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敌人是唯一胜利条件吗?| 管理心理:寻找竞争与合作的平衡
从前有这样一则笑话:有次上帝向一个人许诺:“我可以满足你的两个愿望,但是你在得到想要东西的同时,你家邻居会得到你所要这些东西的双倍。”
于是这人开始提出自己的愿望,第一个愿望是想要得到一大笔财产,第二个愿望却是——“请你把我打个半死吧!”
这句话背后的心理活动是:如果上帝把他打个半死,邻居岂不是要“全”死。如此一来,邻居从我身上得到的便宜,需要付出整个生命的代价!虽然被打个半死,但别人别想从我身上捞到一分钱的好处,这也是值得的!
其实,竞争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品质,没有它,也许人类的进取心就会小得多,没有它,也许便没有了嫉妒、仇恨,但也可能就没有了效率、成绩。
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竞争优势效应”和“双赢机制”:
在双方拥有共同利益时,人们也往往会首先选择竞争,而不是选择对双方都有利的“合作”关系。这种现象被心理学家称为“竞争优势效应”。
从心理学上说,竞争意味着自尊、自信,迫使你的追求变成一种社会存在,逼着你去尽全力实现它。竞争是以内驱力为前提,激发内驱力,把人的潜能尽量发挥出来。
竞争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没有大自然的竞争,猿就变不成人;没有科技的竞争,人就不能登上月球,甚至连整个人类社会都会停滞不前。
然而,社会又是共生的,像一架大钢琴,每个人都是琴上的键。上面既需要高音琴键,又需要中音和低音琴键,各键只有依据乐曲的要求,对准属于自己的音,才能奏出美妙的曲子。这就需要合作。诚如俗话所说“一木难支大厦”、“一个人玩不成棒球”。
就拿棒球为例吧。棒球队由9人组成,每个人所处的位置都不同,9个人必须依靠“合作”来与其他队“竞争”,合作被强制执行,不合作就不可能胜利。
同样是人类,我们既懂得竞争,也要懂得合作。那么人们一般是在什么情况下选择竞争,而什么情况下选择合作呢?
要消除“竞争优势效应”的负面作用,就要推崇“双赢”理论。合作,应该成为集体的主旋律,合作为我们每一个人营造了一个发展的空间。著名的心理学家荣格有这样一个公式:“我+我们=完整的我”。
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选择竞争还是合作,是由以下这些因素决定的:刺激、对方的力量、交流信息和个性特征等。
刺激包括对个体有益或有害的刺激,如奖励或惩罚,利益的得到或失去。如果对于合作增加有益的刺激,选择竞争的趋势就会下降。
在社会环境中,人们往往根据力量对比的大小来决定自己应该选择竞争行为还是合作行为。
如果对方的力量实在太大,那么,自己多半会选择与之联合共同完成任务,不愿拿鸡蛋去碰石头。但如果人们自己有更大的力量时,多半会采用竞争。就是说有权力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合作。
个性特征,那就是因人而异的一个选项。至于选择合作还是选择竞争,每个人都有自己个性引起的类型偏好。
暮夏老师有话说:
在当美国总统时,林肯对政敌的态度引起了一位官员的不满。他批评林肯不应该试图跟那些人做朋友,而应该消灭他们。
林肯十分温和地回答说,“难道我不是在消灭我的敌人吗?”其实林肯是在化敌为友,也就是为了实现双赢。
绝对的“我”是不存在的,只有融入我们的“我”,才能与周围的人更加友好的相处,精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在竞争中共谋发展。
参考文献:
1. 顾震宇.企业七大竞争优势效应分析.《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
2. 刘知娟.企业集群对竞争优势的效应分析.《北方经济》,2005
3. 朱顺林.中国区际分割与区域工业竞争优势的效应分析.《软科学》,2005
4. 王军生,李纪建等.论中外银行业的竞争优势与竞争效应.《金融理论探索》, 2001
5. 林源.协同效应构建中国铁通差异化竞争优势.《当代通信》,2005
作者 | 暮 夏
编辑 | 王俊楠
策划 | 吴乐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