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事公了不是好习惯

西坡按:这两天有事,没时间更文,拿今天发在三角地的札记充个数吧。

某女生在网上揭批自己的歌手前男友,沸沸扬扬,一地瓜皮。

联想起近年来关于名人婚恋的一些风波,有一些大逆不道的话想说:

1,私事公了不是好习惯;

2,将聊天记录当作攻击性武器,原则上来讲,是非常没有节操的事。除非聊天记录里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是那种情况,建议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3,我们不是名人,我们不需要同情名人,但是名人也是人,这是客观事实;

4,名人享受了名人的好处,就要让渡一定的隐私,但是让渡不是无限制、无原则的。名人对批评也有适度的容忍义务,但容忍也不是无条件的;

5,法律上有“非法证据排除”的概念,舆论场也应该适当借鉴。涉及名人的“瓜”,如果无关公共利益,便不应该当作公事来讨论;

6,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景象是,名人一旦被锤,便没有还嘴的余地,多说多错,说什么都是错。一次锤“死”(社死)一个名人,吃瓜群众便会大呼痛快。如果锤不死,吃瓜群众便喋喋不休“这个社会阴暗不堪”“名人果然可以为所欲为”;

7,如此下去结果必然是,名人把自己包裹得越来越严实,不敢随便说话,不敢随便社交。名人群体的道德水平不会因此提高,提高的只会是演技;

8,当我们在涉及名人的事上,不把名人当人看,而是把他们要么当神佛要么当恶魔,那么我们破坏的其实是我们自己赖以生存的空气和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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