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写在孩子名下,就是孩子的吗?这可不一定
夫妻买房登记在孩子名下-张亚敏律师
生活中,由于赠与、买房资格限制、避税、孩子上学等种种原因,很多夫妻可能会以未成年的孩子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有的夫妻甚至将房子直接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夫妻还能分这个房子吗?要到孩子的一方就能占便宜了吗?下面,律师用一个真实的案例为大家分析!
【基本案情】
隗大和张秀在1996年登记结婚,1997年生下了女儿隗小小。2007年,由隗大交款,隗小小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买下了位于北京房山的一套住房,登记在隗小小名下。隗大与张秀在婚后还陆陆续续买了其他几套房,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2015年年底,隗大和张秀经法院判决离婚,隗小小归张秀抚养,两人在离婚官司中没有对房产进行分割。
2016年,张秀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隗大在庭审中要求分割登记在女儿隗小小名下的房产。法院认为这套房产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没有对这套房屋进行分割。隗大认为登记在女儿隗小小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17年,隗大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套房产。张秀和隗小小认为房屋是夫妻两送给隗小小的,并且登记在隗小小名下,是隗小小的个人财产,隗大无权要求分割。
那么,本案中登记在隗小小名下的房屋真的是隗小小的个人财产吗?隗大无权要求分割吗?
【律师分析】
一、法院不会仅仅凭借房产登记就认定涉案房产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明。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我们以房产证和房管局的登记为准。但夫妻关系是极为特别的人身关系,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不能简单地将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不动产登记有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通俗地说,对外效力就是指我们信赖房产证上登记的人就是房子的权利人,和房产证上登记的人买卖房屋受到法律保护。对内效力是指看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来确定真正的权利人。在离婚纠纷中,如果只是夫妻或孩子之间对房子的产权有争议,没有涉及到其他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应该审查夫妻买房时的真实意思,以此来确定房子的真正权利人。
因此,在本案中,隗大和张秀、隗小小对涉案房屋的产权有争议,但没有涉及到任何第三人的利益,法院会审查隗大、张秀在买房时的真实意思,确定房子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也就是看夫妻俩在买房时到底是要把房子送给孩子,还是因为其他原因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所以,法院不会仅凭一张房产证就认定房子是隗小小的个人财产。
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不一定是孩子的财产-张亚敏律师
二、夫妻婚后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法院一般认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未成年子女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和独立财产,生活尚且靠父母供养。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在离婚和离婚后财产纠纷中,一方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认为房子是夫妻赠与给孩子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需要为自己的主张举证。一般来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夫妻赠与给孩子的财产,由于房子是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法院会认定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本案中,隗大主张房子是夫妻俩买来养老的,之所以登记在女儿隗小小名下,是因为当时夫妻俩个人名下都有房子,登记在女儿名下可以避税。张秀主张房子是夫妻俩送给女儿的财产,但没有赠与成立的证据。而隗大主张避税的理由也合理正当。因此,法院认定登记在隗小小名下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隗大和张秀一人一半。所以,虽然张秀抢到了孩子,但她也没在房子上占到便宜。
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子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张亚敏律师
三、夫妻把房产送给孩子时应该留下书面材料,避免后续争议
有的夫妻在买房时确实是想要送给孩子,但没有留下什么书面的证明材料。夫妻感情走到尽头的时候,抢不到孩子的一方可能就会矢口否认房子是送给孩子的,转而要进行分割。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无法证明房子是送给孩子,那就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夫妻在买房真的是为了给孩子的未来一个保障。那律师在这里建议要留下书面的材料,避免后续的财产纠纷。在实际生活中,认定赠与成立并不一定要费时费力费钱地去做赠与公证,一些简单的书面文件也可以认定赠与成立。比如,夫妻之间表明将房子赠与给孩子的微信、QQ等聊天记录;说明将房子送给孩子的承诺书、赠与协议;购房时办理银行贷款,随附的房子赠与给孩子的声明,等等。
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张亚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