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生:生命与认知
3.1 马图拉纳和瓦雷拉的观点
正如我们上面阐述的,马图拉纳和瓦雷拉的生命定义是从当下和个体角度来出发的——生命是一种具有特殊自组织方式的物质系统,即物理空间中的自创生系统——尽管他们并不否认过去(起源)、未来(繁殖)和群体(演化)的角度在理解生命本质中的重要性。与根据表征和信息加工来定义认知的正统观点不同,马图拉纳和瓦雷拉将认知定义为生命体在热力学第二定律主宰的环境中维持其完整性的行动或行为。马图拉纳在《认知的生物学》一文中写道:“一个生命系统的组织定义了一个交互作用域,在这个作用域中它的行动与自身的维持有关,并且认知的过程是这个域中的真实的(感应的)动作或行为。”(21)路易斯写道:“认知交互作用是自创生系统的内部结构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马图拉纳和瓦雷拉的观点与表征模型是对立的,因为表征模型认为认知本质上是一种拍摄外部世界图像的行为。相反,自创生的观点认为,认知是系统的内部结构与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22)生命是自创生的,而认知是生命维持其自创生组织完整性的行动或行为,因此,在这个意义上,马图拉纳和瓦雷拉认为,生命与认知是不可分离的,生命蕴含了认知,而认知行动保证了生命。
现在让我们进一步看看在自创生理论中生命与认知是如何关联在一起的。当生命体与环境发生交互作用时,根据自创生理论,这个交互作用的状况依赖于生命体的内部逻辑。换言之,作为自创生的生命体与一个特定分子M的交互作用的结果并不完全取决于分子M本身的属性,它还取决于这个生命体如何“看待”这个分子。正如瓦雷拉指出的:“只有当这个细菌横穿有梯度的蔗糖溶液,并且它的代谢网络能利用这个分子从而确保它的同一性的延续时,在蔗糖中才存在特定的营养价值。”(23)实际上,生命体从环境中摄取的化合物被当作是这个生命体为实现自身的完整性而缺少的东西,因此,生命体在与环境交互作用时为维持自身完整性的这个循环的感知—运动的行为同时赋予了它与之交互作用的世界以特定的意义并赋予自身以特定的视角——这就是马图拉纳和瓦雷拉提出“生命过程是认知过程,生命过程是意义生成(sensemaking)过程”的关键。更进一步,瓦雷拉用“生成”(enaction)概念来阐释生命体与环境的彼此催生和共涌现,而这个共涌现过程也是生命体的认知过程和意义生成(sense-making)过程。这诚如梅洛-庞蒂深刻洞见到的那样:“正是有机体自身——根据其感受器的固有性质,它的神经中心的阈值和器官的运动——在物理世界中选择它敏感的刺激物。环境通过有机体的实现和存在从世界中涌现出来。”(24)
当然,马图拉纳和瓦雷拉显然也知道,这种意义上的认知并不是人们马上想到的日常意义上的人类认知(特别是那种表征和符号意义上的认知)(25)。有鉴于此,马图拉纳和瓦雷拉认为存在不同的认知水平:不同的生命复杂性对应不同的认知水平和类型,从单细胞生命到多细胞生命,从植物到动物,从昆虫和鱼到哺乳动物和人类,等等。随着感觉中枢的发展,以及随着鞭毛、腿、眼睛、手指和脑的发展,相应的各种更加分化的认知水平就出现了。最终它们获得了人们日常所熟知的认知形式,如知觉、心智意象(mental image)、言语思维、想象、意识等。(26)
现在,根据马图拉纳和瓦雷拉的生命定义和认知定义,将他们关于自创生、生命和认知这三个范畴之间的关系做更形式的呈现。
(1)关于自创生与生命。他们认为,“用自创生概念来刻画生命系统是必要且充分的”(27),“物理空间中的自创生对于刻画生命系统是必要且充分的”(28)。换言之,生命的自创生定义是一个充分必要条件的定义,自创生是生命的充分必要条件,用逻辑条件式来刻画就是,M&V-ArL:A
L,其中ArL表示Relation of autopoiesistolife(自创生与生命的关系),A表示Autopoiesis(自创生),L表示Lire(生命),下同。
