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白居易的《夜雨》
白居易最肉麻的一首诗,写得乱七八糟,却成为千古名作。
唐代诗坛,只有白居易一人同时顶着“诗王”和“诗魔”两大霸气头衔,这是很多人不能理解的。毕竟白居易的诗,论浪漫比不上李白的,论工整和遣词本身比不上杜甫的,论意境之美比不上有王维的。但他的诗却在街头巷尾被争相传诵,所谓“童子解吟长恨曲“说的就是《长恨歌》在当时的风靡。
白居易的诗通俗易懂,他最擅长的就是用极简单的语言,谱写出动人的篇章。“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等千古名句无一不是如此。而当这样的诗王写起情诗来,是不是也会如此简单直接呢?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白居易还有最肉麻的一首诗,诗名《夜雨》。这是40岁(虚岁)的白居易为初恋湘灵所写,此时他们已分手8年,但诗王却仍对她念念不忘。全诗不顾格律,没有典故,也没有比喻,通篇大白话写得乱七八糟却成了一首爱情名篇。让我们来品一品:
《夜雨》
作者:白居易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
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
乡远去不得,无日不瞻望。
肠深解不得,无夕不思量。
况此残灯夜,独宿在空堂。
秋天殊未晓,风雨正苍苍。
不学头陀法,前心安可忘。
诗歌的大意是:我有深深思念着的人,却相隔很远在他乡。我有所感怀的事情,但深深的埋在心底。故乡遥远难以归去,我没有一天不遥望它。心中忧愁苦闷却无处化解,日日夜夜未曾停止思念。我的前途似乎也迷茫无望,只能独自宿在这空屋中。秋天还没有来临,却已风雨纷纷。不学学苦行僧的佛法,如何忘记曾经的过往!
从行文来看,这首诗完全不顾写诗章法,但最后却成了一首千古名作。诗的“我”,这要是被唐代的夫子们看到了,定是要指指点点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才让全诗透着一种朴质而率性的美。
同时,这两联叠用两个”远“字和”深“字,也让这首诗充满着民歌风味,朗朗上口。接下来的两联则是对心爱之人的肉麻表白:“你在异乡离我那么远,让我靠近不了,我愁肠百结,没有一天不想你,没有一夜不思念。
“这两联用了两个”不得“、“无”和“不“,将自己的相思之情写得淋漓尽致。与后来李商隐的朦胧情诗相比,这样的诉衷情确实是直接而有力的,这就是白居易一贯的诗风。文人高步瀛称其“字字沉著,体物浏亮”,这话说得是不错的。可惜最后白居易还是没能和湘灵在一起,这也成为了他一生的遗憾。
首句“我有所念人”,开门见山,写出了所要记叙的事情,强烈的感情色彩也在无需意像的渲染的情况下,立刻展现在读者面前。四句话形式上两两相同,但情感上却是层层深入的,第一句提到了人的思念和远,都是平平的概述,点到为止,并没有提及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的思念她。
第二句“隔在远远乡”则重点写到了思念,写到思念的程度,也并没有深写。行文至此,全诗的中心已经点明框架,已经明晰,但还只是一幅,如果用画画作比的话,构图,或者说是工笔前的白描图,线条简洁而有力。第三句“我有所感事”对第一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乡远远的程度,对故乡,更准确的说是对故乡的生活,故乡的人的思念之深。第四句是对第二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
一、三句是写实,故乡、人都是客观存在的。二、四句是写虚,回忆中的事和肝肠绞痛的感觉是诗人主观的感情。一实,一虚,把气氛渲染开来,行文至此,白描已经被染,出现了淡淡的色彩,阴阳、冷暖色初步分明。诗人付与“人”一个“隔”,付与“事”一个“结”字。“隔”、“结”都是冰凉凉的字眼,给人一种一对火热的恋人被活生生分扯开来的感觉。
诗人用两个冰冷的字形象地写出了自己火热的情感,而火热又败于冰冷,这时引出自己肝肠绞痛的感觉显得自然,又打动了读者。在这里,诗人又用了一个打动人的动词“瞻望”。乡远,瞻望却不可相望见,可是还要望,纵是眼望不见那心也早已回到了那故乡的恋人身畔。
前四句是对一个长时间一直以来状态的写,从“况此残灯夜”一句开始,诗人就开始描绘一个夜雨的场景了。作者在描写夜雨场景的时候,却是惜字如金。他只用了“况此残灯夜,独宿在空堂。秋天殊未晓,风雨正苍苍”两句话二十个字。这两句话不写思,不写念,不写人,不写事,只是用简洁的言语描绘了许多意像,灯、堂、天、风雨。
一个况字,说明这四句所描写的这些是在前四句的前提上进一步增加的。所以,在情感上也是在前四句的思念上增加的。一个“况”字就替代了千言万语的心理描写。“夜”是时间,在“夜”之前诗人用了一个名词作形容词来形容“夜”,“残灯”。灯从晚上点,点到残,一定已是深夜。
诗人夜不能寐,久久的思念着心中的恋人。残灯昏暗的光下,长长的灯芯使光闪烁着,诗人在这情景万分伤心,没有言自然显得寂静,寂静使屋子显得“空”,显得寂寥。“空”不一定是真的缺少家具,而是因为缺少“人”。夜雨同话五更的人“空堂”不一定是堂“空”也写出诗人心中的怅然若失。
“秋天”“未晓”“风雨”更是融情于景。“苍苍”二字既是对风雨的描写,又是诗人此时的心境。这两句,不着一字思念,而又字字句句把诗人的思念之情着色,分染过的白描已经基本上上好了颜色。
最后两句话“不学头陀法,前心安可忘”,可谓画龙点睛之笔,使用直抒胸意的写法,将全诗推向高潮。想忘,又不能忘,想忘,又不敢忘。诗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就在这无果的结局中谢幕,无数的思念,向何处倾诉。
整首诗贯穿着白居易的大、简、妙风格,虽是写爱情,写思念,但不像多数爱情诗一样婉约,它大气、又不失细腻,这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一种情感之至,一种浑然天成。
这首诗不是唐代所流行的工整今体诗,它共有七句话,前四句大量的重复用字,也并不合乎诗歌的习惯。尤其是意像的描写被放在了叙事之后,全诗没有比喻、没有用典,也没有大量的兴、比之作,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格律的羁绊,写的乱七八糟,但因为用最直白的语言,抒发了最真挚的情感,成为了流传千古的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