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失误后的认错三板斧,把负面影响控制到最小!
《资治通鉴》第34卷,汉纪二十六
汉哀帝建平二年(丙辰,公元前5年)
【原文】
上以其言无验,八月,诏曰:“待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国家;朕信道不笃,过听其言,冀为百姓获福,卒无嘉应。夫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六月甲子诏书,非赦令,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奸态当穷竟。”皆下狱,伏诛。寻及解光减死一等,徙敦煌郡。
【译文】
哀帝因为他们的预言没有应验,八月,下诏说:“待诏夏贺良等人,建议改换年号,增加漏器刻度,认为这样可以永保国家平安。由于朕对天道的信奉还不够真诚,误听了他们的话,希望能因此为百姓谋求幸福,可是终于没有好的效验。有过失而不改正,才是真正的过失!六月甲子(初九)发布的诏书,除了大赦令以外,其余措施全部废除。夏贺良等人违反正道,蛊惑民众,奸恶行为应予彻底追究。”夏贺良等人全部被逮捕入狱,论罪处死。李寻和解光减死罪一等,放逐到敦煌郡。
【解析】
上面的材料很简单,有大臣忽悠汉哀帝,说做一些制度上的改变就能够解决天气异象。
汉哀帝信了这些人的鬼话,结果什么都没变。
于是出现了上面这段材料。
从事情本身来看,没什么亮点,属于汉哀帝知错改错。
但是从汉哀帝的角度来看,那就十分有意思了。
高位者认错这事尤为慎重,尤其是皇帝本身是为天子,几乎被神化,既然是神怎么能错?
一旦认错,其自身权威威信必定大打折扣,行事也将受到质疑。
所以上面汉哀帝的这段材料有意思的点就在这里。
对于犯错而言,无外乎3种处理情况。
其一,死扛,我就不认错。
其二,推卸,找个背锅的,不是我决策有问题,而是下面执行有误。
其三,认错,态度端正,的确是有问题,大大方方承认(至于是被迫无奈还是真心这个不好说)
基于第三点,咱们来看看汉哀帝怎么认错的。
首先,本心是好的。
冀为百姓获福,卒无嘉应。
针对这事,汉哀帝自己定性是本心是好的,想通过这样的改变来为百姓谋求平安。
汉代的时候有种律法判断方法,叫做春秋决狱,其中有个关键的东西叫“原心定罪”。
即,以行为来推测动机,动机好坏之分,决定了同罪不同罚。
汉哀帝在这就“利用”了这一点,他相信这些人提出的建议能够产生好的效果,其本心是好的。
既然本心是好的,那么就算出问题也不是不能理解,不是还有那句话,好心办坏事嘛。
这一招就把汉哀帝在这件事中的责任给彻底撇去一半了。
其次,自建台阶
夫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皇帝是天子,高高在上,怎么会犯错?
但是如果,皇帝认错了,似乎就像系统重启一切归零了似的。
这感觉就像,一个人做错事,一群人谴责,这人立马认错,谴责之人立马表示,“哦,认错了,行吧,这事就这样,大伙散了吧。”
这种宽容、包容属于古代对帝王的特权,要换了别人认错了,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话虽如此,但是心理上这关难过,谁愿意主动承认自己错了?
越高者,越不会认错!
汉哀帝这句话,其实表达了三个意思。
其一,认错改过这个行为,并非有错,且认识到有问题不改,反而才是错。即认识到错误且改正,并没什么大不了。顺带转移矛盾到后续的改正上。
其二,给他自己找心理台阶,让之人能够认错,放下心理压力。
其三,塑造自身知错能改的形象。
三者合一就是将汉哀帝削弱认错、改正这个过程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最后,找人背锅。
贺良等反道惑众,奸态当穷竟。
到这里,汉哀帝的态度是出来了,但不代表事情到此为止。
任何事情搞砸,必须要有人承担责任。
不过,能让皇帝承担责任?你确定不是开玩笑吗?
说白了,这个时候就是要有人背锅了,只不过事情到这个地步,谁背锅已经不重要,只需要有个人丢出去,且理由看的过去众人能认可就行。
汉哀帝是把涉事几个人给收拾了,而他自己啥事都没有,也算是说的过去。
而把人丢出去承担责任,就表示这事到此为止。
【闲扯】
工作中不犯错不可能,关键是犯错了怎么办?
所以,古代皇帝的罪己诏可以看看,里面不少套路可学,尤其是当领导的。
就上面的汉哀帝而言,感觉这个就像个通用套路。
首先,我本心是好的,本来想给公司省点钱、给公司多赚点钱或者给大家多搞点福利,出现现在这个情况我也不想的。
其次,我承认的确有错,不过既然发现了问题,但我也更有必要带大家拨乱反正、扭转局面。
然后,如果是别人提的,那么谁提的,你就处理谁,如果是你的提的,那就进入到下面这个环节。
最后,大家现在来讨论一下后面如何改正、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