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ing off period: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最近,“离婚冷静期”这项制度,引发了一些讨论。在英文媒体的相关报道中,大多把“冷静期”称为Cooling off period。
英语中的Cooling off period,来源于一种Metaphor比喻,是用物理上温度的降低“冷却”,来比喻情绪的“平静”。
Cooling off period,除了指“冷静期”,也翻译成更加中性的“冷却期”,有时则称为“反悔期”。
两种定义
在英语文化中,Cooling off period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大多数词典中都有这个词条,通常列有两种不同的定义。
一种定义是,a period of time during which two sides in a disagreement try to reach an agreement before taking further action, for example by going on strike;
这种定义针对的是争议和冲突,例如罢工,指双方在采取进一步对抗行动之前、先暂停等待一段时间,以争取能达成一致。
另一种定义是,a period of time after sb has agreed to buy sth, such as an insurance plan, during which they can change their mind;
这里针对的是消费交易行为,指在购买保险等长期服务时,在签约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有权利撤销购买决定,中文称为“犹豫期、反悔期”。
“保护”和“不信任”
从本质来说,Cooling off period是对人们行为的限制,但用意不是设置障碍,而是通过“限制”来提供“保护”。
就购买商品和服务而言,Cooling off period的目的,主要是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的一方,也就是消费者,让消费者有更多时间考虑是否撤销购买决定。
就罢工等争议冲突来说,Cooling off period可以避免双方做出过激行为,同时也能保护争议的第三方,也就是更大范围的社会和经济,不会因为罢工而受到负面影响。
在提供保护的同时,Cooling off period这种安排,也多少带有一些对当事人的不信任。
不管是罢工等的劳资纠纷,还是消费者购买保险,都有可能由于冲动做出草率、甚至是错误的决定。
设置Cooling off period,就是担心会由于冲动而导致不良后果。
美国各地的“冷静期”
把Cooling off period用于离婚,在很多国家都存在,包括美国。但在美国,Cooling off period并不是全国性的制度,而是由各个州自己决定,各地的实施方式也各不相同。
很多州就离婚所规定的Cooling off period,长达60天或90天,而且经常有州议员主张、把这个期限延长,比如设定为180天。
在美国的影视剧中,关于离婚的情节,经常会提到的Separation分居,通常就是指双方开始进入Cooling off period;到了这个阶段,婚姻就很少能够挽回了。
在美国,也有不少人反对为离婚设定Cooling off period,理由主要是,这种安排对离婚的自由权利构成了限制。一时冲动就贸然离婚的,毕竟是少数人,没有必要让所有人都陪着一起Cooling off。
而且,有资格离婚的、都是成年人,有能力做出成熟的决定,不用别人评判自己的决定是“冲动”还是“慎重”,是否需要Cooling off。
Cooling off period之所以能够在美国得到广泛接受,估计是由于相关的法律、就这项安排的具体细节、做出了公平的规定,例如,Separation所涉及的费用由谁承担,子女由谁监护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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