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郭敬明、于正双双为自己的抄袭行为道歉!创作者的天终于要亮了?
2020年最后一天,“全球首个45°角仰望天空的男孩”郭敬明,终于道歉了,可惜这道歉来的有点迟,整整迟到了15年。
正如这封道歉函里说的那样,2006年,也就是15年前,郭敬明因为自己的成名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跟作家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有多处雷同,被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郭敬明抄袭成立,要求其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并在《中国青年报》上做出公开道歉。
和郭敬明道歉声明中所描述的不同的是,当时的判决书并没有给他什么二选一的选择,是因为郭敬明不肯去执行公开道歉这个民事判决,所以当年法院只能在报纸上公开刊登判决内容,以安抚被伤害一方。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郭敬明一直都在回避“抄袭”这个话题。
某访谈节目中,马东追问郭敬明:怎么解释你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庄羽的《圈里圈外》有那么多相似之处?是否能容忍文学中的借鉴和模仿?”
郭敬明当时情绪激动,以上厕所为由中断了节目的录制。
主持人易立竞也曾围绕抄袭问题“审问”过郭敬明。易立竞问道:“抄袭风波算你吃的苦头吗?还是把他视为一种财富?”
郭敬明:“一种经历吧,差不多了这个问题。”
易立竞穷追不舍:“它在你心里还是障碍吗?”
郭敬明:“老是聊一个十年前的事情没有意义。”这期间,郭敬明不停地喝水,以此来掩饰自己的紧张。
可能在郭敬明的逻辑里:“不道歉、不承认、不谈论、不回应”,这事就不存在。所以他可以无视法院要求的公开道歉,从未向庄羽表达过一丝歉意。
但不承认事实,事实就会消失吗?这是一个经典的悖论,也是郭敬明自己在节目中提出来的。
为了讨回公道,受害人庄羽也一直没有放弃,这些年来她一直在维权的道路上抗争。
虽然这些抗争在郭敬明脑残粉们的眼里,是一种“不要脸”的行为···
皇天不负有心人,时隔十五年,庄羽终于收到了这份迟来的道歉,同时她也狠狠打了那些喷子的脸:接受道歉,但郭敬明所提出的赔偿她分文不取,还要把自己《圈里圈外》所获得的版税一并捐出,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
不得不说庄羽干得漂亮,完美地化解了郭敬明这波公关中挖下的坑!
郭敬明称要么将《梦里花落知多少》版税收益赔偿给她,要么捐了做慈善,这就是典型的道德绑架,你说庄羽要是拿了钱,不就是站在了慈善的对立面吗?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直接将郭敬明跟剽窃捆绑在了一起,只要基金在一天,郭敬明就永远被绑在耻辱柱上,每当有人动用了这个基金,人们就又会想起他抄袭的事。
成立基金,既打了那些说自己“维权皆为利”的人的脸,同时还能收获一个好名声,堪称教科书般的公关范例,为庄羽点赞!
这样的原创作家才更值得大家喜欢不是吗?
郭敬明道歉之后,于正也紧随其后,向他的剽窃对象琼瑶阿姨发出了道歉声明。
和郭敬明类似,2014年,琼瑶发现电视剧《宫锁连城》与其作品《梅花烙》核心内容严重雷同,和于正沟通未果,只能诉诸法律。
2014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正侵权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于正侵犯了创作人琼瑶的著作权,判处于正公开向琼瑶道歉,5名被告赔偿琼瑶500万元,并要求出品方停止发行《宫锁连城》。一审判决以后,于正不服上诉,但二审驳回于正诉求,维持原判。
可是,琼瑶等了3年也没等到于正的道歉。在琼瑶的申请下,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于正抄袭琼瑶案,在《法制日报》刊登该案相关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于正承担。
和郭敬明面对问题态度不同,于正可是对自己的抄袭完全不避讳,他多次在媒体面前夸夸其谈,称琼瑶告他只是前辈对后辈的打压。
甚至信誓旦旦的在节目中说,我收视第一就行了!气死你们!
那现在问题来了,之前死活不肯公开道歉的郭敬明于正,为何会在多年之后,选择在同一天发出道歉声明呢?
要知道,论市场基础,他们早已经站在山巅,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掀起全民的议论热潮,在这一点上,即便是琼瑶,也是他们俯视的“蝼蚁”。
这是他们突然良心发现了吗?
我看未必,甚至这也不能称得上是舆论的胜利,虽然这些天声讨的声浪是一浪高过一浪,但是这俩人啥风浪没见过呢?这些年来舆论没少质疑他们,他们照样稳坐钓鱼台,对所有的批评都置若罔闻。
那为什么这一次他们突然就坐不住了呢?
