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文化|山东淄博临淄区:图解成语典故——秉笔直书 欲盖弥彰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是齐文化的发祥地,曾作为齐国都城长达800余年。悠久的历史不仅造就了大批名人,形成了众多名篇巨著,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存,也流传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2009年,临淄成语典故被山东省政府列入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临淄成语典故作为浓缩的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在发生和传承的过程中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临淄人。据考证,与齐国齐地有关的成语典故有近千条,源于齐都临淄的就有一百多条,从内容上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直接反映历史事实和社会风貌的,如“泱泱大风”“比肩继踵”“挥汗成雨”等;二是反映齐人品德风范的,如“秉笔直书”“嗟来之食”“一鸣惊人”等;三是反映齐人思想理念的,如“平易近人”“以民为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等;四是反映齐人聪明才智的,如“老马识途”“围魏救赵”等。这些成语典故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了齐文化的独特魅力,使用频率高,应用范围广,是言志、寄情、醒世、励人、箴规的经典之作,直到今天,仍以强大的生命力和历史穿透力影响着社会。
秉笔直书
【解释】秉:执。直:正、不歪曲。直书:按事物的本来面目书写、记述。原指史官书写历史不忌讳和避开事实,只根据事实真相记录。现指写文章不隐瞒、不夸大,真实地反映实际。
【出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大史书曰:‘崔杼(zhù)弑(shì,指封建时代臣杀君、子杀父母)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sì,接续、继承)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欲盖弥彰
【解释】弥:更加。彰:明显。想加以掩盖,结果反而暴露得更加明显。
【出处】清·顾炎武:“或欲盖而名彰,如赵盾伪出奔,崔杼杀太史,将以盖弑君之恶,而其恶益著焉。”
崔杼是春秋时期齐庄公的大臣,他的妻子棠姜长得很美丽。齐庄公与棠姜私通,经常到崔家去,还把崔杼的帽子赐给别人。崔杼知道后,非常愤恨。一次,在齐庄公与自己的妻子幽会时,崔杼就设计杀死了庄公。
大(大同太,大史又称太史)史是春秋时期掌管起草文书、记载史实、编写史书等事务的官。齐国的大史听说崔杼杀死了齐庄公,就如实地记下:“某年某月某日,崔杼杀了他的君主。”崔杼让他不要记录自己的罪行,但是大史不同意,崔杼便把他杀害了。
当时的史官实行世袭制,大史死了,由他的弟弟来继承职务。大史的两个弟弟不顾崔杼的威胁,仍旧在史书上如实地记载:“某年某月某日,崔杼杀了他的君主。”崔杼气急败坏,又杀死了大史的两个弟弟。
大史和他的两个弟弟接连被杀,他的第三个弟弟又继承了大史的职务。大史的三弟又拿起笔来,义无反顾地在史书上记下:“某年某月某日,崔杼杀了他的君主”。崔杼还想杀死大史的三弟,但是慑于他们的正义与英勇,只好作罢。
齐国的另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了这件事,便抱着记录历史的竹简急匆匆地赶来,在附近等着,如果大史的三弟也被杀,他准备接替大史兄弟将崔杼的罪行如实记下来。后来,他见大史的三弟已经据实记载,这才放心地返回。