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中医内科12种治疗方法
一.解表法
解表法是通过发汗,开泄腠理,逐邪外出的一种治法,又称汗法。解表法广泛适用于邪遏肌表的病证。
1.适用范围
(1)解表通过开泄腠理,可以祛除表邪,解除表证。因表证有表寒、表热之分,所以汗法又有辛温、辛凉之别。
(2)透疹通过发散,可以透发疹毒,故麻疹初期,疹未透发或透发不畅,均可用汗法,使疹毒随汗出而透发于外。透疹之汗法;宜辛凉,忌辛温。
(3)祛湿通过发汗,可祛风除湿,故外感风寒而兼有湿邪者,以及风湿痹证,均可酌用汗法。
(4)消肿通过宣发散邪,可驱水外出而消肿,此即宣肺利水以消肿,故汗法可以用于水肿实证而兼有表证者。
2.注意事项
(1)凡剧烈吐下之后,以及淋家、疮家、亡血家等,原则上都在禁汗之列。
(2)发汗应以汗出邪去为度,不宜过量,以防汗出过多,伤阴耗阳。
(3)发汗应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暑天发热,汗之宜轻,冬令寒冷,汗之宜重;西北严寒地区,用量可以稍重,东南温热地区,药量就应稍轻;体虚者,汗之宜缓,体实者,汗之可峻。
(4)表证兼有其他病证,汗法又当配用其他治法。兼气滞者,当理气解表;兼痰饮者,当化饮解表;兼气虚者,当益气解表;兼阳虚者,当助阳解表;兼血虚者,当养血解表;兼阴虚者,当滋阴解表。
二、清热法
清热法,是运用具有清热作用的寒凉药物,以治疗热性病证的一种治法,又称清法。清热法广泛应用于温热病邪所引起的各种病证。
1.适用范围
(1)清气分热适宜于邪人气分,里热渐盛,出现发热,不恶寒而恶热,汗出,烦躁,苔黄,脉洪大或数的证候。
(2)清营凉血适用于邪热人于营分,神昏谵语,或热入血分,见舌红绛,脉数,及吐血、衄血、发斑等症。·
(3)清热解毒适用于热毒诸证,如温疫、温毒及火毒内痈等。
(4)清脏腑热适用于邪热偏盛于某一脏腑,或某一脏腑的功能偏亢而发生各种不同的里热证候。
2.注意事项
(1)注意寒热真假。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命门火衰的虚阳上越证,均不可用清热法。
(2)表邪未解,阳气被郁而发热者禁用;体质素虚,脏腑虚寒者禁用;因气虚而引起虚热者慎用。
(3)由于热必伤阴,进而耗气,因此尚须注意清法与滋阴、益气等法配合应用。一般苦寒清热药多性燥,易伤阴液,不宜久用。
(4)如热邪炽盛,服清热药,入口即吐者,可于清热剂中少佐辛温之姜汁,或凉药热服,是反佐之法。
三、攻下法
攻下法是通过通便、下积、泻实、逐水以攻逐邪实,荡涤肠胃,排除积滞的治法,又称下法。下法广泛应用于燥屎、积滞、实热及水饮等里实证。
1.适用范围
因证候不同,可分为寒下、温下、润下及逐水等法。
(1)寒下适用于里热积滞实证,有下燥屎、泻实热等作用。
(2)温下适用于脏腑间寒冷积滞的里寒实证,有温里逐寒泻实的作用。
(3)润下适用于热盛伤津,或病后津亏,或年老津涸,或产后血虚的便秘等。
(4)逐水适用于水饮停蓄胸胁,以及水肿、鼓胀等病证邪气过盛者。
2.注意事项
(1)攻下法适用于里实证,误用之易损伤正气。凡邪在表或邪在半表半里一般不可下;阳明病腑未实者不可下;高年津枯便秘,或素体虚弱,阳气衰弱而大便艰难者,不宜用峻下法;妇女妊娠或行经期间,皆应慎用下法。
(2)下法以邪去为度,不宜过量,以防正气受伤。如大便已通,或痰、瘀、水、积已随泻解,则减量或停用下剂。
四、和解法
和解法是通过调和、协调的方式治疗表里间、脏腑间病变的治法,又称和法。和法的内容非常丰富,应用也很广泛,习惯上将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理胃肠视为和法的应用范围。
1.适用范围