这就不得不提他们这个圈子最近发生的两件大事,第一件,136位网络作家共同倡议抵制低俗作品,包括拒绝跟风抄袭。
另外一件事闹得就更大了,12月21号晚,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说抄袭剽窃者不应该成为社会的榜样。
这一百多位影视从业者中,不乏知名的编剧和导演,像琼瑶、高群书(《征服》《东京审判》导演及编剧)、白一骢(02版《天龙八部》编剧)、董润年(《老炮》、《心花路放》编剧)等。
他们联合发表声明,公开抵制曾经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于正、郭敬明。声明中指责他们在网络平台和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中,频频以嘉宾或者导师的形象出现,在节目中内外进行话题炒作等现象。
原文中有一段话表达了他们的愤慨:“吸毒嫖娼的艺人都得到了惩罚,一些有道德问题的艺人也被限制出境了,为什么被法院判决的“文贼”,却被资本和平台所追捧?这种畸形的行为不应该在继续下去了,尤其是郭敬明和于正,在法院判决之后,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这样的“文贼”在网络平台、电视台被捧为导师,让他们贩卖成功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让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
说实话,我读一读这些文字都能感受到作家们的义愤填膺,但冷静思考一下问题的重点,郭、于二人有抄袭前科这是法院公布过的事实,但吊诡的是,这两个人不但没有就此陨落,反而因为自己抄袭的行为扬名一时了,非但没有受到负面影响,反倒是一帆风顺愈战愈勇,后来还当起了导师。
这样下去,确实有点令人担心,他们会不会带坏3岁以上的小孩?气坏60岁以上的老人?我们都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可是他们拒不认错,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在挑战整个编剧和作家行业的操守,他们越来越成功的现象,也在挑战者群众的价值观。
做错了事不以为耻反以为导师?不被封杀反被追捧?
所以问题来了,这一次,主流媒体和舆论不仅仅是在指责抄袭者,而且将矛头指向那些喜欢用污点艺人来赚流量博眼球的媒体。抄袭者可以十几年如一日的坚持不顾脸面,但是网络平台和媒体不能纵容这股歪风放任自流,一旦他们不敢再请这些抄袭艺人了,那郭敬明、于正之流的末日也就到了。因为之前那些偷税漏税,嫖娼吸毒,打架闹事的从艺者都被媒体和平台拒绝后,挣钱不再易如反掌,甚至个别还尝到了牢狱之灾,所以这其中利害郭敬明和于正们自然清楚的很!
而且郭敬明的一部新电影正在上映,于是他率先做了一个迟到15年的道歉,还说要把抄袭小说得来的收益全部赔偿给原作者庄羽,眼见众矢之的之一的郭敬明都道歉了,于正也只能紧随其后。
不过有一说一,这道歉的时机选的真好啊!也选的真巧,车撞树上了你知道拐了;股票涨了你知道买了;鼻涕流嘴里,你知道甩了;耽误赚钱了,你知道悔改了。这究竟是向人民道歉,还是向人民币低头呢?
在郭、于二人发布道歉声明后,两位受害者也都发文表示了回应。
12月31日,于正向琼瑶道歉后,琼瑶在社交平台回应称:“在这2020年最后一天,我终于等到了迟来的正义!”
琼瑶在文中表示,于正当初的抄袭是对她的打击,如今的道歉却是给她2021年的新年礼物,“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件不幸事件,总算落幕了!”
今天,于正也发文称,自己将离开《我就是演员3》,潜心回归创作。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道歉这个事儿基本上已经接近了尾声,但这并不是所有的抄袭剽窃行为的一个终结。我们应该思考的是,抄袭者一旦确立了抄袭,我们是否还能容忍他们继续待在这个行业?
这是一个以创作、独创、创新为基础生存条件的行业,编剧、作家、导演整体的示范绝不能仅仅是,“不嫖娼、不吸毒”这些这么简单,行业的污点更应该是指业内的专业污点,而不是简单的不违法就可以。我们如果还停留在当年盗版VCD的年代,那咱们这个“不尊重知识产权”的帽子,就永远都摘不掉。
百年孤独的作者对中国的侵犯版权市场,有过一个非常严厉的指责。
1990年,马尔克斯与代理人卡门到访京沪,可这趟旅行却大大影响了马尔克斯对于中国的看法,甚至惹恼了他,因为街上随处可见都是《百年孤独》的盗版书。
马尔克斯甚至为此撂下狠话,在他死后的150年都不会授权中国出版自己的作品,包括《百年孤独》。
虽然后来经过了诸多波折,2010年中国出版社正式获得了《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
但盗版的发行,不仅影响了市场,也是对于创作者的不尊重,侵犯了作者的劳动成果,这也是马尔克斯当时为何如此愤怒的原因。
我觉得马尔克斯的那句话,应该成为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知耻而后勇的名言警句才对。
都2021年了,这创作者的天,也该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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