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和家长负担,满足社会和家长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近日,湖南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共同研制《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学校在提供课后服务时,事先须充分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由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成本,建立科学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营利。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统筹加强作业管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推进“五育并举”,因校制宜设置课后服务项目,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成长需求。学校要及时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事项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同时,学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做优做强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加强国家和省级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的利用和管理。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可由其所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师资均衡配置的原则,组织区域内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到学校提供课后服务;也可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后,由学校聘请退休教师、退役运动员、非遗传承人、志愿者以及艺术团、歌舞剧院演员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提供课后服务。在充分挖潜的前提下,如课后服务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课后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质价相符、非营利性原则制定,报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年为固定期,所收取费用应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
课后服务经费应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向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发放补助、保障课后服务正常运转等专项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当地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充分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按要求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把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覆盖情况作为衡量“双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定期听取家长意见,每学期末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成本、收支等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要严肃查处借课后服务名义开展集体教学、违规补课、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以及乱收费等行为。对课后服务工作推动不力、管理不规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由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