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窜货,财务怎么做账?
最近有人私信问了我一个问题:
“1、4月份因G产品市场缺货,向A供应商采购10包G产品,40元/包,款未付;2、将这10包进行销售,并按40元/包进行成本结转;3、6月份向B供应商采购10包G产品,30元/包;4、将向B供应商采购的这10包(30元/包)直接还给A供应商,冲减A供应商的应付账款;
这样在还货冲减A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时,每包G产品中间相差10元的单价,这个怎么处理呀?”
我理解是一起业务窜货行为。
比如某产品A区B区分别有厂家指定地区总经销,同一件商品,两个地区的售价可能不同,比如A区经销商为了消化库存、扩大市场,把所有商品七折出售。B区有个分销商平时从自己家的总经销那里进货销售,八折进,全价出。现在发现A区是七折,赶紧进了一批货,运回B区以八折的价格退给总经销。啥也没干,平空赚了一成的利。(良心太坏了)
窜货的形式还有很多种,这里主要讲账务处理问题。
本题中,4月份公司为了销售G产品,从A供应商那里高价进了400元的货,又以400元的价格卖出,平进平出,没有赚钱。
显然老板并不甘心,所以支付A的货款,只做挂账处理。到了6月份,公司又从B供应商那里进了一模一样的货,只花了300元,然后把货退给A。
退货后A的账(应收账款)平了,没有实现销售,但也亏损,白忙活一场。公司成本300的货冲了400元的应付账款,现在的问题这笔账怎么平?
公司6月从B公司进货,借:库存商品——G产品 300元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300元
把库存商品交给A退货(抵账),借:应付账款——A公司300元,贷:库存商品——G产品 300元
现在应付账款还多了100元,这是不用偿还的,需要核销。
两个办法,一是挂营业外收入,因为这是窜货手段的不当赢利,算横财;二是冲营业成本,因为这笔赢利源自4月那笔销售,即两次采购实现了一次销售和一次退货,综合来看,第一次销售的真实成本是300元,实现利润100元,所以要冲成本。
两种方法都不能算错,我个人倾向第二种,如果有查账,这么做方便解释。第一种太直接,业务操作不太光彩,财务这么做账有点自曝其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