(2)关于自创生与认知。他们提出,自创生与认知是同延的(coextensive),它们实际上是同一个现象(即生命现象)的两个方面。(29)我们知道,马图拉纳和瓦雷拉关于认知的定义是从系统的自创生组织维持的角度出发的,因此,在瓦雷拉看来,系统的自创生组织的维持过程与认知过程本质上是对同一个现象(即生命现象)的两种不同描述——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马图拉纳和瓦雷拉认为,自创生与认知之间的关系有两个关键特征。首先,自创生组织在实际、具体系统中的实例蕴含了系统与其环境之间的认知关系。其次,这种认知关系反映并服从于自创生的维持。”(30)因此,在他们看来自创生过程与认知过程在逻辑上也是等值的,即自创生是认知的充分必要条件,用逻辑条件式来刻画就是,M&V-ArC:A
C,其中C表示Cognition(认知),下同。
(3)关于生命与认知。他们认为,“生命作为一个过程就是一个认知过程”(31)。“生命系统是认知系统,要活着就要去认识。”(32)不难看出,因为M&V-ArL:AL并且M&V-ArC:A
C,因此也就可以自然地推出LrC:L
C。也就是说,在马图拉纳和瓦雷拉的观念中生命过程与认知过程在逻辑上也是等值的,即生命是认知的充分必要条件,用逻辑条件式来刻画就是,M&V-LrC:L
C。
很显然,通过将生命系统等价于自创生系统,以及基于自创生和认知的同延分析将生命等价于认知,马图拉纳和瓦雷拉得到的是一个生命—心智的强连续性论题。由此,也相应地存在一个强的方法论连续性论题:要理解生命则有必要理解心智,反之要理解心智则有必要理解生命。
3.2 博登的观点
博登2000年在《自创生与生命》(33)一文中对马图拉纳和瓦雷拉关于生命定义以及生命与认知关系的观点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异议。
博登区分了(或认为存在)三种意义上的新陈代谢,她认为自创生非常类似于第三种意义上的新陈代谢。在第一种意义上,新陈代谢是指一个实体的存在对能量的依赖性,能量是作为那种独特的物理统一体的生命的存在和持续的条件。但她也补充说,这种意义上的新陈代谢并不是在人们谈到新陈代谢是生命的标准时通常想到的那种新陈代谢。在第二种意义上,新陈代谢是指给生物体的活动提供动力,因此它涉及能量的使用、收集、存储、消耗和预算,但它假定当前状态的生物体是不言而喻的。相比之下,在第三种意义上,新陈代谢也涉及生命体对能量的使用、收集、存储、消耗和预算,但它并没有将生命系统的物理组织视为理所当然,相反,它把新陈代谢定义为能量的使用和预算,以用于生命系统的建构和维护。博登认为,第三种意义上的新陈代谢是生命的本质特征,而她又认为自创生非常类似于第三种意义上的新陈代谢,因此一个合理的推断是:博登可能接受这样的结论,即自创生概念捕捉住了生命的本质,或者说,她也许承认自创生是生命的充分必要条件,即B-ArL:A
L。
在生命与认知的关系方面,博登明确反对将生命过程等同于认知过程。她认为“这个主张是没有说服力的。扩大认知范围从而包括所有生命——包括海藻和有花植物,这既无必又会产生混乱。的确,不同自创生系统已经演化出与不同环境的紧密耦合。细菌、藤壶和金凤花自然地栖居于非常不同于野牛和屠夫的世界(它们非常适应这个世界,而深深印上了这个世界的烙印)。但人们能够不使用诸如知识和认知这种倾向性的术语来表达这个生物学上的重要事实”(34)。她认为,马特拉纳和瓦雷拉实际上将“认知”与“适应”混同了。“细菌和金凤花的确自然地适应于它们的环境,并且在不超出限度的条件下这些物种的个体会对相关环境的快速变化做出适应性反应。当然,拥有知识也使适应性反应成为可能。但那并不是说所有的适应都涉及知识。”(35)最后,博登的观点是,生命是认知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即B-LrC:L←C。因此,生命与认知在逻辑上并不等值。她写道:“人们可能坚持认为认知必然以生命为基础,却不主张所有生命都是认知的。这种哲学信念至少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后来的哲学家包括赫伯特斯·宾塞(H.Spencer)和约翰·杜威(J.Dewey)都赞成解释认知有赖于生命这个主张的两种方式。但是不管我们如何解释,人们都可以比较容易理解地提出这个主张,而无需像自创生理论家那样将生命与认知概念合二为一。”(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