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六 52,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少阳病篇
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以法治之。
注 风寒之邪从阳明而传少阳,起初不渴,今服柴胡
汤已,反渴者,是少阳转属阳明也。以法治之,谓当
分其经府见证而治之也,葛根、白虎、谓胃间,各从
其宜而用之可耳!
集注 方有执曰:已,毕也。服柴胡汤已毕而渴,则非暂渴,
其为热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属阳明也。
明宗曰:服柴胡汤已渴者,乃少阳之邪不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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