(1)和解少阳适用于邪在半表半里的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呕,口苦咽干,苔薄,脉弦等。
(2)调和肝脾适用于肝脾不调,情志抑郁,胸闷不舒,胁肋疼痛,脘痞食少,腹泻等证。
(3)调理胃肠适用于胃肠功能失调,寒热夹杂,升降失司而出现的脘腹胀满,恶心呕吐,腹痛或肠鸣泄泻等证。
2.注意事项
(1)凡病邪在表未入少阳、邪已人里之实证及虚寒证,原则上均不宜用和法。
(2)邪人少阳,病在半表半里,但有偏表偏里,偏寒偏热之不同,临证宜适当增损,权变用之。
五、温里法
温里法是使用温热类药物祛除寒邪和补益阳气的一种治法,又称温法。温法广泛应用于寒邪中脏,凝滞经络,阳气衰微等证,从而达到补益阳气而祛邪治病的目的。
1.适用范围
(1)温中祛寒适用于寒邪直中脏腑,或阳虚内寒而出现身寒肢冷,脘腹冷痛,呕吐泄泻,舌淡苔白,脉沉迟等。
(2)温经散寒适用于寒邪凝滞经络,血行不畅而见四肢冷痛,肌肤僵硬,肤色紫暗,关节不利,疝瘕疼痛或面青,舌有瘀斑,脉细涩等。
(3)回阳救逆适用于疾病发展到阳气衰微,阴寒内盛而见四肢逆冷,恶寒蜷卧,下利清谷,冷汗淋漓,脉微欲绝等。
2.注意事项
(1)凡热伏于里,热深厥深,形成真热假寒者;内热火炽而见吐血、尿血、便血者;素体阴虚;舌质红,咽喉干燥者;挟热下利,神昏气衰,形瘦面黑,状如槁木,阴液虚脱者,原则上均不可用温法。
(2)由于温法的方药多燥烈,易耗伤阴津,故应用温药不宜太过,中病即止,若非急救回阳,宜少用峻剂重剂。
(3)若纯因寒邪致病,当专用温剂散寒;若因虚而生寒,则宜甘温与温补并用。
六、补益法
补益法是用具有补益作用的药物,治疗人体阴阳气血之不足或某一脏腑之虚损的治法,又称补法。补法广泛适用于阴、阳、气、血、津液及脏腑等各种虚证。
1.适用范围
(1)补气适用于气虚的病证,如倦怠乏力,呼吸短促,动则气喘,面色光白,食欲不振,便溏,脉弱或虚大等。
(2)补血适用于血虚的病证,如头晕眼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面色无华,脉细数或细涩等。
(3)补阴适用于阴虚的病证,如口干,咽燥,虚烦不眠,便秘,甚至骨蒸潮热,盗汗,舌红少苔,脉细数等。
(4)补阳适用于阳虚的病证,如畏寒脚冷,冷汗虚喘,腰膝酸软,泄泻水肿,舌胖而淡,脉沉而迟等。
2.注意事项
(1)凡实证而表现虚证假象者禁补。
(2)因气为血帅,血为气母。补气补血不能截然划分,补气时佐以养血,血充有助益气;补血时佐以益气,气旺可以生血。
(3)因阴阳互根,补阴补阳亦不应截然划分,当宗张景岳“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之旨。·
(4)根据五脏虚损不同,应分别脏腑确定补益,因脾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肾为先天之本,藏元阴元阳,故五脏之中应重点补益脾、肾两脏。
(5)养血滋阴时,注意勿壅滞脾胃;益气助阳时,注意勿化燥伤阴。
七、消导(消散)法·
·即通过消导和散结,使积聚之实邪渐消缓散的一种治法,又称消法。消法广泛应用于饮食停滞,瘕积肿块,痰核瘰疬,结石疮痈等病证。
1.适用范围·
(1)消食导滞适用于饮食积滞而见胸脘痞闷,嗳腐吞酸,腹胀或泄泻等症。
(2)消石散结适用于胆结石及泌尿系结石的一类病证。
(3)消瘤软坚用化痰软坚等药物治疗瘿瘤肿块等病证。
(4)利水消肿用利小便等方法消散水肿一类病证。
2.注意事项
(1)对瘕积、结石、痰核、瘿瘤等病证的治疗只能渐消缓散,切不可峻猛急攻,急于求成,否则积未消而正已伤。
(2)久用消法会耗损人体正气,应适时佐以扶正治疗。
(3)消法屑攻邪之法,对气血虚弱、脾肾虚寒者应慎用;·
八、理气法
理气法是调理气机的一种治法。适用于气机失调的病证。
1.适用范围
(1)行气解郁法主要适用于肝气郁结引起的气滞病证。
