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物成真景点?山寨文物该管管了!
近日,国家文物局发文指出,近些年来,靠山寨文物张冠李戴来“蹭热度”之风在很多地方屡禁不止。放眼望去,各大商业地产项目和旅游景区中,一座座被拆真建假的“古城镇”“长城”“兵马俑”“阿房宫”,乃至“狮身人面像”,都曾堂而皇之地出现。
复建仿建文物粗制滥造
甚至打着真文物的名号
建成景点吸引游客
这一现象已经越来越受诟病
山寨文物图鉴
随着公众精神文化需求持续增强,文博热不断升温。一些地方也趁着这股热潮打起了文物的“歪主意”。
地处南方的巍峨“长城”、不在陕西的“兵马俑”军阵……这些规模庞大的复建仿建文物,借假生财,建成景点吸引游客。
山寨“长城”
△江西南昌溪霞怪石岭生态公园景区的观光长廊景点
“北有八达岭、南有怪石岭”。崇山峻岭之中,青砖砌就的“长城”蜿蜒伸展,其上还有垛口、烽火台,这座与八达岭长城外观极为相似的景点不在北京,却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当地溪霞怪石岭生态公园景区的观光长廊景点。
据了解,在推介短片及景区官网介绍中,这一景点都在主打长城的“擦边球”。
山寨“兵马俑”
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的五千年文博园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其间由上千个水泥制成的“兵马俑”组成的军阵,与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的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兵马俑坑有较高相似度。
无独有偶。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的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周边,曾展出过“双眼皮、红嘴唇”仿制兵马俑的世界八大奇迹馆,多次受到舆论质疑。
2016年,西安市临潼区的世界八大奇迹馆和秦陵地宫、鸿门宴博物馆等3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被摘牌,西安市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会认为这些景区存在标识牌不规范、部分展品制作粗糙、解说牌不准确等问题。
山寨“狮身人面像”
△河北石家庄,石家庄新长城国际影视城,按埃及狮身人面像1∶1的比例建起的建筑。
近年来不仅大型单体文物的复建仿建时常可见,一些重要历史文化遗迹、世界文化遗产也成了复建仿建对象。
埃及“狮身人面像”等一些国外著名景点,也都可以在我国找到“复制品”。
有形无魂!山寨文物频频引发舆论质疑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与历史研究所所长王长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许多文物复仿项目背后是利益的驱动,以粗制滥造的文物吸引游客。这样的假文物有文物之“形”却缺少文化之“魂”。不仅误导了公众对历史文物的认知,同时也给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杜晓帆认为,照抄、照搬只能复刻文物的表形,并不能外化文化遗产的内涵和文化底蕴,一些地方通过复建文物走发展旅游的“捷径”,不仅不可持续,还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误导公众对文化及文化遗产的认知,严重制约本土特色文化旅游的发展。
△江西南昌投资1亿元建“山寨长城”,按 1∶1的比例仿八达岭长城
有形无魂的山寨文物
引发质疑 原因有三
造价高浪费大 破坏原有自然文化风貌
江西南昌溪霞怪石岭生态公园的“长城”全长超4公里,建设耗时五六年,投资超1亿元。
引发法律诉讼 影响国家形象
河北山寨版“狮身人面像”,因埃及文物部门的强烈反对而被拆除。
粗制滥造 对历史文化进行错误解读
文化遗产是传播历史文化知识的重要资源,更是一个民族千百年来所积淀的文化自信和审美品位的体现,粗制滥造的仿制品因信息失真,恰恰扭曲了这种历史传承。
保护文物真实性 法律如何规定?
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文物保护法》中关于实施原址保护和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规定,是对其最好的法律诠释。
实施原址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不改变文物原状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这样看来,文物山寨不仅混淆视听,有的甚至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的真实性绝不能被忽视!
文物有尊严
岂容被“山寨”?
保护文物原真性
尚需多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