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理·音与十二律,乐音和噪音
音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音乐理论(乐理)中所说的“音”,通常仅指物理学中的狭义概念的“音”。物理学中的“音”,分为“乐音”与“噪音”两大类,它们都是由物体的振动所产生的。乐音与噪音通过有规律的运动从而产生了音乐。
例如,小提琴演奏的《风之歌》,琴弦振动是有规律的、单纯的,并有准确的高度的音,这就可以称之为乐音。
乐音由物体有规则的振动所产生,如小提琴或二胡所发的乐音,是由弦的有规律的振动而生;小号与唢呐所发的乐音,是由管中空气柱的有规律的振动而生。乐理中的音,一般多指乐音而言。总体而论,乐音是构成音乐的主要材料。
噪音则是由物体不规则的振动所产生。现代声学将噪音分为两种,一种为“瞬间噪音”,这种噪音具有迅速消逝,极其微弱的特点,往往只有逼近演奏者的人方能察觉。如弦乐器由弓擦弦或指甲拨弦发音开始刹那所产生的音;另一种为“音色噪音”,这种噪音没有确定的高度,或高度摸棱两可,但有一定的“音色”。如木鱼、梆子、锣、大鼓、钹等打击乐器,或某些现代音乐采用特殊声源所发出的无固定音高的音响。
《龙腾虎跃,打击乐》
由此可见,音乐中的音,虽然是以乐音为主要材料,但噪音的使用也是相当重要的。特别是世界民间音乐中的某些打击乐器所发出的音响,在该音乐中就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此外,某些由自然音响或某种电声音响所产生的噪音,在现代音乐中的地位也越来越显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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