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花式催款,“轰炸”通讯录!贷款人怒告贷款公司侵权获支持
网络贷款不还,借款人就会遭遇到各种花式催款方式,其中“轰炸”借款人通讯录,骚扰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是最为常见的催收方式。
借款人王先生在遭遇了这种暴力催收后,没有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了拿起法律武器,将负责贷款的汽车咨询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认定汽车咨询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判决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
“你晚上不做噩梦吗?你姐姐王晓晓不做噩梦吗?天天接到电话啊,你朋友张强不做噩梦吗?天天接到电话。”王先生手机通讯录上的亲朋好友都被一家汽车金融公司骚扰个遍,这令王先生怒不可遏,当他追问催款人如何获得这些亲友的联系方式时,催款人嚣张地报出了一连串通讯录上的名字。
事情得从王先生买车说起。2018年4月,王先生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车辆价格为49300元,王先生首付17300元,余款32000元需贷款。
于是,上海某汽车咨询公司为王先生办理贷款业务。王先生表示,业务员在未明确告知他贷款构成的情况下,欺骗他在多份合同、文件上签字,并将平台费、GPS费用、保险费等亦作为王先生的贷款费用写进了《借款服务合同》,并且未给过他任何合同原件。
王先生认为,汽车咨询公司的营业范围并无发放贷款,现汽车咨询公司从事贷款业务已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汽车咨询公司修改购车款、虚构买卖合同、未经他同意而增加贷款费用,均属欺诈行为,因此《借款服务合同》是无效的,汽车咨询公司应返还多贷的平台费等费用,同时赔偿他因此遭受的损失。王先生说,他未归还贷款后,汽车咨询公司向王先生亲友发催收短信、打电话侮辱王先生。王先生认为,汽车咨询公司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王先生亲友的联系方式,侮辱王先生,已侵害了王先生的名誉和个人信息等权利,应当赔偿王先生的精神损失费。
为此,王先生起诉该汽车咨询公司,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借款服务合同》无效,汽车咨询公司返还平台费借款5500元、保险费借款4200元、GPS费借款2280元;汽车咨询公司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先生精神损失费10000元;赔偿因案件支出的交通费用等5000元。
车咨询公司则表示,公司并未发放贷款,而是从事购车服务,且汽车咨询公司并未欺骗王先生,合同也无其它法定的无效情形,因此《借款服务合同》不应被认定无效,相应费用也不应返还;王先生主张的交通费等损失,是他起诉的必要支出,应由他自行负担;依照合同约定,汽车咨询公司确有管理催收贷款的义务,但其并未对王先生暴力催收或造成王先生名誉受损,不应赔偿王先生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借款服务合同》约定和汽车咨询公司的陈述,汽车咨询公司负有管理回收借款的义务,汽车咨询公司未能核实并提供其他负有回收借款的义务人,催收短信是以该汽车金融名义发给王先生、催收电话中也是自称“汽车金融让我给你要的”,据此,汽车咨询公司向王先生及亲友发催收短信、电话这一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法院予以认定。法院指出,无论具体的催收行为是通过汽车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实施还是通过汽车咨询公司委托的他人实施,均可认定为汽车咨询公司的行为。
其次,汽车咨询公司未经王先生许可,获取王先生手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已侵犯了王先生的隐私权;汽车咨询公司拨打王先生电话,在言谈中多次侮辱王先生及王先生的母亲、姐姐,已侵害了王先生的人格尊严,因此,王先生有权要求汽车咨询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考虑汽车咨询公司取得王先生手机联系人的信息后,发的短信内容并无明显过激不当之处,同时汽车咨询公司对王先生的侮辱行为亦未公开进行并造成严重后果,故由汽车咨询公司对王先生进行赔礼道歉即可,无需赔偿精神损失。
本案中,汽车咨询公司侵犯王先生的人格尊严、个人信息,王先生为提起本案诉讼支出了相应费用,应由汽车咨询公司予以赔偿。法院酌定各项支出总计4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汽车咨询公司向王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各项损失4000元。
记者|陈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