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悍匪,残忍程度令人发指,日常生活极其奢侈
清末民初,我国出现了大批土匪,当然,绝大部分土匪都是小打小闹,兴起于一时,很快就被剿灭或者被黑吃黑了。但是也有极少数大悍匪,可以为恶多年,比如著名的刘黑七。他横行半个中国,屠杀20万人,其罪行罄竹难书。
刘黑七,本名刘桂堂,黑七乃其绰号,清光绪十八年生于山东费县锅泉庄,刘黑七从1915年起聚众作恶,为害29年之久。匪众最多时逾万人,流窜山东、河北、热河、辽宁、安徽等十余省。所到之处,抢劫财物,杀人如麻。山东是刘黑七的老家,但更是其为祸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从1925年至1928年,四年内,仅山东沂蒙一带,即有千余个村庄遭到刘匪的抢掠,房屋被烧20多万间,12000余人被残害。其杀人手段之残,聚集匪徒之多,活动范围之广,怙恶时间之长,可谓全国匪首之冠,成了闻名全国的混世魔王。
刘黑七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有所谓“点天灯”(将人乳部挖空灌油点灯)、“放天花”(将人下身埋入土中,使血液上升至头部,用刀剑砍或马踏,致血花飞溅)等。刘匪的残忍在鲁南是出了名的,群众视其为“魔鬼”、“禽兽”。孩子如果哭闹,一说刘黑七来了,顿时就不敢哭了。人们赌咒发誓时常说:“如果我说瞎话,今天就碰上刘黑七。”
刘黑七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敛财无数。他不仅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购得公馆别墅,还在天津租界里买下洋楼华寓,就连在老家锅泉庄,他也耗费巨资修起一座五个大院构成的“八卦”庄园,石砌的围墙既高且宽,墙头之上可操兵跑马。母亲王大脚也行有轿、食有鱼、呼奴唤婢,俨然草头太后。
刘黑七生活十分奢侈。自从搬进老家锅泉那座豪华大宅后,每日三餐他自己一个小灶,他母亲一个小灶,他老婆们一人一个小灶。每个小灶每顿都是四盘八碗,名酒佳肴。刘黑七吃饭从来都是一个人独霸一张台,甚至他最宠爱的苏婧也不愿与其同台就餐。一般情况下他吃一顿要值15块左右的银元,相当500 斤稻谷的价钱。
这里记叙刘黑七在费县制造的几起匪祸。南孝义村(今属平邑县)极为贫困,1927年2月(阴历年前后)尚有300多人在外讨饭未归,村里百姓到山上采石粉当饭吃。对这样一个穷村,刘黑七索贡不成,竟于2月10日打进村庄,大肆烧杀抢,暴行种种,惨不忍闻。一个叫王廷的10岁儿童被匪徒以 7寸长的尖刀,从左耳捅进,右耳穿出,钉在墙上。一个幼儿被放入铡刀中拦腰铡断,周岁的婴儿被放在碾子下碾成肉酱,两岁婴儿被刀从两腿劈开。一个妇女抱着孩子躲避大火,匪徒夺过孩子掷入火堆,又将嚎哭的母亲蹬入火中,双双烧死。梁兴存被砍掉双腿、双手,再大卸八块。宋士谦3个儿子被杀,妻子被20多名匪徒轮奸致死。该村原有735人,除在外讨饭的300 多人,留下的被杀346人,41户被杀绝;全村烧光;匪祸之后,又饿死73 人,卖儿鬻女38人,改嫁离去51人,全村仅余212人。
1943年11月,八路军在费县新庄镇东柱子村伏击刘匪,刘黑七中弹毙命,结束了他作恶多端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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