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勐拉政府发布重要通告,违者最高罚款达40万!
【缅甸中文网讯】4月25日,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勐拉发布了一则公告函:为了规范管理,从5月5日,将加强监管,如违反相关规定,一律严惩。
从5月5日开始,在第四特区居住超过7天的外地人必须办理暂住证。没有暂住证的人无权继续在勐拉居住或者工作,如被发现,将被处以200-500元人民币(约4万-10万缅币)的罚款。
违规事项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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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勐拉超过7天的外地人 |
不办理暂住证 |
200-500元人民币 (约4万-10万缅币) |
勐拉本地的房屋主人 |
允许没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 外地人离开后没有到警局登记 |
500-1000人民币 (约10万-20万缅币) |
勐拉本地的企业主 |
聘用没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工作; 外地员工离开后没有到警局登记 |
500-1000人民币 (约10万-20万缅币) |
勐拉本地酒店 |
没有登记住客的详细信息 |
1000-2000元人民币 (约20万-40万缅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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