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万华大法官对话实录(二)谈司法解释的起草和制定过程
编者按
2020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原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大法官莅临第二十二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为到会嘉宾和线上观看论坛的近2万人次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题目为“民法典颁布实施对裁判理念和裁判规则的影响”的主旨演讲。借此机会,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吴晨与杜万华大法官以访谈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对话。在对话中,大法官畅谈了人生感悟、对民商法热点问题的看法以及对律师行业的期待。我们在此将与大法官对话的实录陆续刊出,以飨未能参与直播活动的法律界同仁。
以下“吴”为吴晨副主任,“杜”为杜万华大法官。
杜万华大法官对话实录(二)谈司法解释的起草和制定过程
杜:司法解释的制定,绝对不是几个人关在屋子里面闷头想出来的。
一般来讲,司法解释是研究室和业务庭通过审判实践发现有一些问题现行法律不够用,需要做解释的时候,他们会从庭室的角度,提出一个司法解释的立项。把这个立项定出来以后,然后对这个立项,庭里面要进行审查,以前叫“庭室立项”。庭里面审查觉得这个立项还是很重要应该要列入司法解释计划里面,就会把这个立项报到研究室。通过研究室来进行综合评分,这个司法解释立项还要上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的。
立项定下来以后,就是要开始实施了。实施的过程中首先第一个就是调查研究,要广泛深入的调查,一般都有一个承办的合议庭,有时候不止一个,几个合议庭组成一个团队,到各地进行调研收集情况,到法院系统比较多。调研完了以后,在调研基础上拿一个稿子,然后就开始广泛征求意见。这个时间不等,根据司法解释的大或小,有时候一个司法解释要四五年甚至五六年,有些时候甚至更久才能够制定的出来。
在法院系统征求意见以后,还要到律师中间去征求意见,这个就是跟律协有来往。除此之外,我们把这个稿子拿出来,如果涉及到一些相关的一些问题,还要跟法工委,还有国务院的各部委,甚至和地方政府都要征求意见。
起草的差不多了以后,然后才提到庭里面进行讨论。庭里的讨论过程中再反复讨论,反复修改。修改以后,有时候还要召开各种论证会,论证会完了以后到最后要庭里面开庭务会讨论,再上法官会议讨论,讨论过报院领导通过后,还要报到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还要反复的讨论,有时候不止一次两次三次,反复的讨论。而且这个司法解释呢,有一些很重要的司法解释,还要邀请我们的律师列席我们的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参与提出意见。我记得包括“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几个司法解释都邀请过,这个量还不少。弄完以后才能够公布,这个程序还是比较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