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几种模式
常见的海关监管方式
1、一般贸易
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只要进口的时候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和后续阶段的就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
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免退税。
2、补偿贸易
一方从国外另一方引进机器设备、技术或劳务,其应支付的价款不是以现金支付,而是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用商品或劳务作价分期偿还。
它既是一种贸易方式也是一种利用外资的形式。
3、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
来料加工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
进料加工是指我方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等,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
从概念中可以了解来料加工进口和出口一般是同一客户,而进料加工进口原材料和出口产成品的客户一般不同。
来料加工属于免税业务,进口免增值税,出口时免增值税,收取的加工费也免征增值税。由于是免税收入,所以其对应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涉及出口退税。进料加工是出口退税业务。
4、寄售、代销贸易
是指境外寄售人(出口商)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进口国代销人(受托人),由代销人按照事先约定在国内市场代为销售货物,所得货款扣除代销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后,按规定方式将余款付给寄售人的交易形式,是一种先出口后售货的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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