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憎分明,很危险。

【图】 Stormseeker

今天,是你陪着老周的第925天

昨天,一位高二学生的妈妈,给我留言说,儿子暑期班上有个同学,喜欢偷东西,小到笔、大到钱和手机,大家心里都很清楚,但就是没有证据,老师也没好好处理。儿子就很气愤,义愤填膺地觉得老师没有正义感,于是咬牙切齿地要自己找证据,甚至在网上买了好几个摄像头……这位妈妈问我,这件事该怎么开导儿子?
告诉你儿子: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其他任何事都不要做。
如何维护班级秩序,如何发现班里学生的问题,并找到解决方法,那是老师的职责。
我们在教育孩子时,经常会提到“爱憎分明”,其实这个词很危险,惩罚是令人胆战心惊的,所以,法庭才需要给嫌疑犯辩护的权利,有律师向公诉人发起挑战,尤其是判决死刑的案件,在许多国家,走完整个程序要花费漫长的时间,这是有道理的。时间能沉淀盲目的激情,让人避免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惩罚他人,法治再健全的国家,都出现过冤枉或处死无辜者的悲剧,更别说那些轻率地要求“从重从快”判决案件的国家,甚至为了满足狂躁的舆论而任意杀人,冤案不断出现,那是必然的。
神都需要缓慢发怒,人更不能违背这个命令,尤其是,你想惩罚别人的时候。
你儿子不是柯南,一个高二的学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侦查、起诉和判决,即使有这个能力,这3种权利也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在我看来,如果他去抓“小偷”,结局一定会很糟。要制止他,一个人正义感太强的时候,往往就要去伤害他人了。
还有就是,一个孩子如果喜欢偷东西,什么东西都偷,患有某种精神疾病的概率很大,负责任的老师和家长应该送孩子去看病,如果将其视为道德败坏,而轻率惩罚,也许会耽误病情而毁了这个孩子的一生。如果你的儿子参与了这次毁灭,欠下的这笔良心债,一辈子都会生活在愧疚里。
当然,不仅是孩子,在我看来,所有人都应该“爱憎不要太分明”,凡事先冷一冷,再做决定,总是不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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