(2)降气平逆法主要适用于肺冒失降引起的气逆病证。
(3)益气升阳法主要适用于脾气不升而引起的气陷病证,常与补气健脾法合用。
2.注意事项
(1)使用理气法应辨清虚实,如应补气而误用行气,则其气更虚;当行气而误用补气,则其滞愈增。
(2)理气药物多为香燥苦温之品,如遇气郁而兼阴液亏损者,应当慎用。
九、理血法
即通过调理血分治疗瘀血内阻和各种出血的一种治法。
1.适用范围
(1)活血(祛瘀)法适用于血行不畅或瘀血内阻所致的一类病证。
(2)止血法适用于各种出血病证,如咯血、衄血、吐血、便血、尿血等。
2.注意事项
(1)气滞则血瘀,气行则血行,活血祛瘀法可配合理气法同用,以加强·活血化瘀的作用。
(2)血得温则行,遇寒则凝,故可配伍温经散寒法,以增强活血化瘀的功效。
(3)活血化瘀法,对孕妇不宜应用。
(4)出血的病证,有血热妄行和气不摄血之分,前者宜凉血止血,后者宜益气摄血。
(5)应用止血法要防止止血留瘀之弊。除急性大出血须速止血外,一般可在止血剂中佐以少量活血之品,以达血止而不留瘀之效。
(十)固涩法
固涩法是通过收敛固涩,控制气血津精滑脱的一种治法,又称涩法。
1.适用范围
(1)固表敛汗法适用于表虚不固的多汗证,无论自汗、盗汗,皆可固表敛汗。
(2)涩肠止泻法适用于脾阳虚弱或脾肾阳衰,以致久泻(或久痢)不止,大便滑脱不禁的病证。
(3)涩精止遗法适用于肾气虚弱、精关不固的遗精、滑精和肾气虚弱,膀胱失约的尿频、遗尿等病证。
(4)固脱法适用于大吐大泻、大失血、热病后期、久病衰竭所致之气脱、阴脱、阳脱等危在项刻之险证。
2.注意事项
(1)本法为正气内虚,滑脱不禁的病证而设,凡热病汗出,痢疾初起,伤食泄泻,火动遗精等,均不宜应用。
(2)本法非治本之法,故应审证求因,标本兼顾,如阳虚自汗,应收敛与补气温阳并用;阴虚盗汗,应收敛与滋阴同用。·
(十一)开窍法
开窍法是通过开闭通窍以苏醒神志为主的一种治法。
1.适用范围
(1)凉开法适用于热邪内陷心包之证,临床表现除见神昏、谵语外,同时伴有高热、面赤、烦躁、舌红、脉数等。
(2)温开法是温通气机、辟秽、化痰以开窍的一种治法,主要适用于中风阴闭、痰厥、气厥等所致的突然昏倒,牙关紧闭,神昏,苔白,脉迟等。
2.注意事项
(1)开窍法多适用于邪实神昏的闭证,但临证还应结合病情,适当选用清热、通便、凉肝、熄风、辟秽等法。
(2)开窍剂的剂型大多是丸、散等成药,以便急救时立即应用,亦有制成注射液者,发挥作用更快。开窍剂都含有芳香挥发药物,应吞服、鼻饲或注射,不宜加热煎服。
(十二)镇痉法
镇痉法是通过平肝熄风、祛风通络等措施以解除肢体抽搐、震颤、拘挛、口眼歪斜、头目眩晕等病证的一种治法,又称熄风法。
1.适用范围
(1)清热熄风主要适用于邪热壅盛,热极动风之证而见高热神昏,四肢抽搐,项背强直等病证。
(2)镇肝熄风主要适用于肝阳上亢,肝风内动而见头晕目眩,甚则卒然昏倒,口眼歪斜,半身不遂等病证。
(3)养血熄风主要适用于邪热伤阴,血虚不能濡养筋脉,虚阳不能潜藏,而见手指蠕动,筋惕肉瞬,手足抽动等病证。
(4)活血熄风主要适用于瘀血阻络,筋脉失养而肢体拘挛或弛缓,半身不遂或口眼歪斜等病证。
(5)祛风解痉主要适用于风痰阻络,筋脉痉挛而见抽搐,口眼歪斜等病证。
2.注意事项
(1)风有内外之分,外风宜散,祛风解痉属治外风之法;内风宜熄,清热熄风、镇肝熄风、养血熄风均属治内风之法。但若外风引动内风,或内风兼有外风,临证时又可兼顾治疗。
(2)祛风药性多温燥,对津液不足、阴虚或阳亢者慎用。
上述为内科的常用治法,在临床时它们有时单独运用,有时互相配合运用。单独运用某一治法,多是针对病情发展的某一阶段或某些突出证候所采取的措施,往往很难适应病情的错综复杂;所以通常是数法配合使用,如汗下并用、温清并用、攻补并用、消补并用、清热开窍并用、开窍镇痉并用、温里固涩并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