民,拥有特殊编制的人群,往往是少数民族归化者或者被征服地区的人民,朝廷对其有特殊政策;宪台,提点刑狱司的简称,对所辖区域的官员有监察权;这故事说的是“物反为妖”的道理,比如上面提到的桃树结子本在开花之后,但再次开花,就属妖异了。全本夷坚志,点开免费听(文图说明:原文电子版文字来自“中华文库”-特别致谢!再经中华书局版《夷坚志》校订;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峰。它卷轶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700多个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修证地圆融道家,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相一致。表面看,它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又是最真实细腻的宋代社会生活实录,极具文献价值。
宋代社会生活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心灵格局,《夷坚志》仿若是中国人的心灵大海。人们平时沉浮其中,茫然不觉,一旦凝神静思就会发现:
天下没有新鲜事,一切尽在《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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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祥宏谈夷坚系列之20-聊聊《夷坚志》中的植物)
(参考音频:来自“宋朝一小时”音频专辑@喜马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